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

1、特急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物价局粤财工[2009]32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经贸局、发展改革局(委)、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

2、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发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物价局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和财政部等七部委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建[2009]298号)

5、以旧换新的新家电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标准要求。第三章操作流程第九条家电销售企业和家电回收企业由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采取分批招标等多种招标方式确定,招标结果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中标家电销售、回收企业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拆解处理企业由省环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先从现有拆解处理企业中筛选2家,报省政府确定,确定结果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如果出现回收需拆解的旧家电超出已确定的拆解企业的处理能力等重大情况时,可由省环保局向国家环保部请示增加拆解企业。第十条家电以旧换新操作步骤。(一)购买人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流程:1、交售

12、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三)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四)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五)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第十三条中标回收企业应与所在地地级市经贸部门签订承诺协议,与销售企业、拆解企业做好工作协调,在省物价局、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的协调指导下,合理制定旧家电回收价格,并向社会公告,保证及时收购销售企业交售的旧家电,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填制和使用,确保旧家电全部交售拆解处理企业,不擅自拆解处理旧家电,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第十四条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按

13、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的具体条件;将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回收网点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第五章家电销售企业的确定第十五条专业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均可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招投标活动。第十六条招标确定的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家电产品销售额在本地区位居前列,上年度在我省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二)销售网点覆盖面广,销售企业的网点应覆盖到县一级;(三)销售网点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14、(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五)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六)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第十七条中标销售企业应与所在地地级市经贸部门签订承诺协议,在省物价局、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的协调指导下,合理制定新家电销售价格,并向社会公告,保证按家电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的家电市场零售价格或不高于同类家电正常市场价格销售新家电,同时享受商家打折等各项优惠促销活动,不哄抬价格,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家电以旧换新流通渠道。第十八条中标销售企业属下销售网点必须与所在地市级经贸部门签订服务承诺书,并做好交售旧家电、购

18、付第二十四条购买人交售旧家电,从回收企业取得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回收企业须在以旧换新凭证上注明旧家电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串号(产品生产编号)、回收价格、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等信息。第二十五条购买人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由销售企业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销售企业应按销售价格向购买人开具发票,指导购买人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当场兑付补贴资金,即按照新家电的正常销售价格减去补贴后的金额收取货款。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立即告知购买人,并按销售价格收取货款。第二十六条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

20、数量和价格等信息。第二十九条根据实际销售旧家电数量,回收企业直接申报运费补贴,由拆解处理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直接垫付运费补贴,同时指导回收企业填写《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不符合补贴规定的,应立即告知回收企业。第三十条回收企业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凭证;(2)销售旧家电的销售发票;(3)《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申报表》。第三十一条拆解处理企业逐月对回收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每半个月报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审核,审核批准后送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已垫付的运费补贴。财政部门在接到申报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

23、足、价格合理、服务到位,并履行购买人资料审核义务、现场兑付补贴的职责,积极配合经贸、财政部门搞好政策宣传。2、做好旧家电回收,严格按旧家电回收有关规定控制和管理好以旧换新凭证,确保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做到一机一证发放,严防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假冒、伪造、倒卖。3、规范促销行为。要认真执行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促销活动。同时,自觉规范促销行为,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做到公开透明,价格合理,不得哄抬价格或变相提价。4、搞好新家电销售服务。以旧换新家电销售必须做到每个产品都在国家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

26、改革委、省环保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本办法的规定,共同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制定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同省财政厅确定家电回收企业、销售企业,负责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培训工作,负责印制和组织发放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定期将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情况向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等部门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省物价局负责加强以旧换新

27、新家电的价格监管,规范监督中标销售、回收企业的价格行为。省环保局负责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会同省财政厅指导确定拆解处理企业。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家电产品生产和市场监督管理。第十一章组织实施第四十二条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组织实施。地方政府要组成工作班子,落实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加强监管。第四十三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促家电生产企业及时公告以旧换新新家电的参考价格,监督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做到公开透明、价格合理。第四十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考

28、虑有关方面意见,协调指导中标回收企业并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监督中标的家电回收企业按公平合理的价格回收旧家电。第四十五条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家电以旧换新进程,通过建立与中标家电回收企业、销售企业和拆解处理企业的联系机制,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监督和管理家电回收、销售企业及网点和拆解处理企业,建立工作档案,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督促企业做好以旧换新工作。第四十六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第四十七条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环保等部门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向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

29、化部、环保部等部门报告。第十二章监督管理第四十八条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监督管理制度,保障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第四十九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第五十条全省各级经贸部门建立中标家电回收、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制度。第五十一条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节的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申诉

30、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五十三条全省各级质监部门查处违反质量等法律法规行为,从源头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第五十四条对骗取、挪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第五十五条中标销售企业、回收企业以及拆解企业若违犯本规定办法,不履行有关义务的,省有关职能部门依据情节的轻重,采取取消网点资格、公告企业违规行为、从以旧换新中标企业名单中除名等手段严格处理,营造公正、公开、公平的社会消费环境。第十三章附则第五十六条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五十八条本细则由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主题词:家电以旧换新△细则通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2009年9月16日印发(共印230份)

THE END
1.各地健全废旧家电处理体系,全面促进以旧换新落地生效针对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今年初,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全国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量比2023年增长15%以上,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回收水平明显提高;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http://www.jdw001.com/article-54889-1.html
2.“以旧换新”激发活力,家电消费开启高质量篇章梳理《北京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后不难发现,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的消费补贴范围集中在一、二级能效(水效)家电中,绿色消费、智能消费成为补贴导向。而在《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补充征集2024年度加力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的通知》和《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增补2024年北京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https://www.wjh.org.cn/4865/202412/56677.html
3.助力推动家电金九银十家电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再加码近年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频出,目的自然是推动家电行业的增长和发展,通过内销内循环来挽救低迷的经济,同时让老百姓享受到创新家电的同时能享受到让利红利。特别是近几年来,家电行业的扶持、补贴政策非常的多,而且力度也在不断增大。今年4月,商务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2https://www.amaaa.cn/kong-diao/502096.html
4.新家电售后服务管理办法(通用11篇)篇5: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制定本办法。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tr8d2j6w.html
5.深圳市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财政部等七部委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建〔2009〕298号)和《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https://www.szrba.org/news/page-74/page-498/page-566/page-516449.html
6.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细则或上半年出台行业人士:有望撬动千万辆【行业人士: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细则制订中 或很快出台】记者从多位行业人士处获悉,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实施办法和标准的政策细则正在制订中,若进展顺利,有望在二季度出台。 炒股第一步,先开个股票账户 时隔十一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将再次成为促消费的政策主线。 https://wap.eastmoney.com/a/202403143011991948.html
7.发展办公室等部门宜春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国宜春为贯彻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江西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4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等9部门联合制定的《宜春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https://www.yichun.gov.cn/ycsrmzf/yfbf28/201007/7597ff90920c465e92ac16eefb05f2da.shtml
8.媒体调查称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遭遇蚕食今年6月21日,《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下发,被认为将有效抑制试点期间发现的问题。国庆节前夕,商务部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会同财政、环保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家电以旧换新中违规违法的问题联手查处,严防“骗补”等现象的发生。但《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过程中,http://www.linkshop.com/web/Article_News.aspx?ArticleId=144806
9.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就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说明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关注环境民生、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一项重要决策,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为贯彻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近日财政部、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今天,我们组织召开本次培http://www.rrtj.cn/news/5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