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暖是地板辐射采暖的简称,是以整个地面为散热器,通过地板辐射层中的热媒,均匀加热整个地面,利用地面自身的蓄热和热量向上辐射的规律由下至上进行传导,来达到取暖的目的,主要分为电地暖和水地暖两种。优点就是热效率高、舒适,节能,环保,灵活,不需要维护。
2、太阳能取暖
以太阳能作为取暖体系的热源,运用太阳能集热水器将太阳能变换成热能,经过能量的储存变换体系进行热能储存的变换,白日能够直接供应室内的超导暖气片、太阳能冷暖空调等进行供热供暖。它的优点就是十分的环保、安全和经济。
3、空调取暖
空调即空气调节器,它是对该房间(或封闭空间、区域)内空气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和空气流速等参数进行调节,以达到取暖功效。
二、农村新型取暖方式有哪些?
1、家用燃气壁挂炉
此种取暖方式很环保也很方便,季度采暖的费用也不是很高,但是只有很少的农村地区有通天然气。
2、油汀取暖器
当在接通电源以后,电热管周围的导热油会被加热、升到腔体上部,沿散热管或者是散热片对流进行循环,通过腔油汀取暖器体壁的表面将热量辐射出去,从而加热空间的环境。
3、远红外采暖
该产品是将电能转变为了热能,通电以后它能够发出6-15微米的红外线波,以辐射的方式将热能再传导给人和物体,以此达到取暖的目的。不发光、不发红、无风、无味、无噪音、室内空气清洁且舒适度高,它不会破坏空气中的有益成分,从而解决了传统取暖装置使人感觉口干舌燥上火的弊端。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市政发〔20xx〕73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替代燃煤小锅炉,有效治理雾霾天气,改善寿阳县空气环境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在寿阳县县域内实施居民户用“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综合考虑寿阳县电力负荷实际,20xx年拟实施居民“煤改电”工作任务总数752户,总面积77525.7平方米。其中:平舒乡段王村228户,面积23492平方米;马首乡马首村424户、吴逯垴村100户,面积54033.7平方米。居民户用“煤改电”工作,预计于年内10月20日前完成。
后期目标任务根据煤改电工作进度适度增加。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运作、政府引导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引导用户选择适合的技术路径和采暖设备。
(二)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因素,结合我县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居民采暖习惯、居民房屋的结构多样性及居民电采暖方式的运行效果及特点,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推进。
(三)试点指导、稳步推进
在20xx年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煤改电”试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地区“煤改电”成功经验,稳妥有序推进20xx年居民户用“煤改电”工作。
三、补贴政策
(一)电网改造配套工程费用。“煤改电”电网改造配套工程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对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各给予工程造价15%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中供电公司承担。
(三)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庭,用户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在以下三种计价方式中,自主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
1、峰谷时段计价方式: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按峰谷分时电价执行。
2、用电量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用电量在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用电量额度范围内(采暖季用电量额度=2600千瓦时/月×采暖季供暖月)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
3、平段电价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0.4770元/千瓦时。)
(四)20xx年“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实行“居民申报、乡镇审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实施、财政监管、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全程监管体系。居民承担改造费用实行“乡镇收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汇总、统一结算”的程序,政府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根据审核批准的补贴金额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拨付。
(五)以上补贴政策只限于20xx年县政府确定为“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营利性生产、经营场所改造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行政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宣传
县政府召开“煤改电”工作动员会,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各有关乡镇根据本方案,对本乡镇承担的工作任务分别进行安排部署。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的网站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煤改电”工作;由乡镇、村配合,通过上门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居民主动参与采暖“煤改电”改造,并进行摸底调查。
(二)确户定点
(三)电网配套
国网寿阳供电公司负责加快电网配套建设;积极向国家电网争取“煤改电”项目和资金,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扩容达到“煤改电”取暖要求。同时,严格落实居民取暖电价优惠政策,做好居民取暖供电保障工作。
(四)工程招标
根据定点确户情况,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结合我县各乡镇、村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我县实施“煤改电”的设备类型及设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
(五)协议签订
由各乡镇、村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组织本辖区内的改造户同中标方签订施工协议。其中协议内容必须明确该居民户用改造安装造价、质量安全事项、完工时限等。协议一式四份,中标施工方、改造户、乡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执一份,协议由各乡镇统一收交,核实汇总。
(六)实施改造
根据乡镇审核情况,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认定,申请供电部门“煤改电”专用电表。由乡镇组织“煤改电”用户,在具备改造实施条件后,及时启动改造工作,实施中要严把质量安全关,对设备安装调试进行全程监理,确保产品安全、施工安全。每户施工完毕,施工方要及时填报由“施工方、监理方、户主、乡(镇)政府”四方签字确认《工程现场验收单》。
(七)工程验收
各乡镇、村对“煤改电”工作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施工方纠正到位。各乡镇组织,村委具体负责,将辖区内今年完成自检合格的“煤改电”户数按照“一户一档”建立档案并保管,档案包括施工协议、施工完成后现场照片、现场验收单等。
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能源、应急、财政、各乡镇、村委参与,对“煤改电”工程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实施竣工验收,验收完毕后及时在媒体上公示“煤改电”改造户验收名单。验收完毕后统一移交到县能源局进行后续管理。
