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科技企业扶持政策,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在信贷资源配置上常缺乏效率,不能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而出现“市场失灵”,需要政府“有形的手”的积极矫正。科技型中小企业多生长于极高风险的技术领域,也是市场失灵“高发”地带。大多处于初创幼年期与成长爬坡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含量虽高,但技术研发甚至中试并不能带来立竿见影的效益,风险也更大、商业资本不愿介入,缺少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青睐,欠佳的社会信用环境和“嫌贫爱富”的商业银行使间接融资几无可能,过高的税负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资金匮乏成为阻碍其发展的主要瓶颈,极易出现增长缓慢、积累乏力等症状,需要政府财税政策激励、法律保护和技术扶持。根据笔者(2006)的调查,“降低税负”和“融资支持”被看成是政府扶持的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茁壮成长,离不开政府的阳光普照与雨露滋润,需要更公平的成长环境、更科学的制度安排。笔者相信在当前的背景下,政府应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多的关爱与呵护。政府需要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出台税收减免、灾害救助、信贷政策等措施,着力于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融资与成长环境。以下政策工具是值得参考的:采用更加灵活的差别性金融调控手段与工具,按照有保有压原则,从银行现有的信贷额度中,划拨设立专项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储备基金,采用贷款贴息办法支持周转资金不足仍坚持主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将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培育成为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主渠道,尽快推出中小企业债等新的融资方式;加强对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的监管、促进民间融资的规范化发展;合理引导民间资本,穿针引线、充当“红娘”,鼓励“天使基金”向科技型企业投资。以上这些措施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这既是解决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困境的需要,更是稳定经济的需要。
笔者欣喜地注意到,我国政府正在采取措施,试图破解当下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生存困局,如国家发改委正积极推进小额贷款业务;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已允许主要商业银行将人民币新增贷款额度在年初设定规模之上调升5%、地方性银行调升10%,用于中小企业信贷等。期盼政府给予更多的阳光雨露,为广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带来更加美好而明媚的春天!
摘要财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主要是财政部门根据政府产业发展规划,运用财政政策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以培植财源,促使本地经济长期健康地发展。要保持地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就必须强化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打造区域经济特色。在培育和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制定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将财政扶持资金集中到发展地方特色经济上来。通过财政扶持资金导向作用来带动社会资本向地方特色经济的集聚,达到财政扶持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特色的尽快形成和不断增强,保证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财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若干问题探讨
近年来,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的浓烈氛围,使民营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带动社会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增强,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财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主要是财政部门根据政府产业发展规划,运用财政政策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以培植财源,促使本地经济长期健康地发展。本人针对当前吉林省各市县现行财政扶持民营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以促进财政扶持政策的逐步完善。
一、财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市县为了招商引资需要,纷纷制定了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财政扶持民营经济政策,引起了各地区间的无序竞争;二是财政扶持政策领域过多、范围过广,财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资金难以发挥“四两拔千斤”作用,一些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到期后,发展速度及扩大再生产规模意愿开始下降,导致主营收入逐渐萎缩;三是财政扶持民营经济额度较大,给当地财政带来了较大的支出压力,导致扶持资金不能及时兑现到位,降低了政府的诚信度;四是财政为了应付审计需要,一般都不规定扶持资金的使用用途,导致财政扶持民营企业资金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乏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或不能完全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五是民营科技企业大都规模较小,企业的主要资产表现在其掌握的技术和拥有的人才方面。与沿海先进发达地区相比,我省市县民营科技企业在区位环境、福利待遇、个人发展空间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吸引方面都明显不足,特别是中小企业不但难以招引高层次人才,就是企业内部中端实用型技术人才也难以留住。
二、制约财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考核指标的约束、地方利益的驱动。上级政府考核指标是下级政府行动的指挥棒。在当前招商引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硬性考核指标的约束下,各级政府不惜一切代价、想尽一切办法来迎合政府考核的需求。各级政府纷纷利用财政扶持政策作的优惠以吸引企业到当地落户,对企业的选择也缺乏理性的分析,招入的企业不但没有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反而增加了财政支出压力、破坏了当地环境。个别县市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盲目招商引资,结果引进的是被经济发达地区淘汰的高污染企业,虽然招商引资指标完成了、财政收入增长了,但生态环境却遭到了破坏。
(二)地方经济发展缺乏长期、系统发展规划。当前各地财政扶持政策领域过多、范围过广,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经济发展没有重点,缺乏长期、系统的发展规划。造成各级政府将十分有限的扶持企业资金切成扶持工业发展资金、扶持商业发展资金、扶持旅游业发展资金等十几块,每个政策又要在本区域内扶持几十家企业,最后落实到一个企业一个项目上,其扶持资金就少得可怜了。有限的财政扶持资金就像撒胡椒面一样,形不成一个扶持重点,起不到财政扶大扶强的引导作用。
(四)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缺乏跟踪问效机制。当前,随着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推进,会计核算中心、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制度的执行,财政对部门资金的监管力度在不断的加强,但对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工作一直缺乏系统的制度约束也没有采取很好的监管措施。这给企业挪用甚至骗取财政扶持资金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同时也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财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政府考核机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行财政扶持政策重在体现短期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税收环境、增加了财政支出压力,也削弱了财政的调控能力。为此,要更好地发挥财政扶持政策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的作用,须从完善政府考核机制着手。借鉴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市县经验,采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剔除了招商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通过定量指标、定性指标等实绩分析指标来考核地方党政领导,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生猪产业;扶持与调控;政策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B
近年来,猪肉市场波动频繁,影响了居民生活和生猪产业的发展,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出台了很多生猪生产扶持政策,但是生猪市场波动还是不断发生,其主要原因是生猪小生产分散饲养与大市场的矛盾,靠市场调节是解决不了13亿人口猪肉稳定消费问题,只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加大政府扶持和调控力度。为此,对生猪产业扶持、调控政策笔者作以浅谈。
一、有效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
1.落实巩固现有扶持政策
