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吕方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君兰咨询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的行为。她最初支付2000元购买了心理咨询材料,随后又分别支付了2880元、6800元和84000元用于所谓的“远程介入”、“双向远程介入”和“实地调解”。然而,这些服务并未带来实质性的帮助,反而使她在情绪上更加困扰。更为严重的是,据吕方所述,君兰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明知其前男友拒绝复合的情况下,仍然隐瞒真相,诱导她继续付费。
面对吕方的质疑,君兰咨询公司则坚称服务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开展,并表示为投诉人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具备心理咨询资质。然而,根据吕方提供的证据,包括警方与其前男友的通话录音,可以明显看出该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和诱导二次消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可能构成民事欺诈。
那么,这类情感咨询服务是否属于合同诈骗呢?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认为,从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涉事公司更倾向于民事欺诈而非刑事诈骗。刑事诈骗要求基本或全部事实都是虚构的,且行为人一开始就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而在这起案例中,虽然君兰咨询公司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误导性,但尚不足以构成刑事诈骗。
总之,情感咨询作为一种新兴的服务形式,在满足人们情感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唯有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行业自律以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才能真正实现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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