五、责任分工
(一)政府办
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和督导督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2、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煤改电”供暖的组织实施;
3、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辖区内居民清洁取暖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管控已完成清洁取暖替代的住户再使用散煤取暖;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拆煤灶”;对煤炭经营企业向辖区居民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县能源局查处。
(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2、牵头负责“煤改电”的政策落实、综合协调、工程推进、工作统计、组织验收等工作;
(四)县能源局
1、负责协调市级“煤改电”扶持政策和资金的落实;
2、负责对煤炭经营企业(或个人)向已煤改电居民销劣质散煤的行为查处。
(五)国网寿阳供电公司
1、负责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落实省、市“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
3、负责做好“煤改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六)县财政局
负责落实“煤改电””改造工程政府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保障“煤改电”工作顺利完成。
(七)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加强对“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八)融媒体中心
负责组织全县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工作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引导和鼓励公众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
六、政府补贴资金发放和优惠政策落实
(一)居民“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运行的奖励资金由各乡镇、村负责。各乡镇、村将符合奖励条件的居民户数按照要求统计绘制成表,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能源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居民清洁取暖奖励资金。
(二)居民“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设备补贴执行。各乡镇和村委负责向改造居民收取应由居民承担的。工程费用并交付中标方,中标方收到费用后实施改造安装。安装完成后由中标施工方依据验收结果造册报县“煤改电”领导组办公室申报补贴。县“煤改电”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向县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县财政局11月底前支付补贴资金的50%,20xx年4月底前支付补贴资金的45%,剩余5%的补贴资金作为中标企业的质保押金,三年后付清。
(三)县供电公司做好采暖季优惠电价政策的执行落实,并将电价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县能源局。
(四)县财政局做好政府补贴资金的预算和监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寿阳县“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史洁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郑顺朝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工信局、能源局、马首乡政府、平舒乡政府、应急局、国网寿阳供电公司、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组成(名单附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姜连军兼任,具体负责寿阳县“煤改电”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实施。
(二)部门协调配合
(三)经费保障到位
县财政要将“煤改电”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经费保障到位。
(四)严格督导检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位总体方案》(石字〔20xx〕59号)、《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石政发〔20xx〕35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供热清洁化,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在总结20xx-20xx年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考虑电力、燃气保障程度,继续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最大限度提高农村清洁采暖比例。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实现全覆盖。
——多种方式、统筹兼顾。充分考量电力、燃气配套等基础条件,“宜电则电、电代优先;宜气则气、以气定量;宜煤则煤、型煤托底”,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实行整村连片推进,深入宣传发动,落实配套政策,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多方共赢。
——完善政策、惠及民生。兼顾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资力度,开展光伏+电代煤试点示范,减少居民负担,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实现预期效果。
三、实施方式及任务
(一)电代煤。在目前电网承载力前提下,能实施电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优先实施电代煤,坚持整村推进,连片推进,减少与气代煤的交叉,降低施工难度,提高投资效率。20xx年10月底前完成约6.2万户电代煤改造工作。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卫生所)、乡镇政府等分散燃煤采暖单位用户优先实施电代煤改造。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根据电网承载力,提出电代煤确村确户和单位改造初步意见,各县(市、区)会同当地供电公司予以确认,全市汇总平衡后确定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
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创新取暖技术,对一些效率高、成本低、效果好的技术和产品,全市统一安排进行试点,待成熟后再进行推广;开展光伏+电代煤供暖试点,选择有经验和实力,在行业内信誉良好的专业公司,采用多种运作模式,利用电代煤居民住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原则上确保居民每年不低于200元/kw收益。20xx年具有整村推进电代煤取暖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1-2个村进行试点示范。试点村由县(市、区)推荐,市气代煤电代煤领导小组确认后实施。
(三)洁净型煤。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做到应推尽推,应用尽用,实现全覆盖。
四、支持政策
(一)气代煤、电代煤支持政策继续按照《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意见》(石政发〔20xx〕35号)文件执行。
(二)实施生物质气、沼气、轻烃燃气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参照气代煤补贴标准给予补助(冀财建〔20xx〕275号)。
