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无形资产摊销的账务处理,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三项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要求的相同点
(一)将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分为两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十五条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于取得或形成无形资产时合理确定其使用年限。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年限。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政府会计主体提供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同时指出:“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由此可见,三项准则实质上都将无形资产分为两类:一类是使用寿命有限或可以确定的无形资产,另一类是使用寿命不可确定或者不能可靠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一般应当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十六条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已摊销完毕仍继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和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除外。”《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可见,除了政府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以外,三项准则都要求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
(三)摊销金额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三项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要求的不同点
(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摊销的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二十条规定:“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可以看出,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都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不低于十年的期限内摊销。
(二)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十八条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不考虑预计残值。”《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由此可知,政府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进行摊销,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融入更多的职业判断。
(三)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的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八条规定:“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一)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二)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十八条规定:“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不考虑预计残值。”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应摊销金额,但是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核算原则,应该也是按照成本进行摊销。可见,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对复杂。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
关键词: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处理规定
随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从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的事业单位将执行新制度,新旧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更好地适应新制度需要从出台形式、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等方面进行深入理解,从而达到学习领会,掌握运用之目的。笔者结合自身的学习经验,对新旧事业会计制度差异进行了分析比较,权作抛砖引玉,以飨读者。
将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1.旧制度设置了“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就是将“现金”变为“库存现金”,这与企业一致,其他科目不变,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2.旧制度设置了“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
新制度取消了“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目,其核算范围包括原账中“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存货的核算方法与企业几乎一致。
3.旧制度设置了“对外投资”科目
借:短期投资(不对应基金账户)长期投资
贷:对外投资
同时对于“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转入“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账务处理: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4.“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标准和企业一致,在使用的过程中实物形态保持不变,使用的年限超过1年,但没有具体的金额标准,要靠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去判断,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存货。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账务处理:借:存货
贷:固定资产
同时,借:固定基金领用该存货时,借:事业基金
贷:事业基金贷:存货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剩下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借:固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3)新制度设置了“累计折旧”科目,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要计提累计折旧。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的事业单位,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旧转新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其原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相当于企业会计处理追溯调整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也就是说2013年1月1日后新购入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老的固定资产2013年12月31日补提,2014年正常计提折旧。
5.“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原价。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反映的是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转账时,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账务处理:
借:事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事业单位按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应当自2013年1月1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摊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2013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1]财会[22]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12.
【关键词】无形资产;自用兼出租;摊销;累计摊销分摊率
1.背景