生猪生产风险大,周期波动频繁,需要政府采取相应扶持政策。落实和巩固能繁母猪补贴制度、能繁母猪保险、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对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等现有扶持政策,向优势区域倾斜,不断完善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发展生猪生产贷款难、用地难以及粪污处理难问题,为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重视散户退出趋势。
2.加大规模养猪扶持力度
集中政策优势,支持实现生猪生产有计划、有组织销售、有稳定效益的产业基础。以减少生猪生产周期波动,加快构建生猪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3.对扶持政策适时优化调整
即扶持规模养殖户、场、基地及主产区生产,逐步减少、放弃对散养户的扶持政策;扶持养猪专业合作社、协会、企业和专业服务组织建设以及其所属的养殖户、场;扶持与肉类屠宰加工企业签订购销或服务合同的养殖户场,逐步放弃对不签订生猪购销合同养殖户场的扶持。
二、调整母猪扶持政策
制订各地生猪中长期发展规化,控制存栏总量,应进一步规范母猪补贴的政策,完善补贴政策体系,改“见母就补”为“总量控制”的办法,根据总体发展要求,适量发展母猪,控制母猪存栏总量,保持猪肉产销总体基本平衡,保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1.控制生猪发展总量
根据本地、全国及国际生猪市场情况,定期预测和调整各地生猪生产规模,确定母猪发展数量,控制生猪存栏总量,防止盲目发展,随时调整母猪补贴政策。
2.调整能繁母猪补贴范围
应进一步规范母猪补贴的政策,完善补贴政策体系,改“见母就补”为“总量控制”的办法,主要补贴范围:一是规模以上养殖户、猪场;二是生猪生产基地、养殖小区;三是养猪协会所属的规模养殖户、场;四是龙头企业自建养殖场;五是同龙头加工企业签订生猪产销合同的生猪养殖户场。对生猪散养户不再执行母猪补贴政策,全面推进规模化养猪发展。
改变原来母猪补贴传统方式,考虑猪市场周期率的最佳补贴时点。在生猪市场价格高位运行时,停止补贴;在生猪市场价格低迷期,对补贴对象的母猪实行快速全面补贴政策。防止养殖户宰杀母猪,真正保护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
三、实施生猪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1.实施对生猪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
扶持基础好、信誉高的现代化肉类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在政策、技术、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生猪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提高一体化经营企业的竞争能力,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对生猪养殖产业的带动作用。
2.实施国家优惠政策与企业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挂钩
凡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肉类加工企业,必须与规模生猪养殖户、场签订收购合同,用经济手段推进两者紧密地结合,建立长期供销关系,通过产业化经营,把分散的生猪生产与大市场对接起来,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养殖户、风险共担、利益均享、一体化经营的运行机制,取得双赢的成果。
3.实施保护收购合同猪补贴政策
一是在猪多、价低时,对龙头企业按合同价收猪而造成的价差损失,由财政补贴50%,以减少企业的损失,调动龙头企业按合同收猪的积极性;二是在猪少、价高时,应严格执行合同收购制度,对签订合同养殖户没有兑现合同,出售给其他企业等,将追究有关合同违约责任,应取消和责其退回有关政策补贴。
4.加强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服务功能
龙头企业应主动配合加强肉类市场信息预测、预警和沟通,更好地为生产者提供服务,带动规模化、标准化的生猪养殖户、场及养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增强生抵御市场波动风险和动物疫病风险的能力。
5.实施猪肉产品一体化销售
扩大品牌优势企业延伸产业链,实行猪肉产品加盟连锁、专卖店的销售方式,实施“厂店挂钩”,减少中间环节,在市场税收、冷链配送建设、肉品流通追溯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6.加快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7.实施肉类出口优惠政策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不违背国际贸易准则的前提下,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在信贷、信用保险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应集中力量开拓国外市场,整合政府、企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充分开发周边国家的市场,扩大肉类出口量。
8.组织生猪产加销展会
行业组织应定期组织全国及地区生猪养殖、屠宰加工、肉类销售等企业参加的产品展销会,展销肉制品,交流养殖、加工、销售等科技信息,组织签定生猪供销合同;召开专家、学者、企业论谈会,加快推进生猪产销一体化经营进程。
9.建立肉类信息综合网络平台
各地及国家建立统一的肉类信息综合网络平台。整合各部门的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将宏观信息与微观信息,质量信息与数量信息,价格信息与销量信息等,围绕生猪产、加、销产业链条信息,并链接肉类加工企业数据信息库及企业诚信信息库,将多种信息集中在一个平台上,为养殖者、屠宰加工企业、肉类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完善猪肉储备制度
建立省、市猪肉储备制度,提高猪肉周期性波动的市场调控能力及灾害的应急调控能力。既能调控多,又能调控少,生猪过多、猪价过低时,收购一定量的生猪,进行储备;猪少、价高时,启动价格干预机制,向市场投放储备肉,稳定肉类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坚持冻肉储备与活体储备相结合,提高灾害应急调控能力。同时,应鼓励龙头加工企业建立必要的商业储备计划,在猪价过低时,增加商业储备。
五、规范生猪屠宰税费征管
规范生猪屠宰税费征收的项目:一是禁止在生猪屠宰、加工过程中,乱收各项费用、取消缺少依据的收费;二是生猪屠宰检疫属于政府行为,应实行免费检疫,其所需费用应由政府负责。活猪检疫费属于产地检疫,应在生产环节征收;三是工商管理费应在市场征收;四是猪肉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应在销售环节征收,不应集中到屠宰环节收取。
六、建立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2.资金保障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和各省现有的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用好国家对生猪规模养殖等一系列扶持资金,整合现有支农资金,对农业开发资金、财政支农资金、省级基本建设资金、支持企业产业调整、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资金进行捆绑使用,建立生猪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一规划使用。同时,应运用投资、保险、补助、贴息等多种资金手段扶持生猪产业发展。
(2)确保资金有效投入。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分步骤、分期分批实施,真正发挥扶持资金的作用。对规模养殖生产、良种、防疫、企业技术改造、猪肉质量追溯系统建设、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肉品安全、冷链建设、节能减排,以及品牌建设、生猪产业和产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重点项目给予支持。规划一部分资金,重点推进生猪产销一体化经营的产业链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为主题,将推动全民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任务,面向城乡创业者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开业能力和经营能力,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和创业后续服务体系。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加快形成以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激发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按照创城涉及的“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指数、创业环境满意度”五项指标要求,结合我区就业的实际,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努力,将我区打造成创业体系健全、创业服务完善、创业环境优良、创业人才聚集、创新企业众多、创业投资活跃的创业型城市,全面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标准。到年底,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年均新增150—300名的开业小老板、小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农村致富带头人或农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带动500—1000人就业,创业后稳定经营在一年以上的企业达到75%以上;创业对新增就业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创业环境满意度、创业效率等指标位居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实现创城目标。
二、具体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优化创建机制。开展创城工作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客观要求,又是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必经之路,也是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经贸局、工商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国税局、地税局、区民政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工商联、农村信用联社及各镇(街)、场分管领导组成。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区创城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等日常事务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述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与办公室保持协调联系。各镇(街)、场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创城工作的领导。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创城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鼓励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宣传创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的舆论氛围;普及创业知识,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树立创业光荣、致富光荣的全新理念,培养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竞相发展、团结奋进的创业文化。
