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详见《2021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主要为疆内外小学、初高中、教研室领域具有丰富教学、教研或管理经验的在编在册优秀教研员、拔尖学科人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其品德、能力、业绩、综合素养及个人魅力得到业内认可;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引进职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小学需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初、高中学校和教研室需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具体条件
1.优秀教研员
教研员需具有本学科教科研经验不少于六年,获得区(县)市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名师等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年龄可放宽。
2.学科拔尖人才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会议审核、聘用等程序,引进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政府网、各大新闻媒体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
每期报名结束,择优录取一批。第二期报名结束后,将重新发布2022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引进工作常年开展。
2.报名方式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四)面试(考核)
(五)体检考察
领导小组对拟引进对象进行研究,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
(六)会议审核、聘用
四、政策待遇
(一)工资:国家规定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
(二)进疆补贴:到岗后,用人单位报销首次进疆交通费;
(三)住房补贴:协议服务6年以上,工作满3年后,以购房实物形式按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进行兑现;
(四)享受高新区(新市区)国家级开发区津补贴政策;
(五)引进的优秀人才的聘用岗位在教育系统岗位总量中统筹解决。
五、联系方式
(工作日10:30-13:30,15:30-19:30)
附件1:《2021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点击下载)
附件2:《2021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