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无身份证先填单再办诊疗卡,有身份证直接办诊疗卡
2、挂号
3、分诊
4、就诊
5、交费
6、检查检验或治疗取药
7、离院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病人住院流程
持身份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保卡、住院证到住院收费处直接办理住院手续(预交住院费及医保卡)。特殊情况或急诊入院未能及时办理医保手续时,请在入院后3天内补办,否则,我院不承认其医保资格,不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出院时不提供任何医保住院证明
如有下列情况请先在医保办窗口进行审批
1、任何外伤需住院者
3、肿瘤病人需行放化疗者
4、生育医保患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门诊就诊流程
1、凭身份证或户口薄、医疗保险证到门诊收费处城镇居民医保专窗挂号
2、到门诊相应诊室就诊
3、凭检查单、处方、医疗保险证到收费处专窗缴费
4、到相应科室检查、取药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住院流程
持住院证到所住病室批床
1、首诊参保居民持住院证、医疗保险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非首诊参保居民必须另持首诊医院的转诊单(急危重病人除外)
2、住院治疗
3、出院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4、持住院发票、汇总型费用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医疗保险证、个人身份证(转诊患者还须持首诊医院转诊申请单)到医保办审核
5首诊患者到医院居民医保报账处报
6转诊患者回所在首诊医院报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病人报帐须知
1、门诊:一个年度内限额300元,按20%报销。无他方责任的狂犬疫苗注射费,按每人次100元予以定额报销
2、住院:普通疾病:按可报部分的40%报销
4、报销费用时还需备齐病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外县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1、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请主动出示您的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IC卡、转诊单、住院证及门诊病历,到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
2、您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您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结算后回您所属医保中心(办)报销
3、进入病区后,请您向医护人员说明您的“医保人员”身份,主动出示《医疗保险手册》,以便护士或经管医生核对,并按医保有关规定诊治。严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住院。一经发现,立即通知所属医保中心
4、住院期间要求24小时在院,不得请假。如医保办查房不在,将通知出院
5、医生会按您的病情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得强行要求医生为自己多开药物或开与本次病情无关的药物。因病情必须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超标准服务设施等,须征得您或家人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6、住院当天的门诊、急诊留观、抢救费用在您出院后凭门、急诊双处方,病历复印件、门诊费用发票到您所属医保中心报销
7、出院时病愈不得带药,需巩固治疗的只能带与本次住院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最小包装,不准带针剂),且总金额不超过300元。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
8、如因疾病诊断不明确或病情变化需转上级医院治疗或检查,需经科主任和医务科科长同意后再到我院医保办及所在医保中心办理转院手续
9、出院结算后,须持:身份证、转院单、出院发票、汇总型清单、出院诊断书(住院科室盖章)、到我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再回您所在医保中心报销
工伤保险病人住院须知
1、请您出示工伤认定书、工伤或疑似工伤病人住院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和住院证到医院医保办审批
2、疑似工伤患者住院费用由自己或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挂帐病人按规定交纳部分预交金
3、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安装人工器官和使用体内放置材料等,须征得您或家人的同意,并签订医疗保险患者《工伤职工特殊诊疗项目(药品)申报审批表》,到医院医保办登记,再到工伤保险处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费用自理
4、出院时病愈不得带药,需巩固治疗者只能带与本次住院疾病有关的药品,急性病不得超过15天,慢性病不得超过30天的量。不得带检查和治疗出院
5、您出院时,需先将出院诊断证明书交医院医保办后拿汇总型清单送工伤保险处审核。尚未认定工伤者全额结帐;认定工伤的挂帐病人将审核的汇总型清单交医院医保办后按审核要求结清您个人自付部分
