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当采用人均用电指标法或横向比较法预测城市总用电量时,其规划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宜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规划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
注:当城市人均综合用电量现状水平高于或低于表中规定的现状指标最高或最低限值的城市。规划人均综合用电量指标的选取,应视其城市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确定。4.3.2当采用人均用电指标法或横向比较法预测居民生活用电量时,其规划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指标宜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规划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指标
注:当城市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现状水平高于或低于表中规定的现状指标最高或最低限值的划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指标的选取,应视其城市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确定。4.3.3当采用单位建设用地负荷密度法进行负荷预测时,其规划单位建设用地负荷指标宜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规划单位建设用地负荷指标
注:超出表中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他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单位建设用地负荷指标的选取,可根据所在城市的具体情况确定。4.3.4当采用单位建筑面积负荷密度指标法时,其规划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宜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规划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指标
注:特殊用地及规划预留的发展备用地负荷密度指标的选取,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规划供能要求,因地制宜确定。
条文说明
4.3负荷预测指标
表1居民家用电器总量统计分析
表21991~2010年我国城市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
表3国外部分城市负荷密度统计表表4国内部分城市2010年负荷密度统计表
1)广州市基础设施规划指标
表5广州市人均综合及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指标[kWh/(人·a)]
表6单位建设用地负荷指标(W/m2)
2)上海市控规技术准则
表7各类建筑用电负荷指标表
5.1.1城市供电电源可分为城市发电厂和接受市域外电力系统电能的电源变电站。5.1.2城市供电电源的选择,应综合研究所在地区的能源资源状况、环境条件和可开发利用条件,进行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地确定城市供电电源。5.1.3以系统受电或以水电供电为主的大城市,应规划建设适当容量的本地发电厂,以保证城市用电安全及调峰的需要。5.1.4有足够稳定的冷、热负荷的城市,电源规划宜与供热(冷)规划相结合,建设适当容量的冷、热、电联产电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以煤(燃气)为主的城市,宜根据热力负荷分布规划建设热电联产的燃煤(燃气)电厂,同时与城市热力网规划相协调。2城市规划建设的集中建设区或功能区,宜结合功能区规划用地性质的冷热电负荷特点,规划中小型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