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创城工作实际需要,落实促进创业的财政扶持政策,在年度预算中合理安排创业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及创业后续服务扶持等有关支出;加强信用担保、投融资体系建设,做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出险资金清偿工作;参与提出支持创业的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加强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农业局负责宣传和扶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推动实施“一村一品”工程,带动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农民种养殖、农产品经销和加工专业户,实现自主创业,树立创业典型。
区经贸局负责协调创业实训及孵化基地的服务与发展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区实际,从创业群体的实际需求出发,培育面向创业者的新型综合平台,树立创业实训及孵化基地典型,为推动创业、鼓励创业、成功创业打造基础;指导民营及各类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体制、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扶持商贸流通领域创业的优惠政策,制订并实施我区扶持商贸业发展的促进政策;积极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积极推进“科技兴贸”和“走出去”战略,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加大研发设计,创建自主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努力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推动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家政服务、生鲜食品供应等传统服务业的升级换代;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创业中出现的问题。
区科技局负责鼓励和引导科技创业,落实科技创业扶持政策;有计划地引导和扶持科技创业园、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项科技创业创新扶持资金效益,大力支持科技创业项目发展;做好科技下乡工作,为农村劳动者创业提供技术支持;建立科技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为科技型企业和科技人员创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区教育局负责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与有关部门共完善并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政策,推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负责指导所属职业院校开展创业指导和创业意识教育;指导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全面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训实践活动。
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宣传国家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了解鼓励创业税收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负责优化税收服务,提供创业税收扶持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创业企业运营成本;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和专项检查;推行政务公开,加大对国家税法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税收服务水平。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利用空置的通用厂房,发挥“一区多园”的综合服务功能作用,为创业者开办中小企业提供场所等服务,开设创业培训基地、科技创业中心,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树立创业典型。
区工会负责组织开展创业帮扶活动,督促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落实创业优惠政策检查监督工作,积极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团区委负责发挥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创业效率提高;成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推动青年创业贷款,组织青年技能培训、创业辅导,引导扶持青年创业,努力拓宽青年创业渠道;树立青年创业典型、建立青年创业实训及孵化基地。
区妇联负责宣传国家扶持妇女创业特别是农村妇女创业的优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鼓励和引导妇女自主创业;开拓适合妇女创业的市场领域,树立妇女创业典型;建立妇女创业实训及孵化基地;负责开展“巾帼创业”等多种形式的妇女创业服务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转变就业观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努力提升妇女创业能力。
区工商联负责协调落实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外资企业公平待遇问题,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行业商会的管理和指导,扶持一批科技型、规模型、效益型、外向型中小企业;鼓励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维护、保障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各镇(街)、场,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空闲场所为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环东海域失海渔民、大中专毕业生、复退人员提供创业平台;发挥劳动保障所(站)作用,做好创业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和创业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居民(农民)走创业致富之路,让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总结推广农村“一村一品”的农民创业致富经验;配合区政府开设创业培训基地,建立创业实训及孵化基地;树立创业典型并加以宣传推广。
(二)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改善创业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我区鼓励创业促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以落实政策为抓手推动创建工作。
1、放宽市场准入。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等方面,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外,允许创业者自主选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主体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
2、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和乱培训等行为。
3、落实小额贷款担保政策。按照《市小额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及复退军人和部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用于补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有资金不足的,由市财政部门设立担保基金担保,并予以贷款贴息。其中个人发放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企业优惠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建立小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为创业者持续提供资金扶持,稳定创业成果。
5、加强创业政策扶持。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适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业者本人及其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对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自主创业的,将其按规定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享受城镇居民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自主创业的,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其低保家庭可继续享受1年低保待遇。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以培训促创业
1、扩大培训范围,服务特殊对象。在做好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等各类群体创业培训工作的时,结合我区就业工作的需要,开展对大中专毕业生、退养渔民的创业培训工作,并探索开拓特殊群体如在监服刑人员、残疾人、军嫂、有技能的家庭妇女等的创业培训工作。
2、强化师资力量,保证培训质量。组织召开教学讨论会,召集教师共探讨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选择理论水平高、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进行教学比武,研究如何更好地提高培训质量和激发学员学习兴趣,评选优秀教师予以奖励。
3、创新培训模式,增添特色培训内容。在参照SIYB培训内容及标准的基础上,结合“1+1群”创业培训特色,创新不培训对象的培训模式,如组织培训创业成功学员现身说法、企业高层管理现身说法、增设必备知识课、模拟创业评估课、创业技能课(依据学员要求增设技能项目)、针对不对象进行不教材教法等。
