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今年全国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家电报废量近9000万台,如全部更新将拉动消费需求5000多亿元。
安排50亿财政资金支持
14日,商务部、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会议”。同日,《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正式对外公布。
为更好的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这份《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及标准、申请流程、补贴资金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
根据《办法》,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对此新政,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副总经理任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旧换新”政策的推出,将使品牌二手车成为促进汽车合理消费的新力量,二手车置换业务也将是二手车销量的主要增长点。
作为二手置换业务方面的领军企业,东风日产整个二手车业务不论从质量上还是规模上,在行业内都居于第一,任勇认为,中国汽车市场的需求决定了在未来的几年还会保持一定速度的增长。“而金融危机的出现促使了汽车企业多元化的发展,国家的各种政策推出将会促使二手车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对于汽车企业来说,二手车业务,又将是一个富有生机的发展方向。”
汽车新政得到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会上表示,2009年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安排40亿元,用于汽车以旧换新。
部分省市近期内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细则
与汽车相比,家电的以旧换新政策相对不是很及时。在“全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会议”上,商务部商贸服务司司长邸建凯表示,由于家电的以旧换新尚未在全国展开,目前仍仅限于9省市户籍居民参加。
即是如此,家电下乡计划推出至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据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家电下乡已经累计销售各类家电1300万台,金额208亿元,内需潜力可见一斑。
邸建凯所指的九省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这是家电以旧换新的试点省市。按照此前公布的《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和实行家电以旧换新试点的9省市地方财政,总共安排20亿元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到目前为止,尚无试点省市完成家电以旧换新的实施细则及招标工作,对此,邸建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短期内会有部分省市出台实施细则并会开始执行。
“建议各地政府迅速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消费者交旧购新的流程、确定家电回收企业、销售企业和拆解处理企业的招标、补贴申报、审核等一系列内容。”邸建凯说。
多部委对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给以高度重视,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认为,此举有多个好处。“一是有效拉动国内消费需求;二是促进节能减排。实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有利于提高能效水平,减少环境污染;三是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汽车、家电中含有大量可回收利用资源,以旧换新可以促进资源的回收利用,加快回收拆解处理体系的建立和规范;四是稳定和扩大就业。以旧换新带动汽车家电消费,可以促进汽车、家电生产、营销、物流、售后服务行业的发展,回收拆解企业也可安置大量人员就业。”
陈德铭表示,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关系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格废旧汽车、家电回收和拆解企业的市场准入,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并依法打击借机涨价、恶意压价等行为,坚决杜绝报废汽车、家电重新流入市场,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国际商报新经济周刊马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