(四)对居民购买洁净型煤按照300元/吨给予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在石家庄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组织好本地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市、区)政府是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市城管委承担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并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运行、燃气使用、供暖保障等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及工程验收监管等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气源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协调、洁净型煤供应、油气输送管道项目管理等工作;
市质监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公用压力管道除外)检验检测,洁净型煤质量监管等工作;
市工商局牵头负责散煤管控、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质量监管等工作,依法查处散煤销售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及时下达拨付和清算资金,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市审计局牵头负责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补贴资金支出、使用等审计监督工作;
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可再生能源替代试点示范工作;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清洁能源替代污染物排放检测、评估等工作;
市安监局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审批流程等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牵头负责电代煤、光伏试点配套电力设施建设,电力供应保障,电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及验收,电代煤用户用电量统计及补贴资金代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高效审批机制。各县(市、区)和行政审批、住建、规划、国土、城管、园林、交通、水利、安监、质监、交管、消防、供电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气代煤、电代煤项目建设,建立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行政审批局要指导各县(市、区)优化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审批保障,研究制定有利于保障气代煤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切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操作性较强的审批流程,遇有问题及时协调优化完善。清洁取暖工程涉及的电力设施、燃气设施等,涉及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调整的,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统筹调剂,优先予以保障,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强化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于气代煤、电代煤全过程,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各燃气公司、采暖设备中标入围企业和各级供电公司要选择最有实力的施工队伍,执行最严格的建设标准和规范,抓好风险排查和处置,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后期安全稳定运行。
(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清洁供暖的正面舆论引导。重点从居民的角度,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对改善空气质量的作用,对改善生活质量和健康的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引导居民主动自愿参与、科学安全使用。
(七)做好考核工作。将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根据我校实际,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并检查各场所用电情况是否规范。
(5)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1.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指挥点,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其它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如期完成20xx年改造任务,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在电网承载力和气源保障的前提下,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对已经基本完成改造的县(市、区)查漏补缺,做到应改尽改。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区),按照平原地区散煤清零的要求,组织实施剩余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力争在20xx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户内改造任务,20xx年10月底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如因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等不可抗力影响,结合实际情况,我市改造任务完成期限参照省政策另行调整。
三、改造方式
(一)气代煤。在电代煤无法覆盖的区域,实施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同时解决居民生活用气问题。在完成精准确村确户的基础上,细化和优化村外、村内户外、户内、验收通气4个控制环节,根据“采暖设备安装与管网建设并行施工”的总体要求,坚持做到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有序实施,设备安装和管网建设同步实施,完工确户与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省、市气代煤工程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依托管道气和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实施气代煤改造,无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未签订特许经营权企业不允许实施气代煤工程。严格限制撬装站等点供方式实施气代煤。
严格落实燃气企业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省住建厅颁布的《河北省农村地区气代煤技术规范》等标准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把材料进场关、设备检测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村内户外管网穿越或跨越道路工程,优先采用架空跨越方式。确需地下穿越的隐蔽工程部分,穿越方式和埋深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工程监理实行旁站,全程监督施工过程,留存监督记录。
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要求,强化属地监管职能,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各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切实打造质量放心工程。
