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份起,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在多个地区陆续展开,让真金白银直达消费者,引发了一波家电消费的热潮。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却利用补贴政策谋取私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以及以旧换新政策的公信力。
行政处罚
骗补套补的企业将面临行政处罚。首先,这些企业将被取消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资格,并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告。此前,湖北和四川两省之前因涉及“一机多卖”和“虚开发票”等违规经营行为,已有9家企业被取消了参与资格。其次,通过骗补套补等手段获取的补贴资金将会被依法追缴,代垫的补贴资金不予核销,并且企业还将被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等。
刑事处罚
对骗补套补情节行为严重的,可能会构成诈骗等刑事犯罪。具体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例如,商家明明没有以旧换新活动或不具备相应的活动资质,却谎称有该活动,拿以旧换新为借口,骗取消费者的旧家电和钱财。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部分不法商家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在以旧换新活动中,将翻新过的、质量不合格的或者假冒品牌的家电当作新家电销售给消费者。根据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即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目前,多地商务局、市监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并开通了家电以旧换新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打击家电以旧换新市场上各类骗补套补的违规行为。家电研究院在此提醒广大家电商,家电换新补贴是国家财产,骗补套补属于违法行为,切莫违法违规,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