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答:法定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规定,通过医学检查做出的技术性鉴定结论。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及工伤职工医疗有关资料。
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要同时满足下面这些条件:(一)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自2020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发放,即1117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答:1.领取失业保险金;2.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人员的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按照有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及以上。
哪些企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稳岗返还: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答:对具有乌鲁木齐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在学校生除外),不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不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怎样缴费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度缴费,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3500元8个档次。
政府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缴费补贴?
答:一是对参保人员每年按时缴费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补缴或间断缴费期间不享受政府补贴。二是对选择高档次缴费(一档除外)的给予鼓励,按照本人缴费档次标准的10%加发缴费补贴。三是对领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双证特殊家庭参保缴费时,每人每年增加10元缴费补贴。
政府对困难群体有哪些补助?
答: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包含城镇的三无人员、农村的五保户)、重度残疾人(指持有一、二级残疾等级证)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对于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高龄老人,有具体补贴政策吗?
答:政府对领取养老待遇的老年人,建立了高龄补贴制度,对年满70—79周岁的,从年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从年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元基础养老金。
对参保人员长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好政策?
答:参保人员长期缴费(不含补缴费)累计超过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月增加基础养老金的3%。例如:您已缴纳了15年养老费,从第16年起,每多缴费1年,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在您每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上增加3%。
我市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能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答:我市国贴专家在门诊、住院就医所产生的费用,除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外,其余费用均可享受报销的待遇。
我市我市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医疗费用具体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答:我市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在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或者住院治疗结束后,需先行结算医疗费用,之后携带医疗发票、费用清单(或处方)、单位证明于每月15日前往乌鲁木齐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核报。
我市军转离退休干部享受待遇如何?
答:军队离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国家机关离休干部同等医疗待遇,医疗费按照规定实报实销。军队退休干部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
什么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答: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所居住的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
什么地方可以办理企业退休人员《退休证》?
答:退休人员携带一寸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所在的区(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办理或补办《退休证》。
我企业今年有一些工作岗位想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请问申请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啊?
请问我想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听说现在人力资源分“许可和备案”,两者怎么区分呀?
答: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和提供那些材料?
单位形式办理退休携带的材料以及流程?
正常退休条件?
退职和病退的区别(提前退休)?
答:病退是指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职是指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够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解决方法?
答:依据《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执行)规定:在《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之前参保缴费的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5年,顺延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在《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之后参保缴费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至满15年时,再按月领取养老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也可以选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国有企业女工人50周岁办理退休的条件?
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偏低的原因?
答:提前退休包括: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及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等。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和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一致,但是由
创业孵化基地有什么补贴政策?
什么是城镇“零就业家庭”?什么是流动人口“零就业家庭”?
城镇及流动人口“零就业家庭”如何进行认定?
答:一、本人在居住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二、社区初审并通过后进行公示;三、管委会(街道)进行复审;四、区(县)人社部门审核后最终确认认定结果;五、对认定为“零就业家庭”的成员提供就业援助,确保一人实现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申请认定“零就业家庭”需准备哪些资料?
答:居民户口簿和进入法定劳动年龄段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具体情况说明。
如何申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答:劳动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途径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其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主要途径。个人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或计算机考试,技能考试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仿真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经鉴定合格者即可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daydayup123.com。
遗失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如何补办?
如果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上的信息有误该如何修改?
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认定?
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请到居住地社区办理《就业创业证》做失业登记,后携带:1.《就业创业证》;2.《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第二、三、四联(原件1份);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面的原件或复印件;4.经单位密封的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可不提供)到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大楼一楼1、2、3、4号窗口;
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一年有几天?
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文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新人发[2004]39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的条件、假期及待遇是什么?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哪些服务不收取费用?
答: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哪些业务,需要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答: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哪些业务,需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答: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什么是就业见习?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能享受哪些补贴?见习基地企业能享受什么优惠?
答:就业见习是5年内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基地企业提升就业能力的扶持措施。见习生每人每月由财政补贴1620元,见习基地企业发放不低于补贴标准50%的生活补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基地企业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6个月见习补贴。
什么是“三支一扶”?”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以享受哪些补贴及优惠政策?