由此可以看出,无形资产在现代企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的计量是否准确严重影响了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以及报表使用者的决策,而在实务中的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比如同一无形资产自用兼出租时的摊销问题也就亟待解决,否则的话不仅不能正确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从而对财务报表信息质量造成损害,而且也不利于企业管理层对于无形资产的运营做出正确的决策,容易导致企业运行偏离目标,不利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实现。
2.对企业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摊销规定的认识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征: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具有实物形态、具有可辨认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出租指企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受让方只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而无权转让,出让方仍保留对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对其仍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新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无形资产摊销时,应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做不同的会计处理。如果无形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持有,应将该无形资产摊销额计入制造费用。如果该无形资产仅为生产一种商品或提供一种劳务服务,期末,应将制造费用中核算的无形资产摊销额直接转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或该劳务的劳务成本。如果该无形资产为生产多种商品或提供多种劳务服务,期末,将制造费用中核算的无形资产摊销额按一定方法分配计入多种产品的生产成本或多种劳务的劳务成本。
2006年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仅从自用和出租两个角度分别规定了具体的账务处理,而对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常见的同一无形资产自用兼出租的摊销问题没有涉及。笔者认为随着无形资产的价值越来越高,这是个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对于使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财务信息有着重要影响。
3.无形资产摊销的理论基础
会计是建立在一定的会计假设基础上的。会计假设,又称“会计假定”或“环境假设”,是指对那些未经确切认识或无法正面论证的经济事物和会计现象,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发展趋势所作出的合乎逻辑的推断。会计假设的概念最先是由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佩顿于1922年提出,他认为如果没有一定的假设,会计实务就不可能顺利进行。会计假设来自环境,是客观实践的产物,是有客观依据的,是从事会计工作、研究会计问题的前提和先决条件。依据这些假设收集和加工出来的会计信息,可以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制定经济决策的需要。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问题同样也是需要建立在一定的会计假设基础上的,比如持续经营、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持续经营这一假定前提为财务会计中许多常见的财产计价和费用摊销、分配方法等提供了理论依据。正是在这一前提下,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不能一次全部计入生产、经营成本,要采取摊销的形式分期确认。
配比原则是在权责发生制这一前提下提出的,作为会计要素确认的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在带来一定的收入的同时也会发生相应的费用,要有所得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代价。配比原则是建立在“谁收益谁承担”的受益原则基础上的。受益原则承认收入与费用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并非所有收入与费用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必须按照配比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费用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费用。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当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以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先在各个产品和各期收入之间进行分摊,然后按与收入的配比关系来确定损益。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也需要符合配比原则,谁使用无形资产获得收益,谁就应该承担使用无形资产的成本。
4.自用兼出租的无形资产摊销问题及账务处理
自用兼出租是指由于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特征,不同于固定资产的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后,企业仍可以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这就产生了同一无形资产可以同时自用又出租的情形。由于新会计准则在这方面没有具体规定,因此笔者通过以下三种情形探讨自用兼出租的无形资产摊销的分配问题,以使财务报表更真实公允反映财务信息。
4.1全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1)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0
(2)结转转让成本和计交营业税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55000
贷:累计摊销5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00
出租方虽然将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了承租方,但出租方仍然是该无形资产的主要使用者,只是将部分使用权转让给了承租方,这种方法由于只注重转让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却忽视了自身使用该无形资产的成本,容易造成高估其他业务成本的现象,显然违背了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
4.2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或制造费用
是指不考虑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而是把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或制造费用(如果是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持有则计入制造费用,其他目的则计入管理费用)。
仍以上题为例,甲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00
(3)摊销无形资产时
借:制造费用50000
这种方法单纯从出租方内部出发,没有考虑到整体,弊端更大,只确认出租无形资产的收入而不确认相应成本,低估了出租业务的成本,而高估了产品成本,也不符合收入与成本配比的原则。
根据“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按照各自取得的未来经济利益占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总和的比例分摊当期无形资产摊销额,自用无形资产取得的经济利益可以用当期因使用该无形资产增加的销售收入表示,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的经济利益用当期租金收入表示。首先,计算累计摊销分配率=当期累计摊销额(增加的当期销售收入+当期租金收入);然后,用增加的当期销售收入乘以累计摊销分配率,得到应计入当期损益及制造费用的摊销额,用当期租金收入乘以累计摊销分配率,得到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的摊销额。其中,计入当期损益及制造费用的摊销额,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持有的部分,计入制造费用;为其他目的而持有的部分,计入管理费用。
仍以上题为例,首先计算累计摊销分配率=50000(100000+
100000)=0.25,由产品承担的摊销额=100000(增加的销售收入)×0.25=25000,由出租业务承担的摊销额=100000(租金收入)×0.25=25000。甲的会计处理如下:
(2)结转转让成本和计提应交营业税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30000
累计摊销25000
(3)结转产品成本时
借:制造费用25000
贷:累计摊销25000
5.结束语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葛家澍,杜兴强.会计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4]葛家澍.财务会计理论方法准则探讨[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5]唐明春.出租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思考[J].财会通讯(综合),2008,(9).
[6]奚园.浅谈出租无形资产成本摊销问题[J].财会月刊(综合),2008,(4).
[7]周茂春.无形资产摊销账务处理的改进[J].财会月刊(会计),2006,(7).