各县(市、区)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加强上下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层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工作责任。村干部要发挥在施工一线的监督和组织协调作用,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电代煤。进一步优化采暖设备技术路线和产品,优先使用能耗低、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电采暖设备,达到节能高效、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改造效果。
1.保障电网改造。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要按照“以电定量、保障供应”的原则,坚持以电力供应能力和电网承载力为基础,根据确定的电代煤改造任务,积极跑办省电力公司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提前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前期工作,科学组织电网改造施工,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保证用电需求。各县(市、区)要加强与电力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做好电网改造工作。
2.选好采暖设备。重点推广新技术、新材料、低负荷、高效率的电采暖设备,电采暖设备户均新增负荷需在7千瓦以下。主要采用技术成熟、效果良好且户均新增负荷5千瓦以下的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光热+等节电节省投资的采暖设备,其他电采暖设备作为补充。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居民电采暖设备选型工作台账,原则上要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居民采暖设备的选型登记、签订采购合同、缴纳设备差价款等工作。
3.加强质量管理。各县(市、区)要聘请第三方监督机构,对实施的电代煤采暖设备安装、户内线路施工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电代煤产品安装和施工质量安全。电网建设改造要加强工程计划管理,确保配套电网工程进度和质量。供电公司要积极配合采暖设备厂家做好户表以下工程正常供电。户表以上线路改造费用由供电公司负责,户表以下30米以内线路改造费用由采暖设备厂家负责,超出30米部分改造费用由采暖设备厂家和当地政府共同负担。
(三)新型能源。各县(市、区)在电力负荷和气源保障无法满足的区域,可根据村民居住情况和实际采暖需求,积极探索新型能源替代,最大限度实现清洁能源方式供暖。
(四)洁净煤推广。井陉县、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行唐县、元氏县要对不具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分散燃煤采暖住户,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等清洁燃料,做到应推尽推,应保尽保,应供尽供。明确洁净煤推广区域和任务,同时做好洁净煤的生产和储备工作。既要坚持不懈推广清洁煤,又要有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四、保障措施
(一)精准确村确户。精准确村确户是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市双代办《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确村确户实施办法》(石代煤办〔20xx〕12号),坚持“科学确村、精准确户”的原则,3月底前务必完成本辖区20xx年计划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确村确户工作。
(二)优选采暖设备。根据目前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发展趋势和运行使用情况,淘汰能耗高、质量差、运行不稳定、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采暖设备。各县(市、区)要聘请采暖设备行业专家,筛选出功率低、能效高、质量可靠、服务到位、经济实用、群众满意度高的产品。要通过选用具有一定实力的知名品牌厂家直供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设备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
(三)提高气源保障能力。市发改委要组织协调加快气源项目谋划和建设推进,增强供气保障能力。各县(市、区)、各燃气企业要全力以赴抓好气源工程建设。制定和完善居民取暖用气应急预案,实现域内燃气企业之间管道互联互通,提高应急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强资金筹措。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清洁取暖等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各级支持政策,及时筹措地方承担资金,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五、支持政策
20xx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政策按照我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石财建〔20xx〕75号)执行,其中20xx年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用户当年运行补助仍按我市20xx年标准执行,其他年度运行补助标准不变;20xx年地源热泵(含空气源热泵)、洁净煤支持政策按我市20xx年政策执行;其他政策不变。政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采取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双组长负责制。各县(市、区)要在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将清洁取暖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进一步完善辖区组织领导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以赴组织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20xx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组织推进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气源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协调、洁净型煤供应、油气长输管道项目管理等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及工程监管、验收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洁净型煤确村确户台账建立、可再生能源替代试点示范等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公用压力管道除外)检验检测;气代煤电代煤采暖设备质量跟踪监管;散煤管控,依法查处散煤销售行为;洁净型煤和新型能源产品的质量监管等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及时下达拨付和清算资金,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清洁能源替代污染物排放检测、评估等工作。
市审计局牵头负责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补贴资金支出、使用等审计监督工作。
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分别牵头负责指导和督促本行业公服用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督促民政服务机构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审批流程等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气代煤电代煤安全综合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的等工作。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负责计划内电代煤户表以上配套电网建设、电力供应保障,电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及验收。取暖季结束后,依据政府确村确户台账,向当地政府提供当年电代煤用户取暖季用电量,配合政府做好电代煤取暖季用电统计工作。
