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家电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要求,为全面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进高质量发展,特开展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现诚邀各商户参与,具体通知如下:
二、活动报名方式
需提供材料:报名表(附件一)、本店出售的一级能效(水效)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家电产品备案表(附件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店内配套以旧换新方案
三、参与活动商家要求
(1)在本县注册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参与家电回收。主动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提供旧家电上门回收、运输等服务,不得拒收消费者交售的旧家电,不得借机压低回收价格。
(3)开设换新专区。制定本企业以旧换新活动方案和具体优惠措施,开设以旧换新专区,张贴统一标识,标明参与活动的产品及降价优惠。活动期间参与企业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
(4)认真执行政策。与政府遴选确定的申领平台通力合作,落实“立减补贴”政策要求,对政府补贴部分先行垫付,在订单支付时即时扣减。
四、其他说明
(1)实名购买。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并单独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发票金额应为实际成交金额(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含商家优惠金额)。
(3)诚信守信。消费者和企业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企业出示身份证件核验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执法监督。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投诉核查中发现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