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运城市委市直二支部委员朱正清反映:“家电下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内需,带动国家经济发展。此项政策实施以来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一、销售商家利润过低。中标企业给予销售网点的利润空间很小,一台产品5%至6%的差价,有的产品仅为3%至4%。销售网点开具正式发票缴纳销售税额4%的税金后利润仅为1%至2%,有的甚至要亏损1%,还要送货上门,商家利润得不到保证,影响积极性。
二、种类不足档次偏低。从农民反映情况来看,总体上感到下乡商品品种偏少,而且与城市的家电产品相比,明显存在质量和档次上偏低,不能满足农民各个层面的消费需求。
三、补贴申报程序有待简化。农民领报补贴需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一系列资料,并输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少一份资料,或输错一项都无法办理。
四、废旧家电翻新以次充好扰乱下乡家电市场。少数不法商贩利用农民追求价格低廉的心理,将回收的废旧家电翻新后销往农村市场。由于翻新家电出售价比下乡家电补贴后还低很多,少数农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了翻新电器,从而冲击了下乡家电产品在农村的销售市场,并埋下家电使用安全隐患。
五、价格虚高。一些商家虚标价格,不严格按执行“限价”,坑害消费者。
六、销售网络不愿通。由于不同品牌生产商之间存在着市场竞争,不同品牌的生产商一般不愿让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进入自己的销售网络,各品牌生产商的销售网络之间形成进入壁垒,影响“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络的利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下乡产品销售渠道的不畅。
七、产品维修难。农民普遍反映“家电下乡”产品售后服务网点少,维修不方便。很多农民虽有购买下乡产品的经济能力和实际愿望,但由于售后服务跟不上而不得不放弃。
因此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宣传认识,切实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适当增加补贴标准,解决家电下乡专项经费。
二、提高产品档次,丰富产品种类,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推广以旧换新。现农民家中有很多半旧家电,他们对下乡家电处于观望状态,更新也可,不更新也可,通过以旧换新的优惠来刺激他们的消费。
三、完善和细化“家电下乡”政策,让农村消费者真正体会到惠民政策的实惠。在国家“家电下乡”政策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完善符合本地区便民补贴措施,简化补贴手续,提高农民购买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五、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对下乡销售的产品工商、质检等部门实行质量、信誉全程监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下乡,对销售假冒伪劣及虚标价格的商家在媒体上通报曝光,确保中央惠农政策声誉不受损。
六、完善售后服务。针对农村售后服务相对薄弱的情况,树立“家电下乡,服务下乡”的理念。如增设农村服务网点、提供服务工具、开通服务专线、主要零部件10年免费保修等等,为广大农村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家电下乡是党和国家制定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一个好的政策需要我们不遗余力的去推广它,更需要我们不断的去改造与完善它。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相信家电下乡的政策最终会“下”到实处,最终让广大的农民朋友受到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