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财政补贴的增值税问题

1、(政府补助)财政补贴的增值税问题(政府补助)财政补贴的增值税问题讲师:王爱红讲师:王爱红王爱红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中国税务高端人才20多年的财税工作经验,现任多年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的税务顾问,同时是一家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财政补贴的增值税问题第一部分财政补贴的增值税问题第二部分如何判断财政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第三部分财政补贴增值税政策列举案例问题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版)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

2、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2017年11月19日修订)(一)营改增前后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一、财政补贴的增值税问题(二)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政策依据:公告【201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款规定: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本公告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一、财政补贴的增值税问题一、政策出台背景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支持新能源及高效节能等产品的推广使用,国家出台了多项中央财政补贴。对于中央财政补贴是否属

3、于应税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问题,基层税务机关存在争议二、如何理解该公告的规定?为便于补贴发放部门实际操作,中央财政补贴有的直接支付给予销售方,有的先补给购买方,再由购买方转付给销售方。我们认为,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购买者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格,均为原价格扣减中央财政补贴后的金额。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其取得渠道是中央财政,因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二)财政补贴不征收增值税公告【20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解读一、财政补贴的增值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

4、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公告【2019】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执行;已经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现行红字发票管理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将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从销售额中扣减。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三)财政补贴征收增值税一、财政补贴的增值税问题财政补贴收入是

5、否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明确“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由于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向“购买方收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明确“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017年底,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改,将第六条修改为“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6、。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三)财政补贴征收增值税政策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公告【2019】45号一、财政补贴的增值税问题第一种情形:补贴方同时也是购买方-缴纳增值税如果销售方与资金补贴方之间发生应税交易,资金补贴方同时也是应税交易的购买方,此时销售方取得的财政资金就是其应税交易的对价,需要依法征收增值税。这种情况下,其实质是资金补贴方发生增值税意义上的采购行为,取得财政资金的销售方发生了应税交易。应当缴纳增值税。第二种情形:补贴方提供的资金与销售方向购买方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7、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缴纳增值税举例:销售者销售特殊货物,正常销售价格500元,政府要求其向购买者销售按照200元执行,政府补贴另外的300元。资金补贴方虽然不是应税交易的购买方,但是其干预了销售方和购买方之间的实际交易价格,补贴方给与的资金补贴与销售方发生的应税交易的单价挂钩,销售方取得的200+300元全部作为价款和价外费用处理,需要缴纳增值税。二、如何判断财政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第三种情形:补贴与销售货物数量无关-不缴纳增值税销售者销售特殊货物口罩,正常销售价格29.5元一个。最近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消费者对此类特殊货物需求猛烈增加,但是政府不干预其销售价格,销售额还是按照

8、29.5元一个销售给消费者。销售者组织员工积极加班加点,进行成产。当地政府认为,销售方在关键时刻能够立足社会责任,对解决疫情防护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销售方因为积极组织生产,快速采购原材料,支付员工加班费等原因,确实增加了大量的生产经营成本。于是政府决定按照每个口罩补助5元标准对销售方进行补贴,补贴货物的件数按照最高量40万件封顶,销售方取得补贴200万元。本例中,销售方取得补贴的计算方法虽与其销售收入有关,但实质上是当地政府为弥补其生产经营成本给予的补贴,且不影响销售方向消费者销售特殊货物的价格(价格没有变化)和数量(销售数量还是由市场决定的),不属于4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与其销售货物、劳

9、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补贴,无需缴纳增值税。二、如何判断财政补贴是否征收增值税1.某新能源汽车企业2020年才收到2019年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贴,请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答:从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财政补贴。纳税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销售新能源汽车对应的中央财政补贴收入,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45号,以下称4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

14、的对象是该科创板上市企业,而不是当地政府,当地政府不是该项服务的购买方,证券公司与当地政府之间没有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税交易)。证券公司是保荐服务的销售方,上市企业是保荐服务的购买方。从奖励资金的金额来看,该项奖励资金与企业是否上市成功紧密联系,可能按照上市一户给若干金额的奖励进行结算。也可能是按照上市融资规模进行结算。但是政府的奖励是基于证券公司推荐本地企业上市,提升当地和当地上市公司影响力为基础,政府奖励不会影响证券公司向企业提供保荐服务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具体的交易价格是由证券公司(券商)和被服务企业之间商定的。政府给与的奖励不属于税总4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

17、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二、不征税收入的范畴企业所的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

18、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

20、本)的直接投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第一条规定财政性资金三、不征税收入的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112011】7070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

21、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不征税收入的政策依据财税【财税【20122012】2727

22、号文对软件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号文对软件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2012.4.20)第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

23、减除。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三、不征税收入的政策依据A105040A105040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行行次次项目项目取得取得年度年度财政性财政性资金资金其中:符合不征其中: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税收入条件的财的财政性资金政性资金以前年度支出情况以前年度支出情况本年支出情况本年支出情况本年结余情况本年结余情况金额金额其中其中::计计入入本年本年损益损益的的金金额额前五前五年度年度前四前四年度年度前三前三年度年度前二年前二年度度一一年度年度支出金支出金额额其中:其中:费费用化用化支出支出金金