答:“三支一扶”是国家的基层就业扶助项目,是指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内每人每年生活补贴30000元,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不低于500元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有专项计划、加分政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自主创业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
哪些毕业生可以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答:父母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或已获得国家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同等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在就学地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由毕业生所在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怎么提取个人人事档案?
答:1.单位开具人事档案借阅或提档函(原件,一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3.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办理机构: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科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大楼一楼11、12、13、14号窗口。
求职登记怎么办理?
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该由哪个部门管理?
保管人事档案收费吗?
答: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要求,档案保管费于2015年1月1日取消,之后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2015年1月1日之前产生的档案保管费,需按照原收费标准进行补缴。
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如何办理资格证书?
如何了解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信息?
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科目是什么?
答:所有考生需参加综合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考试,具体科目根据岗位测试方向确定;按照招聘比例入闱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最后需参加结构化面试。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培训对象有哪些?
答: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的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以下简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等。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培训主体有哪些?
答:有资质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哪些补贴性政策?
办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业务时,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答:1.机构编制管理证;2.机构编制文件;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4.岗位设置审核表;5.专业技术职数文件;6.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方案由机构编制文件、专业技术职数文件、岗位设置审核表、岗位说明书构成,按要求装订一式三份。如特批设置管理岗位行政事务职系须由主管部门专题报告。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须由主管部门出具岗位设置函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七级、四级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职务聘用审核表(一式三份);2.单位拟聘文件(需明确拟聘职务、职级及拟聘期限);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市职改办批准专业技
事业单位跨岗位类别转岗聘任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职称评审没有取得初级能不能直接评审中级,如果可以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文件规定,凡没有取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按照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取得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先参加工作后取得本科学历,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7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2.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大专学历,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9年以上者。
对参加“访惠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2017年起参加乌鲁木齐市“访惠聚”工作(含驻村管寺和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免除本年度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职称评审需进行专业水平答辩的,按平均分值赋分免于答辩。
在乌鲁木齐市参加职称评审,对于继续教育是怎么规定的?
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需课和专业课。公需课通过网上学习(中、初级在“新疆乌鲁木齐人力资源远程培训网”学习,高级在“新疆继续教育网”学习)专业课由乌鲁木齐市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面授。按照《关于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乌职改办〔2016〕37号)规定,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自2016年起须每年参加规定课时的继续教育(2016年及之后毕业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毕业工作次年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同时,2018年前有自治区继续教育经历的人员,在乌鲁木齐市参加职称评审其继续教育予以认可。2018年前有自治区继续教育经历的人员,在乌鲁木齐市参加职称评审其继续教育予以认可。
每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在什么时候开始?
答: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7月份启动,年底前结束。
职称评审都需要具备什么资料?
职称证书的办理都需要什么材料?
答:只需提供两张免冠照片。
“乌鲁木齐人力资源培训平台”网络培训如何报名、缴费?
答:“乌鲁木齐人力资源培训平台”网络培训报名、缴费方式如下:一、培训单位携带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湖西路99号)13楼1316室(市继续教育工考培训管理办公室)报名。二、报名时使用非税票据,单位账号缴费的单位需提供单位的全称、账号和开户银行,现金缴费的单位,只提供单位全称,缴费完成后来换取收据。
“乌鲁木齐人力资源培训平台”网络培训人员信息错误如何修改?
答:“乌鲁木齐人力资源培训平台”网络培训人员信息错误时修改方式如下:一、网络培训人员姓名信息错误时,经培训单位人事干部核实,联系网络管理员修改。二、网络培训人员身份证号信息错误时,培训单位出具身份证号信息修改证明,说明原因,加盖单位公章,附需要修改的网络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湖西路99号)13楼1316室(市继续教育工考培训管理办公室)修改。三、网络培训人员课程信息错误时,经管理员和培训单位人事干部核实确定后,进行课程调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两份合同都由用人单位保管合法吗?
答: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
加班费计算中计薪天数是30或31天吗?
答:不是,每月的计薪天数是21.75天。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有以下规定。(1)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不约定试用期。(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4)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试用期的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5)劳动合同不允许仅约定试用期(如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6)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