4、加强培训机构指导和规范管理。对“1+1群”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逐步制度化,注重我区典型案例收集,开设“1+1群”创业网站、免费专家咨询、现场开业辅导及创业实践指导,定期开展学员回访、专家现场咨询指导、学员交流讲坛、学员特训营、建立《学员创就业统计表》《专家咨询指导登记表》《学员回访记录表》《学员意见反馈卡》等,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实用性。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1、建立创业实训及孵化基地和就业见习基地。由政府统筹安排,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金包银工程、规模较大的厂房和场地形成创业一条街、一座城,建立创业实训及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帮助创业者模拟演练创业过程。联合职业技术学校、各类企业建立实训基地,为大学生提供一定时期的就业见习,提供社会实践经验,为其创业奠定基础。
2、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提供创业项目选择。通过向社会广泛征集、选择适合不层次创业者的创业项目,开展项目推介会(包括青年推介会、复退军人和随军家属推介会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失业人员推介会等),启发劳动者的创业理念,现场推介创业项目并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4、开展农村创业学员回访,将创业引向农村。加强农村“一村一品”项目指导,定期进行农村创业学员回访,适时给予农村创业学员经营管理指导,破解创业“瓶颈”,有效扶持农村创业者,提高创业者的抗风险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创建协调推进
由区人劳社保部门牵头,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配合,制定我区创城涉及的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及创业主体发展、创业带动就业等量化考核指标,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体系,实行责任制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作为各级各部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确保创建工作协调推进。
三、工作步骤
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召开全民创业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启动国家级创城工作。
关键词: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环境及政策支持;建议;北京中关村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大中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规划》也明确指出,加快中小微企业成长、构建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体系是“十二五”时期北京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科技型小微企业作为最具创新活力和经济潜力的群体,在北京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现今,科技型小微企业受到高度重视,在中国经济中越来越受瞩目,但其现实生存和发展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采用问卷调查与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北京中关村产业园区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业环境进行调研分析。通过总结分析其创业环境和政策支持,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及建议。对于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环境理论分析
目前有关创业环境的定义,国内外有多种观点,但没有形成统一标准的概念。在阅读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创业环境是指围绕企业创业和发展而变化,并足以影响或制约企业创业和发展的一切内外部条件的总称,是影响人们开展创业活动的政治、经济、文化诸要素和获取创业帮助及支持的可能性的整体。具体来说,是指影响创业者开展创业活动的所有融资、政策法规、技术、人才、市场条件、商务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文化等要素;也是指创业获取这些环境要素所需的帮助和支持的可能性。对企业的创业绩效有着重要影响。所以,对创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是了解企业创业活动的基础。
二、北京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环境实证研究
科技型小微企业作为市场上最具创新创业活力的群体,越来越受重视。据统计,中关村科技园区现有1.2万多家小微企业,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行业。2011年在中关村新增企业数量达到4200家,2012年达到4600家,其中绝大多数为小微企业,与此同时,园区内每年约有3000多家企业倒闭。截止至2012年年底,园区内在境内外上市的小微企业共有136家,累计IPO金额达1060亿元,同时,有超过250家企业在新三版挂牌(数据来自“中国经济网”)。
本次调查的企业中,有83.87%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一科技型人才为主,只有16.13%的企业不是以科技型人才为主。其中,开业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占29.03%,开业年限在5―10年内的占41.94%,有29.03%的企业开业年限在5年以内。
(一)创业环境
关于企业入驻产业园区的动机的调查结果如图1:分别有58.06%的企业为了“方便与同类型企业交流合作”和“优惠政策”入驻,38.71%的企业为了园区的“科技人才素质和雇用成本”,22.58%的企业为了“便于研究开发”。可见,入驻产业园区较在园区外创业具有更多优势。
但在“企业在科技园区内对企业发展是否更有利”的调查中,77.42%的企业选择“是”,其余22.58%的企业选择“否”。可见中关村产业园区为多数企业创业提供了较好的环境,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关于企业对创业环境的总体评价,调查结果如图2:如果将一般作为分界线,可以将总体评价概括的分为好评和差评,其中好评占70.97%,差评占29.03%,因此,企业创业环境整体较好但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改善。
(二)创业政策扶持
关于创业政策扶持整体评价调查结果显示如图3:6.45%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认为获得政府的政策扶持“很容易”,22.58%的企业认为“比较容易”,16.13%的企业认为“一般”,19.35%的企业认为“较困难”,29.03%的企业认为“很困难”。可见,获取政府政策难度较高,应该适当降低获取难度,尽可能使更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政府的扶持。
对企业希望获得的优惠扶持政策的调查,结果如图4所示:将调查结果进行排序后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希望享有的优惠政策从高到低分别为税收减免,政策性资金资助,金融支持,公共技术平台扶持,租金补贴、知识产权服务等。由此可以看出在北京中关村园区内,较多的企业对GEM理论模型中的政府政策要素及政府项目要素进行了积极的评价。调查发现企业在获得政府政策支持的同时还希望获得金融支持。
调查中,67.74%的企业表示获得过政府的政策支持,32.26%的企业表示未获得过。企业获得的扶持政策,调查具体如图5:76.19%的企业获得过“贴息支持”,分别有61.9%的企业获得“税收减免”和“公共服务支持”,58.14%的企业获得“技术改革或创新”,分别只有19.05%的企业获得“减免行政性费用”、“财政资金直接扶持”和“市场开拓政策”,获得“提供金融担保”的企业只有4.76%。由此可见,企业需要在行政性费用、市场开拓、直接财政性资金支持,特别是金融担保方面的扶持。
对于还需要的政策扶持,调查结果如图7:67.74%的企业需要“规划引导”,54.84%的企业需要“减免税费”,38.71%的企业需要“培训支持”,32.26%的企业需要“融资支持”。可见,企业在规划指导方面有很大需求,虽然大部分企业都已获得税收减免,但仍有过半企业需要减轻税收负担,另外,对培训、融资支持的政策需求也较大。
(三)创业融资
(四)进入市场的压力
企业进入市场的压力主要来自企业外部和内部。关于企业创业面临的外部挑战,调查结果如图9:分别有64.52%、45.16%的企业面临“原材料成本的上涨”和“劳动成本的上升”,分别有45.16%、41.94%的企业面临“宏观经济环境恶化”、“市场竞争激烈”,有41.94%企业表示“社会缺乏创业精神”。可见,企业当前面临的创业环境并不十分乐观,经济环境的恶化和激烈的竞争使得企业进入市场面临较大难度。成本上涨致使价格提高,在影响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加大了企业利润降低的可能。虽然社会一直鼓励自主创业并推出了支持创业的措施,但当前社会仍然缺乏创业精神,这些都不利于企业创业的进行。
关于企业创业面临的内部障碍,调查结果如图10:54.84%的企业表示企业“缺乏所需人才”,48.39%的企业“缺乏研发和技术支撑”,43.39%的企业“信息不灵通”,41.94%的企业“缺乏资金”,35.48%的企业“缺乏指导服务”。由此可见,缺乏所需人才、缺乏研发技术支撑和消息不灵通是企业面临的主要内部障碍,专业人才的缺乏导致企业技术研发遭遇瓶颈,缺乏独特技术支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减弱。企业不能及时获取有利消息,阻碍了企业的创业。
(五)创业需要的服务
关于企业创业希望获得的服务,调查结果如图11:64.52%的企业希望获得“创业辅导”,41.49%的企业希望获得“市场营销”、“投资引进”,38.71%的企业希望获得“贷款担保”、“技术支持”,35.48%的企业希望获得“人员培训”、“产权交易”服务,分别有32.26%、25.82%的企业希望获得“信息咨询”、“管理咨询”服务。由此可见,企业创业所能的服务也并不完善。
对创业融资服务的调查结果如图12:分别有61.29%的企业认为需要“建立信用担保机构”、“信用和诚信体系的建设”和“贷款贴息”来加强企业创业的金融服务,59.06%的企业认为需要“加强政府财政支出”,有48.39%的企业认为需要“成立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的专项基金”,分别有29.03%和25.81%的企业认为应“增加国家中小银行及担保机构数量”和“为金融机构以企业提供信息交流渠道”,还有9.58%的企业表示需要加强其他服务。由此可以看出,现有金融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企业对现有的创业金融服务并不满意,可以通过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和完善信用体系来加强创业的融资服务。
(六)技术指导与技术创新
关于企业希望获得的技术指导调查结果如图13:54.84%的企业需要“开展产学研合作”,分别有51.61%和35.48%的企业政府应“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和“设立科技孵化器”支持企业创业,45.16%的企业需要“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可见,企业在创业技术指导方面仍然以后有很大的需求。
