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61,383万元,负债合计604,2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4%,所有者权益57,137万元,公司持股比例63.7%,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7、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冰;注册资本:15,7894万港元,注册地址:香港荃湾大涌道8号TCL工业中心13楼。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168,536万元,负债合计3,506,9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1%,所有者权益661,585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
18、TCL空调器(武汉)有限公司
TCL空调器(武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书彬;注册资本:1,384.61万美元,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五环路特9号。经营范围:各类空调器、调温装置、洗衣机、电冰箱、小家电、空调压缩机、电动机、空气压缩机、商用空调、中央空调、特种空调系列、热泵热水机组、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及以上产品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并提供安装维修服务;铜管、铝箔、钣金件等产品零配件的销售;空调、电器工程的设计施工,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技术咨询;厂房、仓库及其设备的租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取得有效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7,258万元,负债合计142,0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5%,所有者权益5,218万元,公司持股比例8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9、北京尚派正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尚派正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连起;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22号B座4层E室。经营范围: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032万元,负债合计10,5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3%,所有者权益2,44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9%,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2、TCLTechnology(HK)CompanyLimited
TCLTechnology(HK)CompanyLimited,法定代表人:于广辉;注册资本:5,000万港元,注册地址:香港荃湾大涌道8号TCL工业中心13楼。经营范围:投资、贸易。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9,698万元,负债合计92,97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8%,所有者权益16,72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0.3%,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3、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18,884万元,负债合计1,249,8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1%,所有者权益168,994万元,公司持股比例93.3%,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4、TCL家用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TCL家用电器(惠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卫东;注册资本:5,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惠州市松山工业园7号小区。经营范围:家用洗衣机、家电冰箱、小家电产品以及电器(涉证产品除外)的应用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维修服务。(制造、加工项目需经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制造、加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4,917万元,负债合计95,7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4%,所有者权益19,13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5、惠州酷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6,187万元,负债合计56,1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4%,所有者权益40,029万元,公司持股比例68%,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6、TCL商用信息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TCL商用信息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万文;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风四路78号37号小区二楼。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LED屏、影音及视听设备、数码产品、通讯器材、及周边设备、零部件和软件的开发、硬件安装与维护、软硬件升级与技术咨询、信息资源与网络通讯服务、工程安装与服务及关联业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0,735万元,负债合计110,5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6%,所有者权益10,16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8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7、惠州TCL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664万元,负债合计11,0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5%,所有者权益6,631万元,公司持股比例8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8、惠州高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高盛达科技有限公司由惠州TCL王牌高频电子有限公司更名,法定代表人:李玉国;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摄像机、多媒体数字监控保安系统、电子调谐器、电子调制器、变压器等家电配套电子产品,数码相机、DVD影碟机系列产品及电源产品,进出口贸易。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4,583万元,负债合计36,9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9%,所有者权益7,624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5%,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9、佛山市南海TCL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TCL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唯一;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松夏工业园。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家用电器、水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环保科技设备、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燃气用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须取得许可并经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270万元,负债合计17,3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6.9%,所有者权益-1,12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0、泰瑞(香港)有限公司