(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发改、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交通、水利、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和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支持我市工程项目建设,在项目审批、组织推进、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等方面,优化流程,密切配合,提质增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市双代办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督导检查办法,进一步充实督导内容,采取定期督导、重点督导和聘请第三方专业督导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帮助立行立改,以有效的监督考核,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为确保双代工程采暖设备和运行补贴政策的公开、透明,避免群众误读、误解,要在工程管网建设、采暖设备购置和安装、运行补贴发放等各个环节,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等参加,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双代工作的政策执行、工程推进情况,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以周通报、双日通报、每日通报等方式通报工程进展、存在问题和进度排名。各县(市、区)要指定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时限和内容及时上报工作情况,上报的工程数据要确保真实、可靠。
为加快替代居民家用燃煤小锅炉,调整城乡用能结构,有效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落实20xx-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煤改电任务,根据《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文水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计划和运行情况的报告》(文政报〔20xx〕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主导、规范运作、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供热能源结构,减少居民采暖燃煤锅炉污染,加快推进全县居民取暖煤改电工程,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消费方式,为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用能需求特性和居民采暖习惯及不同电采暖方式技术经济特点,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煤改电”方式,分类加以实施。
(二)政府主导、规范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形式,公开透明科学选择电采暖设备供应厂商。
(三)落实政策,稳步推进。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市、县财政奖补政策,稳步推进“煤改电”改造,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实施范围、序时进度、工作程序
(一)实施范围
在我县农村地区集中供热规划覆盖范围以外,统筹考虑农村村庄环境影响、区位特点、目标任务等,对我县南武乡所辖东庄村、西庄村,胡兰镇所辖胡兰村、大象村、新崖底村等5个村庄约6400户居民实施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改造。
(二)序时进度
1、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确村确户任务;
2、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改造项目公示;
3、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设备及监理招标工作;
4、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合同签订;
5、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安装工程施工;
6、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设备调试和试运行;
7、20xx年11月1日,设备投入冬季采暖运行。
(三)工作程序
1、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入户调查,形成确户名单,提出改造意见,并与居民确定改造方式,编制《煤改电改造技术方案》(含设备安装设计),并编制《招标方案》;
2、进行设备采购备案及采购招标;
3、委托专业监理机构进行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进入招标范围的电采暖设备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信用良好,三年之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所生产电采暖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用户反映良好。
3、能耗指标先进,用电负荷相对稳定。
(具体要求以采购招标方案为准)
四、设备选型
1、空气源热泵:是一种利用压缩制冷循环工作原理,以环境空气为冷(热)源制取冷(热)风或者冷(热)水的温度调节设备,特点是舒适节能、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冬可供热、夏可制冷,一次性投资成本较高,后期运行费用适中,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具备水暖散热器或地暖管道等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2、蓄能式电暖器:是一种在采暖的同时将剩余热能贮存在特制蓄热材料内,设备达到设定温度后将贮存热能均匀释放的采暖设备,特点是使用灵活、安装方便,可充分利用低谷电,一次性投资成本和后期运行费用较低,适合居民家庭采暖。该设备针对居民家庭采用燃煤炉具等非水暖采暖终端用户选型。
3、其他高效节能环保电采暖设备。
(一)全面落实电价政策。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包括参照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优惠电价政策,用电价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二)居民用户补贴。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由政府补贴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的90%(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户),由每户居民用户承担设备购置费用的10%;对每个采暖季每户采暖用电费用补贴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文水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居民采暖“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能源局负责制定煤改电工作方案、设备及安装招标,并组织工程实施;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发改局负责组织供电公司与上级物价部门、电力部门对接,认真落实煤改电电价政策。
财政局负责落实各级资金补贴政策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监管,负责煤改电项目的设备采购备案。
生态环境文水分局牵头负责淘汰燃煤小锅炉,为“煤改电”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审计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煤改电”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供电公司作为电网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电网改造工程,做好项目申报、投资、施工等工作。按照国家电网改造“十三五”发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电网提升改造工程,对未完成改造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程进度,提升供电能力。对开展采暖“煤改电”的地方要优先予以保证。严格落实电价政策,认真做好运行电量的统计工作,并及时抄送有关单位。