企业对于未来技术创新的计划调查结果如图14:80.65%的企业计划“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分别有61.29%、48.39%的企业计划“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或“委托科研单位或大学进行开发”,45.16%的企业计划“模仿其他企业的技术再创新”,分别有64.52%、51.61%、32.26%的企业计划“购买国外或国内的技术专利”、“收购拥有目标技术的企业”、“和技术拥有单位建立合资企业”,也有企业选择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技术创新。可见,多数企业希望通过自主研发拥有属于自己的专利,但由于专业人才、专业技术的缺乏,企业只好通过委托其他机构开发专利,或者通过购买来获得专利。
三、北京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政策体系不健全,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政府为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出台了许多优惠扶持政策,为其创业来许多好处,但是一些政策没能在企业中得到有效执行。问题表现在:扶持政策不够完善,政府制定的政策和企业需求不配套,政府政策的适用度不高,导致很多企业不在其优惠范围内,无法享受到扶持。政策执行缺乏力度,落实不到位。政策由于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科技型小微企业对优惠政策了解不及时,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执行。另外,有些政策的申请程序太过繁杂,可操作性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政策的执行。
(二)融资困难,缺乏融资担保,信用和诚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科技型小微企业认为强化融资是优化北京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环境的重点。但是企业由于缺乏融资担保,信用和诚信建设不够完善,导致企业遭遇融资困难。为了方便企业的融资,需要加强金融服务体系。
(三)技术创新困难,缺少研发支持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在技术获取、技术合作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困难。一方面,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薄弱,大部分企业都需要同外界合作进行技术创新,或者直接购买来进行技术更新。另一方面,科技型小微企业还缺乏政策、服务等技术支持,限制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技术发展。
(四)人才匮乏,缺少相应的技术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
调查结果表明企业急需解决人才匮乏的问题,相应的技术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仍是企业创业成功的一大重点,因为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和成熟的科技人才更倾向于效益良好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这让科技型小微企业很难招聘到符合自身创新发展需要的核心技术人才。
近年来,政府为了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为其提供了相应服务,但是却存在着服务体系不完整的问题。调查结果表明企业创业需要专业的创业辅导提供创业经验和技能,也需要金融方面的服务来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还需要关于人员专业培训方面的服务和咨询服务,所以,完善服务体系刻不容缓。
四、优化北京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环境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政府政策体系
完善的政府政策体系能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业和发展,对企业起着十分有力的推动作用。
其次,政府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企业不能及时获得政策信息,优惠政策无法对企业起到作用。政府应加强政策的宣传,保证企业能获取到政策信息。同时,各政策执行部门应简化申请程序,提高企业申请政策扶持的成功率。
(二)搭建完善服务平台
(三)营造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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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近几年广东服务外包发展较快,在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竞争力。广东服务外包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服务外包企业规模较小,缺乏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在人才集聚方面还是有待于加强,特别是服务外包高端人才相对缺乏,对于产业未来发展趋势把握缺乏;服务外包园区建设相对落后。广东服务外包政策需要进一步推进服务外包行业细分政策,促进服务外包平台的发展和提高外包服务平台的效率,改变资金补偿的方式和提高服务外包补贴资金的效率以及推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服务外包;政策评价;广东
一、文献回顾
二、广东服务外包扶持政策体系现状
服务外包属于新兴产业,也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服务外包能提升国际贸易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目前对于服务外包发展,各级政府都制定了大量的激励政策,广东制定的服务外包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载体建设。在商务部的主导下,2009年我国开始进行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各省级政府开始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和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这些服务外包载体建设对于服务外包发展起重要的推动作用,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提升了政策的效率。为了为服务外包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广东不但积极申报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及服务外包示范基地,而且积极建设省级载体。目前广东有广州、深圳两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1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市认定为广东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将广州开发区、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珠海南方软件园、莞城科技园、肇庆市综合性生产服务业集聚区(华南智慧城)认定为广东服务外包示范园区。2014年广东服务外包促进会在颁发了4家服务外包示范企业,23家服务外包重点培育企业。
3.人才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服务外包高端人才,在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为服务外包企业投资人才、专业人才出境及服务外包企业员工境外工作提供办理证照或签证便利。
4.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服务外包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通过“三旧”改造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兴办软件、设计、动漫等外包产业。进一步完善各类服务外包载体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公共服务、公共技术、公共培训等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
三、广东服务外包发展存在的不足之处
近几年广东服务外包发展较为迅速,形成了一定的特色。深圳、广州两个城市在发展服务外包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也是离岸服务外包的主要承接地;在服务外包业务中,离岸业务占比较大,在岸业务包占比较少;由于地缘优势,承接来自香港的离岸服务外包较多。但是广东在发展服务外包方面相对于国内其他发达地区还存在一定的劣势,主要体现在:
1.服务外包企业规模较小,缺乏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从2014年服务外包领军企业来看,北京有9家: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有限公司、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雨露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中软国际有限公司、北京瑞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和卡特彼勒技术研发(中国)有限公司;江苏有5家:江苏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而广东只有深圳3家企业如沃盛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银雁金融配套服务有限公司和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进入服务外包。
2.在人才集聚方面还是有待于加强。广东在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方面存在不足,特别是服务外包高端人才相对缺乏,对于产业未来发展趋势把握缺乏。北京、上海在人才培养方面存在巨大先天优势,因此,北京成为了信息服务外包的重要城市。江苏在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方面也先于广东,在2008年开始了第一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已经从2008年到2012年进行了3批次的认定。广东从2013年才开始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工作,2015年12月才有第二批服务外包培训基地。
3.服务外包园区建设相对落后。江苏省服务外包园区建设起步较早,服务外包业成为了江苏省十大战略支柱产业,并于2008年开始进行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建设,同时积极申报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到目前为止,南京市有5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苏州市有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无锡市有7家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江苏省服务外包建设进行了子行业细分,包括:软件园、医药服务外包园、创意产业园等。2013年广东才开始省级服务外包城市和示范园区建设,在数量上明显少于江苏省;由此可见,广东服务外包园区载体建设方面也滞后于江苏。