作者简介:
第一,“坏账准备”账户。“坏账准备”账户涉及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项目的填列。“应收票据”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应收票据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各明细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账户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他如“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项目均应根据有关账户期末余额,减去相应“坏账准备”后的金额填列。可见这些项目的填列必须明确相应的坏账准备的金额。因此,坏账准备必须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项目设明细账户,以便正确计算前述债权净额,正确填列资产负债表。如计提坏账准备时,分录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第四,“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应按债权人(和长期应付款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且应与“长期应付款”保持一致,意义在于便于正确地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因为每期摊销额是“长期应付款”贷方余额与相应“未确认融资费用”借方余额之差与折现率之积。不同的长期应付款期限不同、折现率不同、金额不同,每期摊销额计算不同。
公司员工组织旅游,发生的路费,住宿费以及旅行社收取的费用,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河南省何冲)
在线专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贷:银行存款
月末时: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委托开发软件如何入账
请问老师,我公司委托软件开发企业开发一款办公软件,假定合同总价100万,按合同约定分三期支付,分别是合同签订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50万,软件系统验收合格上线使用后10个工作日支付40万,软件系统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10万。
关于这个业务的账务处理,目前有如下两种思路:
第一种:
支付款项50万时:
借:预付账款50
贷:银行存款50
待验收合格、支付第二笔款项40万时,凭验收单据,转入无形资产,并开始摊销,最后一笔尾款计入应付账款。
第二种:
支付第一笔款项50万时:
借:无形资产50
贷:其他应付款50
以后支付时,冲减其他应付款。
请问老师,我公司该如何选择,何时开始摊销?
在软件系统验收合格时,按照100万元确认无形资产,将尚未支付的10万元计入应付账款,但是此时收到的发票金额只有90万元,这样做是否可以?(河南省张腾)
虽然验收合格时发票金额只有90万元,但由于对方在最终收到剩余10万元时会开具剩余金额的发票,所以对于做账来讲,也是可以在验收合格时按照100万元确认无形资产,因为这个金额是有合同约定的,是最终要支付的。
产品生产及固定资产建造时领用原材料的处理
老师你好,我想问下,我公司发生的如下业务,我做的会计分录对吗?
购入材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领用时:
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
这样做是否可以?(辽宁省邓超)
从您提供的信息看,贵公司是把外购的材料同时用于产品生产及固定资产建造这两个方面。
其中,购入材料入库、产品生产领用原材料的账务处理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固定资产建造所领用的原材料,则需要分情况: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固定资产建造完工后,再将“在建工程”科目余额转入“固定资产”。
软件公司发生的技术支持费如何处理
我公司是一家软件公司,为客户研发的软件在交付使用后,第一年不收取服务费用。但是在软件交付使用后的一两个月内,需要向客户提供一些技术支持。
我公司一般按工时分配工资,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入管理费用;涉及软件销售项目的,计入劳务成本,软件售出后,再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不是计入“管理费用—技术服务”科目,在什么样的业务情况下,才计入“管理费用——技术服务”科目?(河北省刘莉莉)
产品试生产的账务处理
①试生产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设备
②产品完工入库时,按照预计的销售价格冲减在建工程:
借:库存商品
贷:在建工程
会员卡积分业务的账务处理
我公司有会员卡积分兑换商品的业务,我公司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山东省孟相伯)
在此前贵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使客户获得积分时,贵公司应将所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获得再进行分配,算出客户所获得的积分的公允价值,将这部分公允价值计入递延收益,货款总额减去递延收益后的金额,作为本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我公司的在建库房即将完工,需要给厨房配备相应设施,比如厨房工作台、桌子、餐具锅碗瓢盆、电饭煲、冰箱等应如何入账?