生育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1、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请主动出示您的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IC卡、生育证(复印件)、住院证及门诊病历,到医保办进行审批,同时交生育证复印件,然后到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
2、办理出院手续时,须认真查检“生育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并与医院结清支付标准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
市内乘1、5、8、12、15、28、38、39、h13、h15路公共汽车均可到达
每天00:00——16:30可预约次日起一周内任一时段门诊专家号源;16:30后不能预约次日号源。
3、预约流程:
5、取号凭证及地点:
2)、已有诊疗卡且关联二代身份证号码的患者,请携带诊疗卡在门诊任一自助机上缴费取号。
6、特别提示:
2)、实际接诊医生以当日门诊出诊医生为准。。
3)老专家门诊暂不能进行预约挂号。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须知
超声检查须知
1、做上腹部(肝、胆、胃等)B超,需禁食8小时以上
2、做下腹部(盆腔、膀胱、前列腺、输尿管下段、兰尾等)B超须充盈膀胱(尿胀时)
3、做经直肠B超,先行清洁灌肠,灌肠后排空大便,排便后再喝水至充盈膀胱(尿胀时)
4、做经阴道B超,需排空膀胱后再检查
5、做心脏B超4岁以下患者需先镇静,待睡熟后再做B超
6、做胃B超造影者,需先服用胃造影剂,再喝500ML水充盈胃再行检查
7、做乳腺、甲状腺、眼睛、头颈部、阴囊、四肢B超不需做特殊准备
8、门诊及住院患者凭发票和申请单一并交接诊室排队取号后在大厅候诊
9、除危重和行动不便的患者陪人可进入诊室外,其它人员不要B超进入检查室,以免影响医生检查
10、检查后请病人及家属在诊室外等候结果
X线检查注意事项
申请放射科摄片及造影均需由医师填写摄片申请单。检查在门诊二楼放射科摄片。特殊检查需至放射科预约
1、孕妇(尤其早孕妇女)除非特殊需要不宜行X线检查,确需检查者,请向医生和投照技师说明,以便做相应的防护
2、检查前请患者按要求做好检查前准备,脱去被照部位的衣物和去除异物
3、胸部照片检查不要穿有金属的衣服,照片前请把项链和上衣口袋的东西拿出来自己保管好
CT检查注意事项
一、检查前注意事项
1、检查前须将详细病史及各种检查结果告知CT医生,如有自己保存的X线片、磁共振片和以前的CT片等资料需交给CT医生以供参考
2、要向医生说明有无药物过敏情况,是否患有哮喘、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
3、去除检查部位衣物包括带有金属物质的内衣和各种物品:如头饰、发夹、耳环、项链、玉佩、钱币、皮带和钥匙等
4、需增强者检查前禁食4小时
5、腹部扫描者,在检查前1周内不能作钡剂造影;前3天内不能作其他各种腹部脏器的造影(如静脉肾盂造影等);前2天内不服泻剂,少食水果、蔬菜、豆制品等多渣、易产气的食物
6、如作CT增强扫描或儿童、神志不清者,需有健康人陪同
二、检查时注意事项
检查时听从技术人员的指导,保持体位不动,配合检查进行平静呼吸、屏气、不吞口水、不眨眼睛等。在检查中如有不适,或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医生
MRI检查注意事项
1、带有神经刺激器,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金属瓣膜,体内有金属或磁性物植入史及早期妊娠的病人不能进行检查,以免发生意外
2、颅脑、神经系统检查者,无需特殊准备,作头颅、颈部的病员,检查时请不要眨眼及作吞咽动作
3、腹部检查者,检查前一周内不做胃肠钡餐检查,检查前禁食四小时
4、检查前需要更换衣服,请除去项链、手表、计算器、磁卡、传呼机、活动假牙、假肢、义眼等,上述物品自行保管或交家属保管
6、为了正确诊断,请将其它各项检查结果带来以便参考。如:X光片、CT片、B超报告,化验结果
尿路平片(KUB)及胆囊平片检查注意事项
检查前日晚上服泻药,(饮番泻叶6-9克或蓖麻油30毫升)排便后于第二天上午摄片。
静脉肾盂造影(IVP)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一天晚上临睡前必须服泻药。
2、造影前三小时不能饮水及进流质食物。(可以吃少量干食物如大饼、面包等)
3、来检查时请随带造影剂来本科。检查地点:2楼放射科
胃肠钡餐检查(GI)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三日起禁服含有金属的药物(如钙片等)。当日须空腹
2、一般检查需要数小时,请耐心等待,未得医生同意不要吃任何东西,也不要离开。少数病人当日下午还须复查
3、检查时最好穿没有钮扣的内衣
4、如检查之日有特殊情况不能前来,请事先二天通知,否则过期作废
6、检查当天下午病员请到放射科登记台取报告
钡剂灌肠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一天午饭及晚饭只能进少渣、半流质饮食(藕粉、粥、烂糊面)或流质(米汤、肉汤等)
2、检查前一天下午1-3时饮水500-1000毫升
3、检查前一天下午6时,用开水冲服泻药(番泻叶6克)
4、检查前一天下午7-10时,每小时饮水500毫升共饮1500毫升
5、检查当天早上6时,除饮糖水200毫升外不能进任何饮食。上午8时作清洁灌肠,2小时后作钡剂灌肠检查
持身份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保卡、住院证到住院收费处直接办理住院手续(预交住院费及医保卡)。特殊情况或急诊入院未能及时办理医保手续时,请在入院后3天内补办,否则,我院不承认其医保资格,不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出院时不提供任何医保住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