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及时扩充适销产品,迎合农民需求的下乡产品种类、型号不断增多。近几年,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农村的家电消费观念有了较大转变,除了要求最基本的功能及安全耐用以外,还要求美观、上档次。然而“家电下乡”政策推广初期,产品的最高限价偏低,且主要以中低档商品为主,型号也少,购买时选择的余地小,难以满足农户的需求。经过近半年多的推广,余干县于2009年5月增加了电脑、空调、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五大类产品,品种进一步丰富。
(三)下乡家电销售势头旺盛。自“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余干“家电下乡”产品一直持续旺销。截至2009年9月15日,全县已累计销售下乡家电产品14108台(部),其中冰箱9624台、彩电866台、洗衣机287台、手机10部、电脑200台,空调2986台、热水器132台、微波炉1台、电磁炉2台,实现销售收入3016万元,财政兑付补贴金额231万元。“家电下乡”使农民得到补贴实惠,提高了生活质量。
(四)下乡家电补贴申领兑付手续不断简化。针对初期在“家电下乡”推广的过程中,余干县各有关部门根据农民反映最多的补贴兑付不及时问题,已于2009年第二季度开始简化兑付程序,以提高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据调查,现在全县都做到了不同程度的家电补贴“提速”,首先财政补贴资金提前预拨到乡镇财政所,同时对流程大幅度“瘦身”,由过去的县乡两级审核,减为乡镇单向审核,由过去的人工兑付为现在县财政直接将补贴打入农户“一卡通”。周期从最初的长达一个月,缩短到7天之内。
二、主要问题
(一)农民兑付补贴手续仍显繁琐。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存在购买、备案审核、领取补贴资金3-4次的往返路费、复印证件的开支等负担;如果遇到身份证、户口本、储蓄账户信息不对等问题,会存在更多次的路途往返,增加了农民费用负担。
(二)存在下乡家电“农转城”现象。在调查中有群众反映:有的城镇居民家庭借用农村户口有效证件乘机办理购买“家电下乡”商品并争取享受补贴优惠;也有不少代理销售网点的工作人员挪用前来办理补贴的农户的有效证件到财政部门要求享受补贴,钻国家惠农政策的“空子”。此外,城市低保家庭、下岗人员等未纳入享受补贴对象。
(三)家电下乡产品利润低、销售网点的销售积极性不高,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有待改善。由于中标产品的销售价和进货价差价太小造成送货上门后利润偏低或没有利润,影响销售商的积极性。
(四)农村基础设施抑制正常消费。目前不少农村基础设施仍不完善,尤其是农村道路、通讯、电网等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不高,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阻碍了农民对家电商品的消费需求。全县有近10%的自然村路况不好,交通不便,导致农民购买难、兑付难、售后服务难。中标企业无法下乡布点,而县级销售点考虑到运输成本高、交易效果难,不愿意送货下乡开展推广,导致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困难。
三、政策建议
(一)大力建设农村公用基础设施。当前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时机,抓好以水利水源、电网改造、国土整治、生态环保、农房检修、村庄规划、农村交通道路整修等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项目,既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消费条件,又创造了就业岗位,促进农民消费需求。
(二)降低农村电价。家电下乡之后,需要降低农村电价,农民才用得起电,防止出现买得起家电用不起电的现象。同时建议出台对售卖家电下乡产品的非一般纳税人网点减征或免征税收,或给予一定补贴的扶持政策。
(三)售后服务要下乡。必须改变商家“重推广,轻服务”的做法,建议引导鼓励企业建设农村家电(维修)网点,提高服务网点覆盖率,增强服务保证能力。建立流动维修服务部,开设农村家电服务平台,实行上门服务。
(四)加强对家电下乡各环节的监管。在家电下乡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要监督检查,要健全违规惩处制度,加大对中标企业营销渠道之外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对于假借家电下乡之名,行非法营销之实的行为要严惩。
(五)改变现有的兑付方式。采取购买时由销售商直接补贴给农户,事后由财政部门统一与销售商结算,这样既简化了手续,又方便了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