另外,库房即将完工,但发票尚未收到,也未进行竣工决算,应如何做账务处理?(江苏省吴琳)
为厨房配备的工作台、桌子、电饭煲、冰箱等应计入固定资产,在后续期间分期计提折旧,并计入福利费用。购买的餐具锅碗瓢盆等可以一次计入福利费用处理。
在建库房,应由贵公司会计人员进行合理估计,确定其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果确实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了,那么即使尚未取得发票、尚未竣工决算,也应做暂估入账处理,将在建工程余额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在后续期间应分期计提折旧。
房地产企业的园林绿化支出如何核算
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我公司购买了一部分的树木,用于一个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园林绿化,如对方开具的是销售发票,我公司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四川省杜玉)
贵公司应将其计入“开发成本—间接开发成本”科目。
高新企业研发费用的账务处理
老师好,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发生了,如果申请了专利是不是一定要转无形资产?(广西自治区吴爽)
摘要:2014年1月1日起,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开始实施,新会计制度适应了当前行政单位会计工作改革的需要。实施后增加了部分资产类和负债类的会计科目,属会计政策变更,由此带来对这些会计事项的追溯调整。
关键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追溯调整
为了适应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改革和公共财政改革的需要,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国家财政部修订并了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本文就会计政策变更时对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所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分析。
一、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行政单位追溯调整法的步骤
(一)对行政单位的全部资产(含受托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将属于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和受托资产的分别进行追溯调整账务处理,调整新账期初余额。
(二)由于行政单位在原收付实现制下未入账的部分负债,在新《制度》下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未确认的负债进行追溯确认,调整新账的期初余额。
三、新《制度》涉及部分资产负债项目追溯调整案例
(一)资产类
1.原未入账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科目是此次新《制度》增加的会计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各项无形资产的价值。在新旧会计衔接时,行政单位需对旧《制度》中未入账的无形资产进行追溯调整确认,而且需要按新《制度》编制报表的期初余额。追溯确认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原值和已使用的年限,补提累计摊销额,借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对于行政单位的无形资产原已记入“固定资产”科目下,应将其从“固定资产”科目中转出,记入“无形资产”科目,对转入的无形资产按应摊销年限、已使用年限计算应计提摊销金额,并追溯调整累计摊销额。
假设某行政机关在新旧《制度》转换前,对本机关的无形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有两套无形资产未入账,见表1。
该单位根据上述清查表,会计分录如下:借:无形资产13200,贷:资产基金———无形资产13200;同时,按无形资产原值和已使用的年限,补提累计摊销额,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2840,贷:累计摊销2840。
2.原未入账的政府储备物资
新《制度》设置了“政府储备物资”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单位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所购置的物资,而在新《制度》实施前,行政单位对这部分资产要么不进行会计核算,要么将其列入“库存材料”科目核算,这些都不利于对这部分资产的管理,也不利于政府机关更好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行政机关在新旧制度转换日,应当对未入账的政府储备物资进行追溯确认,并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余额。登记时,按照政府储备物资的购置成本,借记“政府储备物资”科目,贷记“资产基金———政府储备物资”科目。
假设上述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前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清查,发现2013年4月份购进了一批应急物资,购进成本为5000元,清查发现当时购进时直接记入“经费支出”科目,该批应急物资只在备查簿中进行了登记,未通过“库存材料”科目核算,该批物资至新《制度》实施时尚未使用。那么追溯调整确认原未入账的政府储备物资账务处理如下:借:政府储备物资5000,贷:资产基金———政府储备物资5000。
3.原未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
“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行政单位为了履行公共职能,通过财政资金购买或者其它方式取得并直接负责维护管理,提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城市交通设施、防灾设施、环保设施等。在新《制度》实施前,行政单位单位在取得公共基础设施时不进行登记入账。新《制度》实施后,要对这部份未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追溯调整,并记入新账的期初余额。借记“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假设上述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前对本单位直接负责维护管理,提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进行清查,发现2012年12月份购进了一台空气质量测量仪(属环保设施)提供社会公众使用,当月投入使用,购进成本24000元,预计使用期限10年,已使用了一年,清查发现当时购进时直接记入“经费支出”科目,未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该环保设施只在资产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追潮调整时,该环保设施应补提折旧2400元。账务处理如下:借:公共基础设施24000,贷: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24000,补提折旧时,借: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2400,贷:累计折旧2400。
4.原未入账的受托资产
“受托资产”科目核算行政单位作为受托方,通过签订协议,接受委托方的委托而管理的各项资产,包括受托指定转赠的各项物资、受托储存管理的各项物资,不包括受托资产为现金和银行存款。这些资产在新《制度》实施前受托方不做账务处理,只进行登记备查。行政单位在新《制度》实施日应就未入账的本单位的受托资产进行追溯调整并记入新账的期初余额。借记“受托资产”科目,贷记“受托负债”科目。
