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知名高校(世界前200所高校、原“985”“211”高校)和区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往届毕业生;
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首次在钱塘新区参保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钱塘新区现有14所高校,分别为: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济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新区高校申领要求:全日制本科
注意: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用人单位条件:
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区级国库的各类企业;
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发证机关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其他用人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02补贴标准
在市级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新区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往届毕业生,国内外知名高校(世界前200所高校、原“985”“211”高校)和区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往届毕业生“加码”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与市级政策不重复享受)、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
03申请时限
目前补贴已开放日常受理;
申请时限为就业或创业后一年;
04申请方式
余杭毕业7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申请对象为新引进到余杭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7年以内的非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
需同时满足:
2019年6月3日(含)起在余杭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并且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税收收入缴入余杭区国库的各类企业;
发证机关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其他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
补贴为一次性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本科毕业生1万元。
目前补贴开放日常受理
04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杭州市范围内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生活(安家)补贴,不得重复申报。
2、2019年6月3日(含)之后在职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人员,不纳入享受生活安家补贴范畴。
4、申领毕业7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时,在2019年6月2日(含)之前存在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保、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退等情况的,不纳入申请对象范畴。
2020年临安区
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01申请对象及补贴标准
注:申请人在政策享受期需在临安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①行政事业单位:临安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区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②企业:税收收入缴入区级国库的各类企业,按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纳归属进行申报和审核
③其他用人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发证机关应为临安区级政府管理部门
02申请时限
现已开放日常受理
03申请材料
1、系统在线填写《临安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明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供);
5、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提供);
7、经认定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提供E类及以上人才认定书(临安区认定的F类人才系统可自动识别,无需上传认定书);
8、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1、申请人已在临安区享受过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举个例子
隔壁小王是19届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在西湖区工作,已领取过杭州市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1万元,在2020年8月份,他首次来到临安区的公司工作,目前已连续缴纳超过3个月的社保(临安),仍可以通过公司申领本次补贴!分两年发放,一年发放5000元。
2020年富阳区人才新政
01针对历届生
针对毕业5年内的历届生群体,扩大工作生活补贴发放的范围。在此基础上,为吸引更多企业急需的实用型人才,此次新政新增了“普通本科生”这一档,同时将职称人才、技能人才与学历人才作了相应比照并纳入政策范围。
02针对应届生
针对应届毕业生优化实施一次性生活补贴,将政策范围调整为与杭州一致,并提升了补贴额度。
具体为:对毕业1年内来富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在享受杭州市级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可再享受区级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万元/人;国内外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
区级生活补贴分两次发放,在富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年发放50%。
03注意事项
新政策涉及的区级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生活补贴、企业引才奖励等政策享受范围均指在新政策实施(2020年8月17日)后引进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