涉及乡镇会同能源局负责对改造区域内居民的采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完成年度“确村确户”工作,明确改造数量,并配合项目实施。负责运行补贴的发放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大协调配合,建立协商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煤改电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为切实强化管理和监督,建立“用户申报、村乡(镇)审核、财政监管、审计跟踪”的全程监管体系,防止局部政策失效、落实走形和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
(三)加大宣传推广。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群众发动工作,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采暖“煤改电”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种采暖路径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及时开展示范成果展示,推广复制成功经验,提高群众对采暖“煤改电”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冬季防寒防冻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降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对辖区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确保群众安全生产、安全过冬,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防寒防冻应急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辖区防寒防冻工作的领导,成立xx区冬季防寒防冻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的防寒防冻工作。指挥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其他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各指挥长、副指挥长实行乡、街道包点工作制度,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区经贸局、交通局、民政局、农办、水利局、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城管办、环卫局、公安分局、城北供电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街行政一把手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下设8个小组:
1、工作督查组。组长:郑少会。由区政府办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对指挥部部署工作以及领导指示事项的督查落实,及时归纳、整理、总结全区防寒防冻工作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协调各小组工作。
2、交通保障组。组长:邱宁。由区交警、交通、水利农机、环卫等部门组成,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3、医疗卫生保障组。组长:周文源。由区卫生部门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医疗救助。
4、电力供应维修保障组。组长:刘建。由区电力部门组成,负责电力供应维修。
5、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刘建。由区民政、经贸部门组成,负责居民群众日常用品、食品供应信息的掌握及困难群众防寒防冻、生活救助。
6、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组。组长:刘建。由区安监、消防部门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安全生产、消防知识的宣传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
7、治安秩序维护组。组长:龙仕国。由区公安部门组成,负责防寒防冻期间社会治安的维护。
8、农作物防寒指导组。组长:邹金芝。由区农口部门组成,负责指导帮助农民加强农作物、牲畜防寒防冻,安全越冬。
二、防寒防冻工作措施
为全区防寒防冻工作顺利进行,各乡、街道、部门、单位要根据区冬季防寒防冻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防寒防冻措施。
一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乡、街道要成立若干宣导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千家万户,广大干部职工和全区民众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全区民众防寒防冻信心,发动全区民众支持配合区政府的工作,积极主动投入到防寒防冻工作中来。
二要认真摸底。全区防寒防冻工作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同志要及时掌握防寒防冻期间全区群众的生活情况,摸清困难户的底子,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展开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要准备力量。各部门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并强化工作纪律要求,一声令下,确保人员快速集结,到岗到位,不能出现工作脱节现象。
四要准备物资。民政部门要准备好棉被等保暖物资,以便及时救助困难群众。环卫、建设部门要准备好足够的除冰物资、融冰剂、除冰工具,确保各项除冰物资及工具到位,及时开展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和绿化植物安全。
五要信息畅通。防寒防冻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有专人负责联系,保障防寒防冻信息的畅通,一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指挥部,否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启动应急指挥程序
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后,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指挥部:采取召开防寒防冻紧急会议、下发防寒防冻紧急通知、指挥部领导讲话等多种形式动员部署防寒防冻工作,下达防寒防冻指令。
2、交通保障组:区交警大队全员上岗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挥疏导人员车辆,防止交通堵塞;区交通局、区经贸局组织社会车辆随时执行运冰和运送居民生活物资物品任务;区水利农机局要加强农用车的管理。
3、医疗卫生保障组:建立昼夜值班制度,防寒防冻工作中遇有医疗救助时,按要求及时给予救助。如有大型防寒防冻行动,派出医疗救护车现场待命,随时执行救助任务。
4、电力供应维修保障组:防寒防冻期间合理调度用电,确保重点用电,及时处置电路险情。
5、居民生活物资保障组:按照方案和防寒防冻情况,掌握市场供应动态,积极联系货源,储备居民生活物品,确保防寒防冻期间市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6、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组:检查安全生产及火灾隐患整治情况,及时处置安全生产及火火灾等险情。
7、治安秩序维护组:加强巡逻巡查,严厉打击防寒防冻期间趁火打劫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8、农作物防寒指导组:指导帮助农民加强农作物、牲畜防寒防冻,安全越冬。
四、工作要求