假设上述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前对本单位受托资产进行清查,发现有如下受托业务(1)2013年3月接受A公司一笔受托转赠的银行存款10000元,用于转赠指定受赠人,收到此款项进已做为暂存款处理。(2)2013年8月接受B公司一笔受托转赠的残疾人专用轮椅50辆,价值30000元,用于转赠指定残疾人。(3)2013年9月受托水利部门储存管理防洪物资5000元。根据新《制度》有关规定,该单位收到受托资产为银行存款10000元的,不通过此科目核算,收到时已直接记入“暂存款”科目,而“暂存款”科目余额已进行过新旧账的结转,故不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例中只对受托资产为专用轮椅和防洪物资进行追溯调整,借:受托资产35000,贷:受托负债35000。
(二)负债类
1.原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在旧《制度》下,行政单位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发生的债务会计上不作反映,而在新《制度》下,行政单位对部分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发生的债务就要在会计上反映出来,这样能准确地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因此新旧《制度》转换时,行政单位应当在转换日将未确认的应付账款进行追溯确认,同时,调整新账期初余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假设在新旧《制度》转换前,某局机关有如下应付未付款项,在旧《制度》下均未作账务处理:(1)2013年10月,该行政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购进了一批计算机共35000元,按合同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付了总价款的90﹪即31500元,货到已付清第一次的付款,余额即3500元3个月后付款。(2)2013年11月该单位委托施工队修缮办公室,根据维修合同共19500元,2013年12月份完工,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合同总金额的90﹪即17550元,一个月后付清余款1950元。以上共发生应付款项5450元,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对上述应付款项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调整新账“应付账款”科目的期初余额。借:待偿债净资产5450,贷:应付账款5450。
2.原未入账的长期应付账款及其它事项
“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多于1年的应付款项。在新旧《制度》转换时,行政单位应当将未确认的长期应付账款进行追溯确认,同时,调整长期应付款期初余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账款”科目。会计处理业务可以参照“应付账款”来核算。
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发生的原未入账的其他负债类事项也可以参照“应付账款”来核算。通过行政单位按照新《制度》对部分资产负债项目的追溯调整,所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全面反映了行政单位资产负债情况,有利于提高行政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有利于行政单位的财务公开,有利于行政单位进行科学经济决策。
[1]《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EB/OL].gks.mof.gov.cn.
一、林地资源会计的理论基础
二、土地(含林地)使用模式:林地资源会计的实务前提
三、林地资源的账务处理要点:对林地资源价值的“分解”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单位需要设置“林地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林地)使用权”账户,用以完整反映林地资源(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其中“:林地资产”账户对应林地资源中的“实物资产”,用于反映林地资源价值扣除土地(林地)使用权价值之后的“林地资产”价值的增减变化情况,同时,根据附着生长林木的不同属性,还应在其下设置两个二级科目:商品林林地资产和公益林林地资产,分别反映不同林地资源的取得成本和入账价值“;无形资产———土地(林地)使用权”账户对应林地资源资产中的“非实物资产”即无形资产,用于反映林地资源价值中可以分辨或分离的土地(林地)使用权价值的增减变化情况,其价值摊销计入“累计摊销———土地(林地)使用权”。如果单位只是拥有林地使用权,则不必确认“林地资产”,而只涉及“无形资产———土地(林地)使用权”与“累计摊销———土地(林地)使用权”两个科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林地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土地(林地)使用权”,所附着生长的林木资产价值都应从中分离出来,计入“生物资产———林木资产”。“生物资产———林木资产”的后续处理与林地资源的后续处理各自为政、互不相干。
(一)林地资源取得的账务处理按照林地资源取得途径的不同,林地资源的确认与计量及其注意事项如表1所示。
(三)林地资源处置的账务处理林地资源的处置与单位的其他资产处置一样,根据处置的程度可以分为出租、出售及对外投资等方式,此外还包括一种林地资源特有的处置模式,即林地经营目的的转换带来的商品林林地资源与公益林林地资源用途转换。各种处置方式的具体账务处理如表2所示。
四、结语
一、房屋范围有章法,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税法规定,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房产税,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或者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需要并入原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这就要求我们在核算房屋原值时,应当对房屋与非房屋建筑物以及各种附属设施、配套设施进行适当划分。
所谓房屋,就是上面有顶,四面有墙(或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以供人们生产、休息、娱乐、活动、仓储等的场所。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区别于其他的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假山、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厂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以上建筑物均不属于房产,不征房产税。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是指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等。由于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往往不仅仅为房产服务,税法同时规定了具体界限:“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接管算起。”
关于房屋中央空调设备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的问题,财税地字[1987]28号文件规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如中央空调设备作单项固定资产入帐,单独核算并提取折旧,则房产原值不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关于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帐,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例如,某企业于2002年3月1日征用100亩(66666.66平方米)土地,支付土地出让金500万元。企业按50年摊销。2002年6月份,动用5000平方米(长100米,宽50米)
1.取得土地使用权时: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50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0
