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故事多·产业篇通城县石南镇:抛荒整治进行时力争荒田换“绿装”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胡远)今年以来,石南镇在11个村(社区)创新成立合作社,以“基地+农技服务+农户”模式,号召脱贫户、监测户与合作社签订荒田流转协议,组织农户以务工形式参与抛荒田复耕复种。

来到石南镇仙姑村6组,该村正组织机械进抛荒田整地。

石南镇仙姑村党支部书记胡海军:我村成立合作社,对全村抛荒耕地60余亩进行流转,根据抛荒土地和季节的实际,我们计划种植水稻和豆类农作物,预计能够带动脱贫户、监测户100余人,人均增收在600元以上。

自今年4月份以来,石南镇组织镇驻村工作组及村干部,进村入户加大政策宣传,逐片逐田开展排查。通过排查,全镇共排查上报耕地抛荒面积1376.36亩,并进行复耕。目前已复耕1100余亩,剩余面积正在抓紧复耕。

石南镇党委副书记胡海斌:结合各村(社区)实际,镇党委政府对村民抛荒耕地,一是采取企业代种模式,通过企业土地流转,及时开展复耕。二是政府引导,对耕地抛荒农户及时下发《关于抛荒耕地限期翻耕恢复耕作的告知书》,督促农户开展粮食生产。

与此同时,石南镇通过“基地+农技服务+农户”模式,安排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就业,确保村级和脱贫户增加收入。

石南镇梅港村脱贫户胡四平:我们是村里的脱贫户,现在60岁了,这里挖了在种豆子,我每天在这里搞得一百多块钱一天。

此外,石南镇引导合作社、种粮大户流转耕地,对353国道、石花线、石杨线等主要道路抛边耕地,由镇农技服务中心安排机械全面翻耕,合作社、种粮大户负责耕种到位,实现规模化流转成片种植、机械化作业、精细化管理。

石南镇党委副书记胡海斌:针对各村(社区)耕地抛荒摸底情况,镇农技服务中心结合土质和季节实际情况,按照宜种则种、宜栽则栽的原则,种植水稻和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并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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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备案不影响互换土地合同效力刘某和王某是同一村民小组的农户,为了方便生产,双方经协商,于2005年签订了换田协议,约定刘某位于大垅底的1.75亩水田与王某位于石子坑的1.75亩水田相互交换,双方在换田协议中注明:以后由转让或任何公私变化,各自负责,概不后悔。双方换田后各自依约对所换的田地进行了耕种。2010年冬,刘某耕种的石子坑田地作为工业园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1/12/id/1181.shtml
3.没有备案是否影响互换土地合同的效力?因而,不能以未经备案为由而否定互换土地协议的效力。2、其次,互换土地的耕种人已成为实际承包经营权人当事人签订的“各自负责,概不后悔”的换田协议来看,双方互换田地对各自田地的承包经营权利义务进行调换是长期的。根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3、再次,从有利于维护农村土地流转的稳定性出发,https://m.loupan.com/ask/12150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