泰瑞(香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玉国;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大涌道8号TCL工业中心13楼。经营范围:境外贸易融资。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600万元,负债合计17,5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所有者权益0,006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5%,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1、惠州新大都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新大都合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万文;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台工业园惠风东一路3号。经营范围:新材料研究及生产,生物降解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转让,塑料改性,塑料制品,包装材料,新型建材的生产加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950万元,负债合计5,8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9%,所有者权益2,151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5%,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2、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万文;注册资本11000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惠州市汝湖镇水苑工业园第二工业区。经营范围: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生产性、生活性废旧物资、废旧金属、废线路板、废电子电器的收购、销售、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电子辅助材料、五金交电;环保产品技术开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7,453万元,负债合计25,4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1%,所有者权益11,964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3、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137万元,负债合计33,1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所有者权益0万元(资本金于2015年1月份开始分批到位),公司持股比例40%,与另一大股东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同处于最大股东地位,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34、启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0万元,负债合计0万元,所有者权益0万元(资本金尚未到位),该司为深圳前海启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40%,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五、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如下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1.严格风险评估,并设立对外担保控制限额。通过严谨的授信风险评估,确定各子公司最高风险承受能力,并对子公司的总体担保额度控制在3,394,000万元人民币之内。
2.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对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而一目了然,保障本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
上述34家公司均为公司战略支持的产业公司,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本公司对其处于最大股东地位,能实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上述34家子公司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战略支持的产业公司。根据银行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模式,一般需由母公司统一提供担保的管理要求。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需要本公司统一提供日常融资担保支持。由公司统一提供担保,可避免各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担保,有利于本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风险。
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并且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能实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量753,487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47,087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联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4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九、审批程序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00证券简称:TCL集团公告编号:2015-023
关于增加低风险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操作低风险投资理财种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包括:
1、新股网下申购;
2、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3、委托理财。
上述投资品种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的投资,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低风险投资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47%),本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投资期限
公司低风险投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三、操作方式及购买原则
1、新股网下申购
参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结算平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申购。成功申购的股票,原则上应在上市后一个月内出售。
2、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流动性好、收益较同期存款高的“准货币”。债券投资选择风险小、收益相对较高、并具有较高流动性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其中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主体信用等级原则上应不低于A+。
3、委托理财
本议案中委托理财主要是指公司将财产权委托给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由受托人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信托计划、银行存款、同业存放、银行承兑汇票、货币市场基金、债券、股票等高流动性资产,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的行为。
四、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的影响较大,低风险投资理财存在系统性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总则
公司将持续完善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将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做好低风险投资理财的配置,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管理
(1)为保障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专用性和安全性,公司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安全的金融机构开设资金账户和结算账户。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新股网下申购的风险控制措施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公司原则上应暂停新股网下申购操作两周以上:
①连续三支新股上市首日的收盘价跌破发行价;
②连续两个季度新股申购、申购的收益率低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2)岗位分离操作。新股申购及申购业务的审批、申购及申购资金的划入及划出、股票买卖岗位分离。