2.2002年3月、4月、5月,每月应摊销:5000000/50/12=8333.33(元)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8333.33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333.33
3.2002年6月初,“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余额为:5000000-8333.33×3=4975000(元)
应结转至在建工程金额为:4975000/66666.66×5000=373125.04(元)
借:在建工程——一号厂房373125.03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373125.03
4.本月应摊销额=(4975000-373125.03)/597月=4601874.96/597=7708.33(元)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7708.33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7708.33
关键词:研发费用归集流程间接费用分摊账务处理
研发不同于生产,企业研发机构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在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情况下,需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企业研发人员,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其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企业研发机构,是指按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3号)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及分中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的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其他形式的研发机构,以及企业内部设置的、经当地市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中心、研究院所,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联合设立的博士后站、中试基地、实验室等。企业研发费的纳税扣除,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科目设置
(二)科目设置思路。
2.设立“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收到的项目资助款。该科目借方发生额由“科研成本――年终”科目转入,年末无借方余额。贷方余额反映项目已收款而尚未归集的金额。
3.资本化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属于项目投资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基建类长期待摊费用支出,应结合企业实际,建议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备查台账,归集核算研究开发费用。
4.项目验收和审计。应在项目资助款支出时提供费用化支出多栏账,在项目审计项目总支出时将归集的费用化支出多栏账和资本化支出备查账、其他归属于该项目的临时性费用备查账进行分类合并,即为该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5.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及量化考核R&D表的制作。应引出年度所有项目科研成本、研发支出多栏明细账,按项目对费用进行汇总,然后按项目将科研成本及研发支出明细中的材料费、试验费、试制检验费合并为R&D表直接投入,管理费用归入R&D表其他,专用费、设计费、无形资产摊销分别计入R&D表专用费用、设计费、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计入R&D表折旧费用与长期摊销费用,人工费、工资及保险费计入R&D表人员人工,外协费归入R&D表委外。涉及项目众多的,可与技术人员沟通合并类似项目填报R&D表项目名称。
6.年末,“生产成本――科研成本”科目的借方余额为项目已归集等待拨款的金额。
三、研究开发费归集内容
(一)人员人工。包括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奖金、年终加薪;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含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和公积金补助费,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其他研发人员等与其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二)直接投入。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半成品、燃料和动力费用;未能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工艺装备开发制造费,设备调整检验费,试制产品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除仪器、设备外的房屋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包括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研发仪器设备改装、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改建、装修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摊销额。
(四)设计费。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其他费用。
(五)装备调试费。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例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需要注意的是,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六)无形资产摊销。包括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研发软件、专利权、非专利发明(技术)、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专用技术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七)其他费用。包括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研发成果的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其他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四、间接费用的分摊
(一)研究开发人工费计算。根据以下两项资料,制作月度工资分配表,可计算出各项目的直接人工。其一为研发人员月工资发放明细表;其二为据年初收集信息结合月度实际申报成功项目等资讯制作的,本月技术人员投入科研研发工作精力分配表。
(二)间接费用分配。间接分配费用包括:检测设备折旧费用,需要注意的是,科研用生产设备折旧若无分摊数据,暂全部进入“制造费用――折旧费”科目,由公司完工产品承担;水电动力费用;房租物业采暖费用;社保费用。计算步骤分为三步,首先,计算或确定费用总额;其次,计算科研项目应承担该项费用的总额;最后,采取直接人工占比法在各项目间分摊。下面逐一对间接费用的分配进行说明。
1.折旧费。首先,计算企业月度折旧总额。笔者所在公司设备仪器按照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残值率均按5%,动力传导设备折旧年限为11年,电子专用设备、仪器仪表设备为8年,其他设备均按5年计提折旧,依此可计算出本月折旧额。其次,计算科研及研发应分摊折旧总额。筛选出科研用检测用设备仪器月度折旧计提表,即科研及研发折旧总额;按各科研及自主研发项目直接人工分摊科研及研发折旧总额,各项目分别记入“研发支出――某项目的固定资产使用费”,或“生产成本――科研成本――某项目――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目,研发支出月末转入“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科目。计算公式为:某项目月度应分摊设备折旧费=(本月科研应分摊折旧总额/本月科研直接人工费总额)×本月该项目直接人工。