四、完善广东服务外包政策扶持体系的建议
各地在发展服务外包方面各具优势,广东有其自身优势,也存在不足。为了进一步促进广东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在制定政策方面可以考虑以下方面的问题。
1.进一步推进服务外包行业细分政策。随着服务外包业快速发展,各地发展优势和特色逐渐显现,不同地区在不同服务外包子行业中有突出表现。广东以及各地市在制定服务外包扶持政策时可以进行行业细分,将服务外包业分为重点发展子行业、重点培育子行业以及一般外包产业。重点发展的子行业包括深圳的信息服务业、基因检测服务业以及广州的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和医疗服务业。重点培育的子行业包括医药研发、智能制造产业。对于重点发展子行业应该给予资金和政策上更多的倾斜,鼓励其做大做强;对于重点培育子行业,应该完善融资机制、吸引高端人才等措施促进其快速发展。
2.促进服务外包平台的发展,提高外包服务平台的效率。服务外包平台包括信息服务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建立了服务外包服务平台,主要提供信息交流、人才服务、政策查询等功能。这些地市的服务外包平台还有改进空间,可以提供更多专业信息,如国内外展会、国内外动态等;可以对服务外包进行细分子行业,对子行业的信息收集整理。各地市应该建立服务外包共性技术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有效率的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共性技术平台、医药外包共性技术平台、文化创意服务外包共性技术平台、检测服务外包共性技术平台以及金融服务外包共性技术平台等。
4.推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有效措施。广东服务外包人才缺乏,应该建立完善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体系。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1)通过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收集服务外包人才供给需求信息,通过对信息收集整理对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方向提供指导。(2)建立用人单位与培训机构的协作机制,鼓励校企合作,创新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机构可以针对用人单位需求,改革教学内容,提升学生的能力;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参与人才培养,包括安排有经验的员工给学生授课,以及接受学生来企业实习。(3)积极推进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示范学校、示范专业建设。对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示范学校(专业)建设提供一定的财政资金补贴。(4)鼓励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开办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学校),对外包企业进行的人才培训、职业培训提供一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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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创新创业;新疆;政府;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9.2文献标识码:ADOI:10.13411/ki.sxsx.2017.02.019
Abstract:Topromotetheinnovationstrategyof“buildinganinnovationorientedcountry”byenhancingtheabilityofnationalscienceandtechnologyinnovationandpromotingemploymentthroughinnovationandentrepreneurshipisanimportantmeasureforChinatoactivelyadapttothetrendofeconomicdevelopment.Universityisthecradleofcultivatinginnovativetalentsofscienceandtechnology.CollegeStudents’innovationandentrepreneurshiphavecontributedtoeconomicprosperityandsocialstability,butalsoencounteredmanydifficulties.TheprocessofinnovationandEntrepreneurshipofcollegestudentsisurgentforthegovernmenttoguidetheUniversityandthesocietytocreateapatternofcooperationandmutualbenefit,whichwillmakethegovernmentplayacentralroleinguidingtheprocessofinnovationandentrepreneurship.
Keywords:collegestudents;innovationandentrepreneurship;Xinjiang;government;development
总书记在致2013年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组委会的贺信中曾明确指出: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青年学生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并对广大青年学生提出脚踏实地,刻苦学习,锐意进取,在创新创业中展示才华、服务社会的热切希望。[1]在2017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创新”一词被提到59次,“创业”被提到22次,在创新创业方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其中明确提出了构建高校、科研机构、创客多方协同的新型创新创业机制,发掘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巨大潜力,以“精英成长性创业”实现科技进步带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作用。
“创新”(innovation)一词最早源于1912年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阿罗斯熊彼特在“创新理论”中的首次使用,并将之定义为在新的体系中引入新的组合,其本质是为适应新的情况,发掘出新的做事方式或事物而打破旧的思维定式的一种理念。[2]7创业,是一项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经济活动,指创业者通过抓住机会整合创新的思维,创立一个新的组织并创造出新的产品或服务,从而产生社会价值并获取经济收益的过程。创新能够引发创业,创业由此可以成为评判创新成果转化成功与否的标准。
(一)致力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3月2日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部署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意见指出,从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大众“双创”空间;降低创新创业门槛;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丰富创新创业活动;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创业培训活动这八个方面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同时提出,应顺应当前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3]
(二)深化普及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5月4日颁布并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着重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将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针对培养问题,补齐教育短板;在坚持汇聚培养与协同推进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改善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与学籍管理制度、增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化落实创新创业实践计划、优化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拓宽创新创业资金支持渠道和政策保障体系的九大任务。提出通过健全体制机制、细化实施方案、强化督导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四项措施来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4]
(三)教育部门强化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能力
二、响应大学生创新创业号召下新疆“双创”概况
(一)新疆地区“双创”特色政策梳理
1.鼓励并支持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类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于2015年3月5日联合印发并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方案中制定了创新研究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大类训练计划来资助区属本科高校大学生开展创新研究和创业训练活动。在注重过程训练、注重实践创新、注重切可行、注重创业导向四大原则的基础上,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在校学生共同组成的项目团队根据入选国家、自治区、高校这不同三个级别的项目来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和技术的支持,鼓励和要求教师积极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对优秀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对具有市场前景的成果,通过跟进投入后续研究来推进实践成果的转化,支持大学生在优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业活动。[6]