(3)日常对账。设立业务台账,每笔交易后登记交易变动表;按月打印对账单,并进行对账,确保帐实相符。
4、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1)对于委托理财业务,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债券投资将主要投资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其中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不低于A+。
5、汇报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集团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汇报资金运作和收益情况。
五、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原因及影响
1、公司坚持稳健投资理念,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
2、公司通过资产管理效率的提升,盈利能力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加上公司所属电子消费品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使得公司有较为充裕的账面闲置资金,可以用于低风险投资理财,提高短期财务收益。
3、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低风险投资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
5、公司已建立委托理财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实施严格的内部控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6、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自本公告日起终止执行。
证券代码:000100证券简称:TCL集团公告编号:2015-024
关于认购唯冠国际债券暨参与
唯冠国际重组的公告
一、事项概述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发布了关于本公司目前正参与本公司之参股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的重组复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7)。
截至2014年6月30日,唯冠国际的负债总额约为3,319,408,000港元。为清偿该等债务,唯冠国际拟在香港及百慕达进行债务偿还安排计划(以下简称“债权人计划”)。为推动唯冠国际的债权人计划并复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拟认购唯冠国际拟发行的本金总额为60,000,000港元的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认购”)。债权人计划会议已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召开及举行,且债权人计划(香港计划及百慕达计划)的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计划债权人正式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本次债券认购构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唯冠国际持股5%以上股东(TCL实业除外)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交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认购暨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债券认购的主要情况
1.发行人:唯冠国际
2.认购人:TCL实业
3.本金额:首批债券10,000,000港元;第二批债券50,000,000港元
4.发行价:本金额全额发行
5.利息:年利率7.5%,须于每半年支付前期利息
6.到期日:债券各自发行日起计第五周年之日
7.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唯冠国际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约为4,000港元、负债总额约为3,319,408,000港元、权益总额约为负3,319,404,000港元、营业额为0港元、唯冠国际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约为22,008,000港元。由于未能就发表审核意见获取充足审核证据及唯冠国际持续经营基准的重大不确定性,唯冠国际核数师对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拒绝发表意见。于债权人计划生效日期,唯冠国际所有负债将透过债权人计划清偿。
9.款项用途:将作为债权人计划下的计划资产。
10.其他:该债券为公开发行债券,可自由转让,有较好的流通性,且债券将载有若干标准违约事件条文,规定于发生若干违约事件时债券所有应付款项将即时到期。
11.截至2015年1月30日,直接持有唯冠国际股份5%以上的股东如下:
a)San-ChihAssetInternationalHoldingCorp,持有125,190,000股,占16.22%;
b)联嘉有限公司,持有120,000,000股,占15.54%;
c)TCL实业,持有111,562,724股,占14.45%:
除TCL实业以外,上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债券认购所得之款项将作为唯冠国际清偿债权人计划下的计划资产。鉴于唯冠国际现时的财务状况,其难以于短期内寻求资金以拨付相等金额以用作债务重组。因此,TCL实业同意透过本次债券认购向唯冠国际提供融资以推进唯冠国际的债务重组及复牌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3.公司已承诺,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公司承诺,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证券代码:000100证券简称:TCL集团公告编号:2015-025
关于重组惠州高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惠州高盛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达”)为惠州泰科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科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200万元,主要生产摄像机、多媒体数字监控保安系统、电子调谐器、电子调制器、变压器等家电配套电子产品,数码相机、DVD影碟机系列产品及电源产品等。
由于高盛达除本公司外的其它股东拟增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但高盛达在2014年的盈利能力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且处于低端加工制造业,与本公司转型的战略投入重点方向不一致。
公司拟根据“专业分工,协同发展”的原则,放弃对该业务的增资,对原有业务进行重组。具体路径如下:
1.本公司与赵忠尧等7名自然人及高盛达原股东设立的5家有限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惠州高盛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源”),并以高盛源收购泰科立持有的高盛达100%股权。
2.收购完成后,赵忠尧等6名自然人将收购本公司持有的高盛源35%的股权;赵忠尧将收购惠州市高盛利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盛利源”)及惠州市高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盛鑫”)持有的高盛源1.89%及4.3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惠州市高鑫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鑫达”)及赵忠尧等3名自然人向高盛源增加注册资本1,500.18万元。
由于泰科立旗下已不再从事高盛达所从事业务,泰科立各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等减少泰科立注册资本人民币7,899.06万元;另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惠州泰科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泰科立各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同等减少泰科立注册资本人民币7,900万元,两次减资完成后,泰科立的注册资本减少至人民币7,200.94万元,同时本公司持有泰科立55%股权的比例不变,泰科立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由于赵忠尧先生过去十二个月为公司董事及法定高级管理人员,且赵忠尧先生为高鑫达单一最大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高鑫达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所以,本公司与赵忠尧等投资设立高盛源,向赵忠尧等自然人转让高盛源股权,与赵忠尧等自然人、高鑫达共同增资高盛源,以及泰科立减资均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赵忠尧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过本公司董事及法定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赵忠尧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张瑞州、魏斌、苏振华、孙燕、熊运自、吕艳菊六名自然人为高盛达员工,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高盛利源
