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以下,每辆发放1000元汽车消费补贴;
(2)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至20万元,每辆发放2000元汽车消费补贴;
(3)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每辆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补贴。换电模式车辆购车发票金额30万元以上的,每辆发放3000元汽车消费补贴。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在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和照顾。
二、汽车下乡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汽车下乡补贴需要以下材料:
1、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汽车下乡标识卡。
报废车辆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轿车)至1.35升(不含轿车)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