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居民工作和生活节奏加快,社会分工细化,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等社会特点日益突出,“留守子女”“空巢老人”不断增多以及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越来越的人选择求助家政服务,我市家政服务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通过调研发现,滁州家政服务业总体水平与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优质家政服务业资源总量短缺、机构与消费者的信息沟通不畅,而要走上规范化之路,升级服务品质仍然任重道远。
近年来,滁州市以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提升家政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全力推动滁州市放心家政行动工作。根据《滁州市放心家政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2023年,计划培训家政服务人员3.6万人次;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2家;新增家政服务人员0.65万人;评选8家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20名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目前,各职能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各项放心家政行动正在有序开展。
二、原因分析
三、存在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现代的家庭需要的是专业、安全、可靠、诚信的家政服务,但是市场鱼龙混杂,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家政服务在信息提供、服务配套等方面远远跟不上,宣传不到位,供求信息严重不对称,技能等级认定不清,对于“金牌”月嫂含金量有所疑虑,用户不知道到哪里找到专业可靠的家政服务人员,很多用户需要家政服务但是不敢下手,更相信熟人介绍,信息渠道有限。有的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拟定不平等协议、服务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致使家政市场乱象丛生。
(二)培训不充足。市场上缺乏统一标准和相应教材,培训师资欠缺,培训开展不充足,培训质量也不高,职业技能鉴定跟不上,致使家政服务人员质量良莠不齐,用户对家政服务人员提出的综合素质要求难以实现。由于没有实行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参训的积极性不高,素质很难提高,难以做到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从而导致家政服务质量的低层次。更有甚者,有的家政服务人员失德,虐待被照顾的老人小孩,盗窃用户家里物品等触及法律底线,使用户缺乏安全感。
(三)管理不规范。家政服务业企业化、市场化程度低、运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收费较混乱、后续保障跟不上,市场准入门槛低,一些房屋中介、职业介绍所在提供中介服务之余,也帮助客户提供家政服务,对家政服务员不培训或简单的培训就派工,服务质量不高;家政提供方与服务人员和用户权责不明确,发生纠纷争议难以处理,提供人员质量与安全方面均无保证,供需双方均存在后顾之忧。
四、对策建议
(一)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合同要实现适当履行,首先要把好合同签订关,建议制定推行《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内容要详细,具体条款要完备,为签订合同提供范本,对一些不熟悉有关法律,不懂得有关专业知识的当事人提供具体的辅导和帮助,可减少签约的盲目性和上当受骗事情的发生,防止出现违法条款,杜绝"霸王"等各种形式的显失公平的条款。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综合素养。集中培训不同级别和档次的家政服务人员,除了业务技能外,还要重点培训职业道德、家庭礼节、法律常识、心理纾解等知识,已经在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要经常“回炉”培训;除传统家政服务项目外,再继续开发出深受家庭欢迎的服务项目,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
(四)坚持正确宣传导向。摒弃“低人一等”陈腐观念,鼓励下岗女工、农村妇女等积极参与家政服务培训,在家政服务行业追求自己的价值,实现再就业。重点培育一批优质品牌家政服务企业,引导家政服务业向产业化、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带动和提升滁州家政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多角度对家政服务市场供需信息进行宣传,以便用户和家政服务人员及时掌握有效信息,实现双向选择。
(五)配套构建长效机制。建议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家政服务业配套体系,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统一家政服务标准,健全标准体系,规范行业准入制度,推行行业自律,开展“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等“红黑榜”评定,采取相应奖励及处罚措施,加强家政服务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优化信用信息服务。
(六)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建议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设置维权部门,畅通维权渠道,配备具有处理家政服务纠纷知识和能力的专兼职人员、建立纠纷处理机制和管理制度,妥善化解客户和家政服务人员的矛盾纠纷。多部门联合构建消费维权服务网络,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