企业名称:惠州市高盛利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2月2日
注册资本:622.5724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谢滔程
有限合伙人:陈以辉、黄静茹、邵光洁、隆元贵、姜楠、郑浩、唐小蕾、黄开莉、梁启春、吴东聚、吴岚、谢志航、净春梅
主营业务:仅限于对高盛源直接股权投资
该企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4.高盛泰华
企业名称:惠州市高盛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2月3日
注册资本:471.6165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旭波
有限合伙人:彭佳慧、颜军敏、杨洪贵、胡金果、汤德胜、王玉和、江国平、赵华、尧跃生、黄光辉、陈明、蒋庚治、琚小琴、李春花、饶晓生、童波、翁科义、郑明勇、陈海锋、冯宇、范海生、传汝华、范定文、孙烨、胡田洲、胡杏英、刘冬、董雪颖、武余清、杨建宏、詹冠华、赵玉娟、廖勋华、何波、姜玲、张国容、杨飚、毛峰、文丛笑、黎继林、尹仁、凌远辉
5.高盛泰科
企业名称:惠州市高盛泰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99.9791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付贵军
有限合伙人:吴士宏、张晓东、邓睿、李成信、李永仁、张树鸿、赵军堂、曾旭波、钱呈、郑小玲、马健康、王伟宏、温献珍、张波、赵建红、刘涤、何鸿升、蒋鸿、荣全颖、赵建军、王斌、樊金伟、邬兰、易剑平、李玉国、李志辉、刘巧兰、唐丹、王红旗、张光明、周大勇、丁绥平、李汉鹏、李凯、赵曙光、黎佩珊、林俊元、黄跃、毛化容、张玉文、周大辉、刘军、周璐、李志强
该企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6.高盛鑫
企业名称:惠州市高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396.4832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
有限合伙人:李健、陈春玲、丁一文、行亚鹏、李孝胜、刘泽燕、陈昭、王新福、杨云芳、余辉、高志远、罗红兵、赵勇、王元亮、徐展君、刁作敏、王玉刚、陈宇科、段陵娟、黄京渝、黄林涛、芦新春、罗炬、秦楠、王志杰、徐晓娟、张军胜、张木生、赵永芳
该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高盛卓金
企业名称:惠州市高盛卓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252.2824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保兵
有限合伙人:高书清、郭也平、黄月华、李瑞霞、刘业麒、邱敏苑、唐娟、佟健、王立军、王利曼、王日坤、伍学锋、徐鹏、高杰、李宁、朱愉乐、刘壮、孟祥伟、胡瑞斌、欧阳洪平、任湘宁、吴石梁、张宏军
8.高鑫达
企业名称:惠州市高鑫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2月9日
注册资本:2063.93万元
有限合伙人:张瑞州、赵忠尧、黎佩珊、李志强、张军胜、程杰、徐小龙、陈宇科、段陵娟、张木生、孙成、孙旭、张小平、向前刚、李福斌、罗炬、黄京渝、王志杰、黄暄、芦新春、秦楠、赵永芳、封毅、梁为岗、章海蛟、张开敏、吴春喜、帅高慧、李宪强、刘旭光、孙振宇、李常武、许文敏、吴灵霞、徐晓娟、马毅、管晖、黄林涛、陈志凡、唐红君、高照、郑伟、张顺、罗章。
赵忠尧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过公司董事及法定高级管理人员,且赵忠尧先生为该合伙企业单一最大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合伙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高盛达
公司名称:惠州高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玉国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摄像机、多媒体数字监控保安系统、电子调谐器、电子调制器、变压器等家电配套电子产品,数码相机、DVD影碟机系列产品及电源产品,进出口贸易。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12月21日
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7,237.48
44,582.69
总负债
28,916.27
36,959.1
净资产
8,321.21
7,623.59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2013年
2014年
利润总额
1,353.88
903.07
净利润
1,255.58
799.38
2.泰科立
公司名称:惠州泰科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忠尧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子、光电技术研发及其产品生产;销售、租赁电子、光电显示器件、电池、光存储、电子配套产品、五金注塑产品(不设商场、仓库销售);电子、光电产品工程安装及调试;货物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60,004.35
280,205.12
207,728.42
222,154.26
52,275.93
58,050.86
38,453.76
42,945.31
11,262.03
15,827.85
8,763.09
12,109.17
四、本次重组情况及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赵忠尧等7名自然人及5家有限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设立高盛源,基于高盛源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投资设立高盛源按照投资额与注册资本1.99:1的比例进行。高盛源设立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惠州市高盛利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1.32
7.88%
惠州市高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8.27
5.02%
惠州市高盛泰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0.06
13.93%
惠州市高盛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5.84
5.97%
惠州市高盛卓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6.16
3.19%
赵忠尧
239.35
6.06%
张瑞州
73.63
1.86%
魏斌
15.17
0.38%
苏振华
8.27
0.21%
孙燕
6.89
0.17%
熊运自
吕艳菊
5.65
0.14%
2172.51
55.00%
合计
3950.00
100.00%
2.高盛源以现金收购泰科立持有的高盛达100%股权,收购对价参考由深圳市鹏盛星辉资产评估事务所对高盛达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股东权益价值出具的深鹏盛评估报字2015-A-00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截止基准日,高盛达100%股东权益实际评估值为8899.06万元,增值额为577.29万元,增值率为6.94%。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高盛达拟在基准日前向其原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拟定为1000万。根据上述分红事项对评估报告进行调整,高盛达100%股东权益的评估值调整为7899.06万元。该等收购完成后,高盛源持有高盛达100%股权,高盛达变更为高盛源全资子公司。
3.上述收购完成后,赵忠尧、张瑞州、魏斌、苏振华、孙燕、熊运自六名自然人将收购本公司持有的高盛源35%的股权;赵忠尧将收购高盛利源及高盛鑫持有的高盛源1.89%及4.30%的股权,股权转让对价参照高盛源设立时的投资额与注册资本比例确定。该等股权转让完成后,高盛源的注册资本仍为3950万元,股权结构变更为:
收购前
收购后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236.59
5.99%
28.26
0.72%
1074.23
27.20%
573.69
14.52%
90.18
2.28%
110.55
2.80%
56.90
1.44%
71.90
1.82%
790.00
20.00%
4.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高盛源增加注册资本1500.18万元,由本公司、高鑫达、赵忠尧、苏振华、吕艳菊分别以现金认购。本次增资按照增资额与注册资本1.99:1的比例进行,定价依据为高盛源设立时投资额与注册资本比例。该等增资完成后,高盛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5450.18万元,股权结构变更为:
增资前
本次增资金额(万元)
增资后
持股
比例
4.34%
0.52%
10.09%
4.33%
2.31%
140.60
1144.54
21.00%
10.53%
1.65%
45.47
133.29
2.45%
1.04%
1.32%
150.00
80.66
1.48%
600.00
1090.03
惠州市高鑫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63.93
1032.09
18.94%