城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立交桥、铁路涵洞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冰雪要撒盐、清扫,每天要及时将所有堆在路边的积冰清运到城区外或城区河道内,确保行路安全。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风电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冰冻天气下,风电场设备能够稳定运行,高效有序地做好本风电场应对突发雨雪冰冻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风电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一)《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风电场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坚持一保人身、二保设备的原则。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三、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事件类型
雨雪冰冻灾害主要发生在冬季,但秋冬交替和冬春交替之际偶尔也会出现。这种气象灾害是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的积雪、结冰现象,会对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造成危害。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本地区雨雪冰冻天气有所减少,但极端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3.2危害程度分析
雨雪冰冻灾害直接对安全生产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导致供电线路严重积雪冰冻、损毁杆塔,可能使户外电气设备损坏、厂房坍塌,甚至引发人身伤害事故。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安全有很大影响。可能导致地面塌陷、路面湿滑,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造成交通受阻或交通事故。雨雪冰冻灾可能导致室外供水、供暖管路冻结,造成生产和生活供水、供暖中断。
四、事件分级
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4级:
4.1I级——特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mm以上;线路结冰特别严重,全部发生跳闸;风场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严重损坏事故。
4.2II级——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mm以上;线路结冰严重,部分发生跳闸;风场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3Ⅲ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连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mm以上;线路部分结冰,发生跳闸;风场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4Ⅳ级——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当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8mm以上;线路出现结冰现象;风场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五、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现场指挥组组长:风电场场长副组长:风电场安全员风电场应急救援组
风电场应急救援组组长:值长副组长:班组安全员成员:班组其他成员
5.1.2应急救援工作组
工作组为常设机构,由风电场场长兼任,负责本方案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5.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
(2)组织指挥应急小组实施应急工作。
(3)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5.3应急救援工作组的职责
(1)负责组织本应急方案的编制、修订及审核。(2)负责组建应急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3)检查督促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预防与预警
6.1风险监测
6.1.1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雨雪冰冻灾害的风险预警信息监测由风电场当班运行值班人员负责。
6.1.2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雨雪冰冻灾害风险监测信息渠道主要来自省、市政府部门发布的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来自风电场测风塔及气象计实测数据。
6.1.3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风电场要加强现场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报信息的监测,对风场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生产副总经理。
6.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预警分级
预报等级按国家统一标准划分为4级:
(1)Ⅳ级: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2)III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3)II级:大雨雪冰冻灾害;
(4)I级:特大雨雪冰冻灾害;
6.2.2预警发布后的应对措施
(1)加强宣传,增强全员预防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御特大雨雪冰冻灾害的思想准备。
(2)建立健全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队伍,构建冰冻灾害易造成重大损失的重要生产设备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培训工作。
(3)提前做好各类工程的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要落实安全度过雨雪冰冻灾害的方案。
(4)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合理配置。
(5)充分利用通信网络,确保雨雪冰冻期间通信完好和畅通。
七、信息报告
7.2应急报告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7.2.1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报送,应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准确把握,先报告基本情况,后抓紧核实补报详情。
7.2.3有关检修人员在发现或接到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报告后,经核实无误,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并在2小时内向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报告。
7.3速报内容
八、应急晌应
8.1响应分级
在本方案中将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4级:
8.1.1Ⅳ级响应:应对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8.1.2111级响应:应对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8.1.3II级响应:应对大雨雪冰冻灾害。
8.1.4I级响应:应对特大雨雪冰冻灾害。
8.2响应程序
8.2.1启动应急方案的.条件
(1)Ⅳ级响应:当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mm以上;线路出现结冰现象;风场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2)III级响应:当地出现连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mm以上;线路部分结冰,发生跳闸;风场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3)11级响应:当地出现连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mm以上;线路结冰严重,部分发生跳闸;风场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损坏事故。.
