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老旧汽车对环境污染和交通安全的影响日益突出。为了推动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减轻环境资源的承载压力,我国政府从2004年起每年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2009年5月国务院决定对报废更新汽车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为此,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333号),以及财政部、商务部《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09]995号)、《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财建[2010]1号)。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不仅有利于拉动国内需求,扩大汽车消费,同时更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有效利用,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按《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要求提前报废的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
老旧汽车、“黄标车”和新车均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1、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
2、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
3、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
4、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详见《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七、武汉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办理事项及流程
车主单位或个人将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按以下程序及要求申请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手续:
(一)、车主提交给定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站点)的凭据材料
1、《汽车以旧换新资金申请表》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与报废车辆车主同名的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新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新购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购买新车的车主,可不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与车主单位同名的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现车主单位名称与原车管所登记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交上级单位批准更名文件或工商登记变更证明)
(二)、定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受理流程
1、定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车主提交的以上凭据资料进行初审,登陆“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是否属于“黄标车”。
2、定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录入该报废车的有关信息,将车主提供的凭据材料、市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该报废车“机动车登记系统--单项查询”登记表,一并提交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
(三)、联合服务窗口审核流程
2、市环保局审核报废车辆是否为“黄标车”,输入审核通过信息。
3、市财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报废车辆申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车主单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等,向车主单位基本账户拨付补贴资金;对车主个人的补贴窗口委托交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汉口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A座)依据车主个人身份证免费办理银行存单,及时通知车主本人前往交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凭身份证领取银行存单及补贴资金。
4、联合服务窗口对通过审核的以旧换新的车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上加盖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专用章,由定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向车主退回车主提交的凭据材料原件;对未通过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的,于15个工作日内,由市商务局委托定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向车主退回提交的凭据材料并说明理由。
“武汉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设在汉口中山大道707号武汉数码港写字楼701室(入口处:大智路侧中国银行旁、数码港写字楼大堂)
十、注意事项
1、凡申请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必须一致(车主单位变更名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