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及海南真实世界数据医保创新应用中心建设实际,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真实世界数据医保创新应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8名,单位领导职数3名,内设科级机构3个。主要负责开展真实世界数据在医保领域创新应用的理论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真实世界数据医保创新应用的事务性工作,开展真实世界数据技术开发、咨询、培训和推广应用;负责应用真实世界数据助力医保价值购买、提升医保基金大数据监管能力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6名,其中,考试招聘5名,考核招聘1名。招聘人员范围,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劳动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具体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副主任岗位条件:现任(聘)副处级管理岗职务或六级管理岗职务,或现任(聘)正科级管理岗或七级管理岗3年以上,且在医学、数据科学、统计学、计算机学、信息学等领域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并具有从事相应行业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人选,应为现聘专业技术七级及其以上岗位,取得在医学、数据科学、统计学、计算机学、信息学等领域副高及其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5年以上工作经历,同时应具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历。
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副高职称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1973年11月30日及其以后出生)。
除此之外,应聘副主任人选还应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热爱医疗保障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现役军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一)(二)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招聘
(1)笔试
考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上公布3天。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和进入面试人员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认知、岗位工作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
2.考核招聘
(2)考核方式、内容
主要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认知、岗位工作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以此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表现、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情况。
(3)资格条件复审
(4)考核成绩
考核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核成绩在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综合成绩、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愿放弃。
3.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副主任岗位拟任人选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9〕8号)《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中办发〔2022〕6号)等文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拟任人选考察内容: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在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经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经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1.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0898—6653180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综合处:0898—6525059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