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规划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红利”
高新区延安路29号人大兴和花苑小区内有三栋八层楼梯房,去年春节前每个单元入口处新增了一台电梯,电梯外围采用钢化玻璃。“过去上楼气喘吁吁,脚都发软!”家住该小区B栋1单元6楼的郭阿姨说,装了电梯后上楼又快又轻松。
如今又有好消息传来,人大兴和花苑小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将享有适当的财政资金补贴。昨日,记者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衡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助力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解决“入户难”问题。
本《办法》既然是针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的办法,那么何谓既有住宅?它是指已取得非单一产权房屋所有权证并投入使用、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满足安全要求的未设电梯多层住宅及安置房,增设电梯部分须在原房产用地范围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科科长李建波介绍,《办法》规定,原则上所有符合条件且无安全隐患的既有住宅都应增设电梯,但它有个适用范围——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包括县市。
增设电梯应经多数业主同意
《办法》确定了具体的实施原则,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应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抗震安全、消防安全及应急疏散等要求;增设的电梯不应设置在住宅临城市主、次干道的一侧,同时不影响城市景观风貌要求,同一小区增设电梯应保持整体统一、规范、有序、美观。
“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事先征求该业主同意。”李建波告诉记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或本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业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三分之一不同意的业主,应提供充分理由并承担举证责任。
现实中,增设电梯可能存在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那么申请人应与受影响的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如不能达成一致,应由受影响业主承担举证责任。
据了解,同意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需达成以下事项书面协议: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修理、检测、管理等费用的分担方案;电梯使用管理维护单位主体的确定。
公积金、维修基金、财政补贴来襄助
为减轻居民的经济压力,政府还将对2018年1月1日以后通过验收的新增设电梯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补贴。财政资金补贴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每台电梯补贴标准为:增设电梯建筑楼层为四至五层、六至七层、八层及以上分别给予每台补贴8万元、10万元、12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城(园)区财政各承担50%。中央及省级对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增设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纳入财政补贴计算范围(不含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为了缩减市民申报安装电梯的流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将加装电梯审核权下放到各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并将积极助推网上申报流程实施。“以后直接到网上进窗口,再经过各个部门在网上审批,简化程序。”李建波告诉记者。
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西二环路13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