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
(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开展全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资金分配、推进实施、评估督导等工作。
(二)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省级配套资金,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主管部门科学合理制定资金测算方案,及时下达资金,做好监控预警,加强监督核查。
在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方案》基础上,个人消费者在省内注册设立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燃油乘用车或者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者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