3,000.00
5450.18
5.减资前后的泰科立股权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惠州泰科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泰科立各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同等减少泰科立注册资本人民币7,900万元;本次泰科立各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同等减少泰科立注册资本人民币7,899.06万元。两次减资完成前后,泰科立的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减资前
减资后
出资额(万元)
1
TCL集团股份公司
12,650.00
3,960.52
2
1,244.30
5.41%
389.57
3
其他股东
9,105.70
39.59%
2,850.85
23,000
100%
7,200.94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该公司除本公司外的其它股东拟增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但该公司在2014年的盈利能力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且处于低端加工制造业,与本公司转型的战略投入重点方向不一致。公司拟根据“专业分工,协同发展”的原则,放弃对该业务的增资,并与原股东对该部分业务进行重组。
本次重组后,赵忠尧先生及高盛达团队将持有高盛达约58%的股权,为高盛达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将持有高盛达约20%的股权,高盛达由公司控股公司变更为公司参股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管理。
同时,公司的控股子公司TCL多媒体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泰科立等与高盛达的业务往来关系在重组前与重组后基本保持一致,预计2015年高盛达与本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9000万元。
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回笼资金约2,714万元,实现净收益约202万元。
六、本年初至披露日及披露日前12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本公司未与赵忠尧及高鑫达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出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程序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关于重组惠州高盛达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重组高盛达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公司根据“专业分工,协同发展”的原则,放弃对该业务的增资,并与原股东对该部分业务进行重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
九、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本次公司对高盛达重组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TCL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100证券简称:TCL集团公告编号:2015-02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和新发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其中新增三项,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五项,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要求,以上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有会计政策及会计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千元
合并:2013年12月31日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9,584
1,238,125
1,947,709
长期股权投资
3,185,303
-1,238,125
1,947,178
母公司:2013年12月31日
0
1,098,726
16,119,992
-1,098,726
15,021,266
2、财务报表列报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进行单独列报,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递延收益
6,129,47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2,269
其他非流动负债
6,183,675
-6,161,744
21,931
89,219
121,488
-121,488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的项目,作为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列报,不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报,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63,369
-63,369
资本公积
2,075,318
-490,576
1,584,742
其他综合收益
553,945
616,795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该准则扩展了职工薪酬的内涵范围,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明确了设定受益计划的处理规范。公司将规范职工薪酬的定义,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引入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执行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后,公司将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上述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0100证券简称:TCL集团公告编号:2015-027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17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
9、出席对象: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10、公司将于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应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程:
1.《本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本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4.《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认购唯冠国际债券暨参与唯冠国际重组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2)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2、投票代码:360100投票简称:“TCL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元)
1.
本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本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
3.00
4.
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5.
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00
6.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00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8.
关于认购唯冠国际债券暨参与唯冠国际重组的议案
8.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TCL集团”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
申报股数
360100
买入
1.00元
(2)如某股东对议案2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买卖方
申报价格
2.00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票注意事项
(1)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传真:0755-33313819
联系人:张博琪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决意见
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粤财信托增资华星光电的议案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