24、额额结余金结余金额额其中其中上上缴缴财财政政金额金额:应计入:应计入本本年应年应税收入税收入金额金额1122334455667788991010111112121313141411前五年度前五年度22前四年度前四年度**33前三年度前三年度***44前二年度前二年度****55前一年度前一年度*****66本本年年77合计合计四、不征税收入形成的税会差异在纳税申报表上的调整本表适用于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纳税

26、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纳税人纳税人以前年度取得财政性资金且已作为不征税收入以前年度取得财政性资金且已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处理,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应计入应税收入额的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符合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符合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并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且已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并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且已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9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根据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填报。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

27、40第7行第14列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为表A105040第7行第4列金额。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行次项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12341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8+10+11)*--2(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A105010)*--*8(七)不征税收入*9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写A105040)*--四、不征税收入形成的税会差异在纳税申报表上的调整四、不征税收入形成的税会差异在纳税申报表上的调整借:银行存款900000贷:递延收益900000会计处理如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9000贷:银行存款8

28、190002、借:固定资产700,000贷:累计折旧23333.333、借:管理费用-折旧23333.33(70000026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400贷:银行存款42400借:递延收益69700(819000260+42400)贷:其他收益697004、借:管理费用-测试费4000001020403案例案例1:2017年中翰明基(一般纳税人)申请到财政资金年中翰明基(一般纳税人)申请到财政资金900,000.00元,元,10月月15日用于购买专用研发设备支日用于购买专用研发设备支付价款付价款819,000元(含税),另支付测试费元(含税),另支付测

29、试费42,400元(含税),当月投入使用,按元(含税),当月投入使用,按5年直线法计提折旧年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无残值)。A105040A105040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行行次次项目项目取得取得年度年度财政性财政性资金资金其中:符合不征其中: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税收入条件的财的财政性资金政性资金以前年度支出情况以前年度支出情况本年支出情况本年支出情况本年结余情况本年结余情况金额金额其中其中::计计入入本年本年损益损益的的金金额额前五前五年度年度前四前四年度年度前三前三年度年度前二前二年度年度一一

30、年度年度支出金支出金额额其中:其中:费费用化用化支出支出金金额额结余金结余金额额其中其中上上缴缴财财政政金额金额:应计入:应计入本本年应年应税收入税收入金额金额1122334455667788991010111112121313141411前五年度前五年度22前四年度前四年度**33前三年度前三年度***44前二年度前二年度****55前一年度前一年度*****66本本年年201720179000009000009000009000006970069700******86140

31、08614004000040000386003860077合计合计9000009000009000009000006970069700******86140086140040000400003860038600819000+42400=861400计入管理费用的4000元900000-861400=38600四、不征税收入形成的税会差异在纳税申报表上的调整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行次项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纳税调整金额资产原值本年折旧、摊销额累计折旧、摊销额资产计税基础税收折旧额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

32、旧、摊销额加速折旧统计额累计折旧、摊销额1234567=5-689(2-5)1一、固定资产(2+3+4+5+6+7)700,000.0023,333.3323,333.33**-23,333.332所有固定资产(一)房屋、建筑物**-3(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700,000.0023,333.3323,333.33**23,333.334(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6(五)电子设备**-7(六)其他**-四、不征税收入形成的税会差异在纳

33、税申报表上的调整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行次项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12341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8+10+11)*-69,700.002(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A105010)*--*8(七)不征税收入*69,700.009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写A105040)*-69,700.0012二、扣除类调整项目(13+14+24+26+27+28+29+30)*40,000.00-24(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40,000.00*25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填写A105040)*40,000.00*31三、资产类调整项目(32+33+34+3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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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补贴需要交增值税吗政府补贴需要交增值税吗 与收入和数量有关的政府补助需要缴纳增值税,其他的政府补助无需缴纳。 政府补助,如作为收入对价或组成部分,需交增值税。其他不需要。 取得政府补贴,不是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上一问:我为国税献一策,都有哪些好的建议跟意见?下一问:小规模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优惠政策http://tax.aimcx.com/queinfo-418260.html
2.政府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话,那需要交增值税吗?实务政府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话,那需要交增值税吗? 84784952 | 提问时间:2020 03/13 21:34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免费直播 你好,不用交纳增值税的 2020 03/13 21:34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有帮助 0 0 0https://m.chinaacc.com/wenda/detail/xt/2797025
3.政府返还的利息补贴要交增值税吗?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政府返还的利息补贴要交增值税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6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http://m.canet.com.cn/view-830604-1.html
4.减免增值税是政府补助吗?2、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政策性补贴. 四、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内政府无偿取得容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然而,增值税减免并不涉及企业和政府之间的资源转移。增值税减免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减少或免除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减免的增值税并https://m.kuaiji.com/shuiwu/364695449.html
5.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2019年1月1日施行)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因购买服务、物品或者其他事项支付现金,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库存物品”等相关科 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 税”科目。 https://blog.csdn.net/y516940914/article/details/83280761
6.企业取得的政府稳岗补贴收入是否需缴纳增值税?不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企业取得的政府稳岗补贴收入,不是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https://v.66law.cn/jx/qyqdd1.html
7.取得政府补助的涉税处理,看下面3个案例!一品税悦增值税:甲公司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与其销售货物的销售数量直接挂钩,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因此,甲公司收到财政部门补贴款2000万元,应按照销售A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3%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4687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