(4)I级响应:当地出现连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mm以上;线路结冰特别严重,全部发生跳闸;风场重要生产设备因冰冻发生严重损坏事故。
8.2.2响应启动
(1)Ⅳ级响应:风电场应急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方案;
(2)111级响应:风电场应急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方案;
(3)II级响应:风电场应急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方案;
(4)I级响应:风电场应急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方案。
8.2.3响应行动
当确认灾害与应急处置的各项要求和方案分工符合时。
九、应急措施
9.1线路覆冰应对措施
线路覆冰的应对措施从设计、防冰、融冰等方面入手,具体措施如下:
(1)建议线路设计时,对线路经过区域进行气象资料、环境资料和环境特征等收集和分析,尽量避开覆冰区域;对于不能避开的覆冰区域,应合理设计抗冰厚度,确保杆塔及导线、地线强度能满足特殊地形和气象条件要求。
(2)加强线路覆冰监测,对于易产生导线舞动区段,采取在导线上加装防舞动相间间隔棒或带可旋转线夹的导线间隔棒的措施,防止线路舞动引起相间短路,造成线路事故。
(3)对于重冰区线路,建议在变电站加装SVC直流融冰技术,对导线或地线进行融冰。利用导线或地线短接形成一个简单的欧姆电路,通过在电路上加低压大电流产生热量,从而达到融冰目的。
(5)做好线路备品备件物资统计和梳理工作,备足线路所需器具,为应急抢修做好准备工作。
十、应急物资与装备
风电场物资管理员结合风电场实际,提前向物资部申请,储备一定数量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调拨原则:先使用风电场储备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在不能满足情况下,由应急总指挥向公司综合部申请物资援助。
十一、培训和演练
各部门要将防雨雪冰冻应急方案内容以及防寒防冻、防御雨雪冰冻救灾等常识纳入员工日常技术工作。每年在秋冬雨雪多发季节开展一次防雨雪冰冻应急方案演练。
十二、方案备案
本方案报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做好燃煤管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xx-20xx)》要求,20xx年全县农村地区需完成480户电取暖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能定改,循序渐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因能制宜,统筹考虑本地采暖实际,技术路径可行性和资金投入能力,确保稳妥有序。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以电定改的基本要求,坚持应改尽改、不落一户。积极鼓励采用投资少、成本低、可持续的新型方式;建立健全高效服务机制,保证实施效果,让群众用得起、用的好。
20xx年度全县农村地区“电取暖”改造工作在将军营镇横河村(253户)和两间房村(227户)实施。改造工作在20xx年10月15日前完成。
三、改造方式及补贴政策
(一)改造方式。节能型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一拖一)替代洁净型煤进行改造;空气源热泵(连接原有暖气、地暖)替代洁净型煤进行改造。
(二)改造标准。以彻底替代燃煤采暖为出发点,由用户自行选择替代方式(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进行电取暖改造。
(三)补贴标准。
1、设备补贴。替代设备采取政府采购招标的方式购买,所购设备均含安装费用,依据《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采用电取暖替代燃煤取暖,中央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3300元,省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3700元,采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替代燃煤取暖,地方资金补助400元/户;采用空气源热泵替代燃煤取暖,地方资金补助4000元/户。剩余部分由改造户自行承担。
2、运行补贴。参考《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县制定运营补贴办法根据用电量据实补助,最高补助1200元/户。采暖季结束后,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根据煤改电取暖户台账,核算用电费用,由省级运营补贴专项资金拨付。
(四)补贴认定。一户居民(以户口本为准)安装2台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取暖设备或1台空气源热泵设备;一个房证有多间房屋、家庭成员均已结婚成家但在一起居住的,凭家庭居住人员结婚证及村委会证明,可按自然户享受补贴。
四、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26日)
1、确户台账建立:全面详实摸清该区域原取暖房屋面积、拟改造方式等基础数据,为下阶段采购安装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将军营镇政府)
2、电力设施改造:对纳入电取暖改造区域的电力设施进行进一步调研,按照各乡镇给出的确户台账进行电网配套设施改造。(责任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
(二)采购招标工作(20xx年7月30日―20xx年8月29日)
(三)改造实施阶段(20xx年8月30日—20xx年10月15日)
对安装区域电力网线进行检查整改,确保电网平稳运行。中标企业设备到场完成安装任务,并保证所安装设备安全平稳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丰宁县供电分公司、将军营镇政府、中标企业)
(四)工程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5日-20xx年11月15日)
对所安装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整体验收,及时分析评价设备运行效果,有效控制运行问题,提升设备运行水平。(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县财政局)
(五)售后服务
工程验收后,落实中标企业的售后责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中心,要建立完善的清洁取暖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快速、高效、便捷的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电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军营镇政府、中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