2.建立健全促进创新创业的新机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3月2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其中,对进一步做好创业工作,提出了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载体建设这三大建立健全促进创业新机制的措施。同时强调了为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重在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创新创业的主体责任,从而落实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创新创业工作,全社会共同提倡创造伟大、技能宝贵、劳动光荣的时代氛围。[7]
(二)新疆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环境
(三)新疆现有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情况
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2015年10月出台《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以来,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建设了16个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建设创业孵化基地205个,创业园区52个,2015年进驻企业7983家,实现创业33753人,带动就业109759人。近几年,新疆地区开始陆续成立地方支持与高校支撑的二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9]
2.各大高校陆续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新疆大学于2013年成立了首批面向全疆开放的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每年可孵化十几家创业团队,到目前为止有33家大学生团队、18家校外企业入驻。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尝试建立校级、区级、国家级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体系,鼓励合计约5000多名师生在11所高校设计和实施1300多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0]2015年9月8日,新疆财经大学注入130万元设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并将其中20万元设立为少数民族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专项基金,成立面向全疆高校大学生的继新疆大学就业创业实训基地之后全疆第二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申报项目成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提供5万元到10万元的资金支持和基本办公场所。新疆农业大学于2015年11月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联盟成员包括高校和9家企业,合作成立大学生精灵创客中心,计划致力于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带头人、创立农村电商基地、开展丰富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
三、当前高校大学生对“双创”扶持政策认知与评价调查分析
笔者以“大学生对创新创业扶持政策的认知与评价”为主题,选取新疆地区为例,选择了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大学和新疆农业大学这3所院校进行问卷调查,所选样本在专业设置上基本覆盖综合类、师范类、农业类、理工类等。此次调查在新疆3所高校一共发放了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31份,回收率为86.2%。
(一)调查对象的个人基本资料
如表1所示,在被调查的大学生中,男性比例略高于女性比例,其中被调查者中绝大多数为本科在读,他们的专业分布以经管类、农林类和理工类为主,所占比例由高到低分别为30.52%、26.49%、25.82%。
(三)受调查大学生对创新创业融资的了解情况
(四)被调查学生的创新创业困境因素调查情况
四、政府行政视角下深化高校大学生“双创”的路径分析
在实际调查和已成文研究结论中得知,政府在扶持创新创业的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合理,归纳而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与社会和高校协同治理的关系框架尚未成熟,导致政府公共行政职能发挥不力,在某些领域甚至过于弱化。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在微观经济领域存在干预过多的问题,导致对创新创业市场的监管和规范职能未能充分发挥,有时甚至阻碍了创新创业公平市场氛围的营造。因此,基于政府行政视角下,笔者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为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帮助。
(一)强化政府执行力,规范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及法规
(二)通过构建服务型政府创新创业扶持协调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1.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宏观政策咨询平台,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时政策咨询、法律指导及技术支持,协助各地区税务、工商、及金融机构,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登记注册、税收、银行信贷等服务。
2.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特色项目平台,结合地区的地域特点和产业结构特征,将政府有创新创业前景的项目与高校大学生合作研究,同时通过高校与社会企业的合作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发掘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提供一个项目共享的平台,将有意向的大学生跨院系、跨高校、跨地区相结合,切实提升大学生联合创新及创业能力。
(三)依托市场运作机制,结合政府专项基金,优化融资环境
目前我国许多地区均不同程度地设立了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专项基金,同时建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孵化基地来开启资本市场的运作。但目前仍存在范围窄、受众面低、范围窄的特点。从区域经济均衡的角度出发,本着促进人力、财力资源要素在区域间进行合理配置,尽量避免生产要素过多集中在少数成绩特别优异的特定大学生群体中,以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普及和均衡发展。政府设立专项基金这一政策措施并非长远之计,仅仅是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呈现出的尚未成熟的投资市场的整体阶段性特点而决定的。从长远来看,政府在无偿资助和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主体的同时,更应该将目光转向探索有利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资本市场。引导社会资金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流动,逐步引入风险投资,支持建立起风险投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鼓励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发掘和培养风险投资管理人才,通过规范风险投资市场最终建立起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融资的长效机制。[13]
(四)共建政府主导下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与舆论氛围,提升社会创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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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商在镇工业集中区新办生产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200万美元)以上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企业以挂牌出让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50年),起挂价标准为国家规定的最低土地出让价。
2、投资商在镇工业集中区新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0.8,标准厂房建设经营者以挂牌出让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起挂价标准为国家规定的最低土地出让价。
3、投资旅游资源开发、现代服务业项目,根据资源情况和投资规模,实行"一事一议"。
4、投资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等项目用地,按国家农业用地管理规定使用。
5、投资机械制造(汽配)生产、硅材料深加工、高新科技和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财政补贴方面
1、对新办生产性企业、标准厂房开发建设项目由受益财政提供技改扶持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200万美元)的项目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政府补贴50%;标准厂房开发建设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按每平方米补贴标准为30元。
2、新办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按"十年减半"的方法,由受益财政以技改资金方式补贴企业;增值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按"二免三减半"的方法,由受益财政以技改资金方式补贴企业。
三、创业项目方面
投资项目不能进镇工业集中区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
1、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镇政府负责为企业免费办理营业执照;
3、镇政府优先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信誉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4、新办生产性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企业所缴纳税收中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以技改资金方式补贴给企业;
5、在企业生产过程中,除税收外其它所有管理性收费全免;
6、村里形成创业点的(5户以上联片的)除享受以上政策外,每户奖励2万元(机械制造性质创业点,每户奖励5万元);
四、其他方面
