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3月6日,社会团体在平台上共计公布712项团体标准。
(1)按国际标准分类号分布情况
社会团体公布的标准按国际标准分类号分类,分布排名前十的情况如图2所示。这些团体标准主要分布在电气工程,信息技术、办公机械,环保、保健和安全,社会学和服务,食品技术,家电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建筑材料和建筑物,机械制造,化工技术,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等领域。
图2按国际标准分类号标准分布情况
(2)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布情况
社会团体公布的标准按国民经济所属行业分类涵盖了所有国民经济行业,分布排名前十的情况如图3所示。这些团体标准主要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其中,57%分布在制造业。
图3按国民经济行业标准分布情况
(3)按地域分布情况
社会团体公布的标准按照法人登记证书的发证机关所在地分布情况如图4所示。其中,44%分布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其次为浙江省、北京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东省、辽宁省、山东省、四川省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的社会团体。
图4按地域标准分布情况
3团体标准发展现状
由图2和图3可以看出团体标准按国际标准分类号分类情况以及按国民经济所属行业分类情况,按国际标准分类号分类,团体标准呈金字塔式分布;按国民经济所属行业分类,团体标准57%分布在制造业,其次分布于其他行业,呈断崖式分布。由图4可以看出,目前44%的团体标准分布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其次分布在浙江省、北京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东省等地区登记的社会团体,基本与这些地区的社会团体在平台的登记注册数量比例一致。值得一提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平台登记注册了3家社会团体,共公布标准39项,公布标准数量仅次于北京市。
4团体标准现存问题
4.1团体标准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
总结平台上社会团体的管理运行机制可发现,部分社会团体的管理运行机制比较全面,这些社会团体多为带有“中国”字样的学会协会等,或者为新兴领域内成立的社会团体,其管理运行机制全面而灵活,能迅速响应市场。但是仍有部分社会团体的管理运行机制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组织机构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不明确,比如:对于“文件管理”,统一交由秘书处(管理协调机构)还是各专业委员会(标准编制机构)管理需要明确界定,否则容易造成处理不当甚至文件丢失的情况;工作机制缺乏可操作性,比如:当发生“申诉”问题的时候,虽然部分社会团体有申诉机制,但是并没有规定处理申诉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从而导致责任权限不清晰,处理周期延迟等问题的产生。
4.2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可操作性差
4.3团体标准编制不规范
4.4团体标准推广能力较弱
5结语
我国社会团体地域广泛、行业众多,据统计,仅在民政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就有近2,000家。尽管部分社会团体已经具备了比较完善的标准化决策、管理协调以及编制机构,在本行业标准化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协调作用,但是,大部分社会团体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标准化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标准制修订程序可操作性差、标准编制不规范、技术内容不合理、市场推广能力弱以及标准化人才和信息匮乏等现实问题。这些问题均可能导致标准化活动过程中规则不明晰、过程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等情况的发生。此外,《方案》中指出“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势必会造成大量的社会团体进入团体标准化领域,呈现蒸蒸日上之势的同时也会造成市场中流通的团体标准鱼龙混杂,质量不一。
因此,需要参考国外团体标准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团体标准的发展规律,认真总结团体标准的实践经验,分析其发展过程中问题的解决方法和途径,积极推动第三方机构对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的监督评价工作,从评价原则、评价机构、评价人员、评价要求、评价程序、复审等方面综合考虑,规定针对社会团体(包括资格、组织构架、管理运行机制、资源保障、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团体标准编写、推广与应用等)以及团体标准(包括合法性、合规性、编制的规范性、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实施状况与实施效果等)的评价指标,向社会公开通过评价的社会团体及团体标准,以激励社会团体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从而引导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有序健康地发展,真正发挥团体标准应有的作用。
作者简介
李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硕士,主要从事标准化原理与方法、团体标准化研究。
本文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项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数据研究”(项目编号:572016B-4937)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管理运行研究”(项目编号:572016B-4939)资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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