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规范电子数据收集提取程序朋友圈可做刑事证据
什么是电子数据?
什么样的电子数据可以成为定案依据?
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电子数据经常会作为重要的证据,有的甚至是定案的依据。
朱巍表示,徐玉玉案是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里面涉及大量的证据都是电子证据;还有一个就是快播案,快播案涉及的违法视频也是储存在储存器之中的电子证据。会发现有一个趋势,越来越多的犯罪可能会涉及互联网,或者利用互联网作为手段。
喻海松表示,电子数据的使用越来越多,需要办案机关明确一个规则,另一方面也要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
司法机关在操作时都需要注意什么?
电子数据容易被删除、篡改、灭失,《规定》对电子数据收集提取的程序做了详细规定,强调,对作为证据使用的电子数据,应当采取一种或者几种方法保护电子数据的完整性。
《规定》明确,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记录原始存储介质的封存状态。
喻海松介绍,以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为原则,以直接提取电子数据为例外。
哪些情况是例外?喻海松介绍,《规定》列举了四种情形。一是太大不便封存,还有一些数据,比如内存数据,它本身就不会存储到一些介质里面,比如冲进一个犯罪分子的家里,他正在使用电脑,内存中缓存的数据,这时如果电脑一关机,这个数据是不会存下来的,也是没法提取的;还有一种情形,不少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都位于境外,有些案件到境外取证,有些案件可能是进行网络远程取证,这种情况下也没有办法去提取原始存储介质。
《规定》对哪些电子数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也做了规定。
朱巍介绍,没有以封存状态移交的,在笔录上或者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或者数据所有者、提供者、见证人签字的,还有这些标记、格式、包括对电子数据的名称都规定不清的,就不能作为电子证据。
《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电子数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编辑:任芳
关键词:电子数据;刑事证据
为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09-2105:37:00
与此同时,《规定》要求,冻结电子数据,应当制作协助冻结通知书,注明冻结电子数据的网络应用账号等信息,送交电子数据持有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者有关部门协助办理。在电子数据的移送和展示方面,《规定》强调,收集、提取的原始存储介质或者电子数据,应当以封存状态随案移送,并制作电子数据的备份一并移送。
2016-09-2016:44:00
12月15日,由重庆市教委等单位联合主办的重庆市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在四川美术学院落下帷幕。经过情景模拟、产品推销、专家评审等环节,重庆邮电大学的互联网电子数据保全服务平台项目最终获得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