符合本扶持政策的投资商在户籍管理、子女入学(托)等方面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可在镇内自主选择落户地点及子女就读学校,不加收任何费用。
关键词:个体户;转型升级;建议
一、当前“个转企”后续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税负支持力度仍显不足
据调查,转型后企业税负明显加重。在所得税和营业税方面,企业税率普遍高于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并且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免征营业税。而企业则需要缴纳25%的所得税,且普遍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每月须向税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这需要聘请专业财务人员规范做账,导致经营成本增加,管理难度加大。一些转型后企业为规避税务监管减少经营成本,有的注销后再重新申办个体工商户,有的则再办一家个体户分摊部分经营业务,以应对税务部门的监管,导致“个转企”登记开业多,注销也逐渐增多。据当地工商部门统计,截至2014年1月20日,该市已有92家已转企业办理了注销登记。
(二)扶持政策尚未落到实处
尽管省市均出台了鼓励“个转企”指导意见,对扶持措施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部门间步调并不一致,在执行政策上打折扣现象时有发生。“个转企”后,一些部门将转型前后的企业视为两个完全独立的经济实体,原属于个体工商户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车辆等资产变更到升级后的企业名下,需要重复收取交易手续费、契税和交易费用。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在转企过程中需要新办环保等前置审批问题也比较突出。
(三)企业自身适应能力有待加强
我市“个转企”模式为转型企业提供了无障碍准入、“一注一开”审批等服务举措,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办理“个转企”登记时名称字号延续、前置审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等难题,但一些转型企业由于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和管理经验,导致企业发展理念、管理水平难以摆脱原有思维,财务管理能力无法适应企业内在需求。
二、加强“个转企”后续管理服务的建议
(一)实施跟踪帮扶,完善政策体系
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转型后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回访,实施跟踪帮扶,收集转后企业遇到的困难、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和协调推动有关政策的落实,防止为转而转、一转了之。同时,在继续抓好现有“个转企”配套政策落地的基础上,加强对现有政策尤其是税费扶持政策出台后的效果评估,全面了解扶持政策的好坏和绩效的优劣,梳理影响“个转企”成效的政策举措和障碍,合理有据地改进和完善政策体系。
(二)狠抓政策兑现,落实政府关怀
要进一步优化“个转企”服务举措,为转型企业协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消除企业后顾之忧,真正做到全程服务。要尽早兑现财政补助政策,不折不扣执行省市政府有关划转土地、房屋权属(固定资产)、社保等规定,减轻企业负担。针对部分转型后企业普遍反映税负等经营成本加重的情况,税务部门要在落实好税收减负政策的基础上,对转型后企业设定“税费过渡期”,在一定期限内保持税收级别不变,所得税管理权限不变,并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动态调整纳税额度,确保经营者的利润空间。国土、规划、食药监、卫生、文化、交通、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重点做好对转型后企业前置审批等证件的变更登记和涉及的资产平移、建账建证、银行开户、统计衔接、社保缴费、品牌扶持、荣誉赋予、项目申报等事项的服务工作。
(三)加强指导培训,促进意识转变
(四)注重保量提质,做好示范引领
关键词:微小企业融资扶持现状融资扶持问题融资扶持政策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我国目前对于微小企业的融资扶持工作主要通过政府和商业银行两方面进行。
二、微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扶持的角度较为单一,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微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微小企业一般对于自身的需求相对盲目,问题较多且没有良好的解决途径,那么对于政府及社会的扶持帮助显得非常迫切,而这种帮助的迫切性不仅仅在于对融资扶持政策制定上的需求,更多的应该由各地政府具体的金融管理部门深入当地的微小企业群体,帮助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思维体系,不仅从政策而且从其自身的发展方向、路径及模式上予以引导帮助。
2.融资扶持实施点较为集中,无法解决广覆盖的微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目前,对于微小企业融资扶持的实施切入点多为商业银行,通过商业银行放宽相应条件来实施对微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但实际上,商业银行的支持能力远远无法满足我国不同城市、不同性质微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微小企业贷款可持续和广覆盖的目标。单靠商业银行扩大业务范围、建立微小企业融资单项业务、降低对微小企业融资信誉评价指标、提高对微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无法满足众多微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3.其他合法融资机构在自身制约条件限制下,无法自主发挥业务优势辅助微小企业融资政策实施。各地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从政策上受各地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监管,从经营上比较贴近各地微小企业主体,但由于其经营权的私有化、自身资金的有限性及其经营业务高风险的特征,导致其无法自主扩大业务范围向更多的有发展潜力的微小企业进行评估、预测、开展融资扶持工作,在保障甚至提高自身收益的同时支持帮助更多的微小企业融资,促进当地区域经济的发展。
4.微小企业业主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无法在政策的指导下顺利完成最终的融资。目前政府在财政、税收方面给予微小企业很多优惠扶持政策,商业银行拓展了对微小企业融资贷款业务,放宽了对微小企业的贷款评价指标和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但归根结蒂,由于微小企业自身的种种限制条件使其无法取得合理有效的担保要件,完成在政策指导下的最终融资。
三、增强微小企业融资力度的政策体系创新
1.由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建立微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掌控资金流向。政府部门积极营造微小企业融资的外部环境,减少管制,加强对各地市担保公司的政策支持,发挥担保公司业务特点,建立微小企业融资可持续广覆盖的运行模式;为各地市选定担保公司提供微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调动担保公司发挥自身经营风险的业务能力;建立微小企业融资专项风险准备金,为提供微小企业担保的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不良贷款风险补偿;建立微小企业融资贷款专项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受融资扶持基金的微小企业进行评价指标设定、数据收集、统计,追踪微小企业在该行业的发展周期状况,以便分析、规划地区行业微小企业的发展模式;建立奖励制度,将担保公司对微小企业提供担保数据反馈的数量、质量纳入担保公司考核指标体系,适时予以一定奖励;适时组织担保公司及商业银行开展微小企业融资扶持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会议,不断探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融资体系不断完整、健全。
2.担保公司充分利用政府融资扶持基金为微小企业提供担保,建立信息档案,及时反馈信息。担保公司充当政府、银行与微小企业之间的纽带,发挥自身业务优势。其自身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担保公司的建立和发展本身受各级政府金融部门的监管。(2)担保公司的担保属于第三人担保,即以担保公司的信誉为客户的经济活动提供各类担保服务,其业务本身就是围绕这一点设定,从业务上具有专业性。(3)从法律角度而言,担保公司的设立和存在旨在解决现实生活中担保工具匮乏的问题,而微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在于难以提供合法担保,这样就增加了贷款风险,在信贷法律关系中,担保公司就是通过确定的信用化解企业的不确定信用,以促使银行实现对微小企业的资金支持。(4)担保公司具有专业的直接针对微小企业的评价体系和专业的能够深入社区、基层微小企业的业务人员,具有微小企业反担保措施的审查能力。(5)担保公司业务的实质就是通过经营风险,创造收益,相比商业银行更符合微小企业的经营理念,更能为微小企业创造融资便利。
担保公司利用政府提供的融资扶持基金,增强了自身融资担保能力。政府融资扶持基金的注入,增加了担保公司流动资金的支配经营能力,原先应由自身提供给银行的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现由政府提供完成,降低了自身贷款担保风险和资金占用比例,同时降低了自身经营的机会成本,既可以增加担保公司的客户量,又可以提高担保公司的利润空间。从而调动了担保公司为微小企业进行建档、评估和提供担保方案的积极主动性,为微小企业融资实现提供了必要条件。
由各地市担保公司对接受政府扶持基金的微小企业建立信息档案,与政府金融部门建立的微小企业融资贷款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紧密联系,及时上传反馈数据;与商业银行积极联系业务,及时、高效的为微小企业提供融资贷款,从而实现由各地市担保公司为纽带,连接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为微小企业提供可持续、广覆盖的金融政策扶持体系。
四、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切实增强微小企业的融资扶持力度,必须创建路径,解决政府、金融机构、微小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问题,建立一个有效、适合、完整、持续的微小企业融资扶持体系。结合国内外微小企业融资政策研究经验,基于我国目前融资扶持工作实施中呈现的主要问题,创建出从政策到担保再到融资的三维立体微小企业融资扶持体系,通过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创建扶持基金平台,调动地方担保公司的业务协调能力,利用商业银行的强大资金运作体制,激励微小企业自身体制的提高、完整,共同完成微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微小企业积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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