2.水电动力物业费。应制作企业月度水电动力物业费摊销表,根据各部门各水表电表本月消耗度数,核对水电费用。针对由水电费生产车间产生的水电费,全部记入“生产成本――动力费”科目,由完工产品按工时分配承担。其他部门使用水电费除技术研发部门外,全部记入“制造费用――动力费”科目,月末转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由完工产品按工时分担。针对技术研发部门产生的水电费,按直接人工成本占比分摊到各项目,分别记入“生产成本――研发支出――某项目――材料费”科目,月末结转至“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科目,或记入“生产成本――科研成本――某项目――材料费”科目。计算公式为:某项目月度应分摊动力费=(本月科研应分摊动力费总额/本月科研直接人工费总额)×本月该项目直接人工。
3.房租物业采暖费。应制作企业月度房租物业采暖摊销表。根据各部门使用面积摊销,除检测及实验室房租外全部计入企业日常生产成本费用,记入“制造费用――房租”科目,月末结转至“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由完工产品按工时分配承担。检测部门及试验室使用部分再按直接人工成本占比分摊到各项目,分别记入“生产成本――研发支出――某项目――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目,月末结转至“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科目,或记入“生产成本――科研成本――某项目――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目。计算公式为:某项目月度应分摊房租=(本月科研应分摊房租总额/本月科研直接人工费总额)×本月该项目直接人工。
4.社保。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明细账月度归集社保额,按直接人工成本占比进行分摊,计算出各科目应分摊额,记入“生产成本――科研成本――某项目――人工费”科目。计算公式为:某科目月度应分摊社保=(本月社保总额/本月人工费总额)×本月该科目直接人工,分别记入“管理费用――社保”、“销售费用――社保”、“生产成本――科研成本――某项目――人工费”以及“生产成本――研发支出――某项目――人工费”科目。
五、账务处理
在“生产成本”科目下设二级明细科目“科研成本”、“研发支出”进行研发项目核算,属于项目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基建类长期待摊费用支出,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备查账。下面以科研成本B项目为例进行分析。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假设B项目开发中消耗直接材料原钢500元,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科研成本――B项目――材料费
500
贷:原材料――原钢500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假设支付B项目直接研发人员补贴500元,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科研成本――B项目――人工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500
借:生产成本――科研成本――B项目――固定资产折旧
1000
贷:固定资产1000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假设A公司摊销用于B项目研发的软件2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科研成本――B项目――无形资产摊销
2000
贷:无形资产2000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假设B项目试制产品后,请中介机构对其性能进行检验鉴定,支付检验费20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科研成本――B项目――试制产品检验费
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费等费用。假设B项目产品申请专利权支付费用5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科研成本――B项目――管理费
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假设B项目与某大学研究机构合作,签订合作研发协议并根据协议支付有关费用50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科研成本――B项目――外协费
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借:生产成本――科研成本――B项目――设计费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号).
2.国税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公允价值模式
一、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理论内涵与范畴确认
二、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计量模式
1.成本计量模式下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1)外购或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外购或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其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2)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将原本用于日常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改用于出租,通常按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借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其账面余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3)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下,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企业应当按该项存货在转换日的账面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
2.成本计量模式下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期间的账务处理。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期间,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应按期(月)计提折旧或摊销,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经减值测试后确定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三、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2.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期间的账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1]王筱萍,姜明.中级财务会计[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
[2]刘东明.企业会计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3]燕新梅.浅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J].财会研究,2011,(14).
[4]刘大芳.公允价值模式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J].商业会计,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