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办法(试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开展受理“人才住房租金补贴”政策兑现工作,现就兑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4年2月26日上午9时至3月29日下午5时整。
二、人才住房租金补贴
(一)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
(二)基础性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
说明:1.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租金补贴以个人方式提出申请;基础性人才申请住房租金补贴以单位(限企业或机构等市场主体)统一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人才住房以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有关安家费、住房补贴等政策。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办法》(试行)实施前正在享受安家费、住房补贴等人才申请人才住房的,应当扣减相应租金补贴或缩短租赁年限。
三、人才住房租金补贴(人才住房28条)
(一)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住房,其他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中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
(二)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的,整体租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的重点企业,重点招商项目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与本行政区域共建的高水平科研院校,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其中,办公场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办医院、学校等机构不受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地域限制。
(三)申请人承租期间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
说明:高层次人才申请人才住房租金补贴以个人或单位方式提出申请;其他人才申请人才住房租金补贴以单位(限企业或机构等市场主体)统一方式提出申请。
四、港澳台青年住房租金补贴
港澳台青年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租赁人才住房。
说明:1.港澳台青年申请住房租金补贴以个人方式提出申请;
2.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办法(试行)》(穗埔建规字〔2019〕1号)实施期间(即2020年第三批以前申请入住的),申请并成功入住的港澳台青年在试行办法实施前正在享受安家费、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的,应当扣减相应租金补贴或缩短租赁年限;
3.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穗埔建规字〔2020〕1号)实施期间(即2020年第三批及以后新申请入住的),申请并成功入住的港澳台青年承租房屋期间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