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最后的这一声“我想离开”,远远不能构成来访者的“自我决定”(selfdetermination),因为来访者这一声决定,其实是在咨询师专业影响下(undueinfluence)做的。而这种专业影响包含着咨询师自身的判断和价值,而这些判断和价值并没有得到来访者的知情同意。
咨询并不是孤立的,来访者不可能一年365天24小时,活在咨询室当中。将咨询室里面发生的东西结合咨询室之外的来访者现实生活分析时。我们就能看出李松蔚是如何把一个来访者逼成一个社会意义上的“疯女人”的。
虽然我经历的咨询体验相对比较稳定。但是我和很多来访者聊过,他们在出咨询室之后,就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并且将这种情绪,倾泻在自己的最亲爱的人身上。通常我都会耐心的和他们分析,而往往最终的导向结果都是咨询设置的不稳定。实际上这种结果很不公平,来访者付款解决自己的问题,但是却由于服务质量的原因,让家人承受情绪的波动。而当我们把这个“演示案例”拉到家人的层面,也能发现类似同样的问题。
这并不是我随便编造的,而是我自己处理过的案子。我实际上处理过几次包括豫章书院在内的,戒网瘾学校有性侵背景的受害者,帮助他们和家长进行沟通。并且我也成功的让几个来访者去在家属的陪同下,见了精神科医生,处理自己的被性侵遗留下来的创伤,甚至帮助他们向警方报案。
性创伤的处理,本来应该是家庭创伤哀悼与和解的最好机会。他们可以借由性创伤的处理,去反思自己的问题。甚至如果他们有足够的资源的话,他们会发现更加父母隐秘的创伤——性侵所带来的社会压力包括指责,羞耻,以及司法上的困难,让他们不得不一直的以“羞辱,忽视,指责和操控”来欺瞒自己,同时也让自己不得不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
实际上,性侵是整个家庭的创伤,而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创伤。
是的,这种事情我也经历过。我曾经帮助一个儿童去坚持报警并且鼓励男孩子拒绝和当事人和解,因为猥亵男童是刑事罪名。他的父亲曾经辱骂过我和记者,说我们居心不良,是诈骗分子。虽然检察院立案的时候,这个家长对我和那位记者千恩万谢,但是当涉及到聘请记者时,我们又被这个家长骂了一顿。
而她的姐姐虽然在本地,但是也不太愿意持续介入这个案子,因为她说,他父亲不可能让自己来管,自己虽然更明白,自己介入能够更好的帮助弟弟从性侵当中康复出来,但是她心里无法承受来自于父亲的攻击。后来我了解到,父亲初中毕业就外地打工,三个孩子都是留守儿童。我在和这些孩子/成人们沟通时,只是劝他们“独立”。但是我从来没有劝过,这些孩子们“早点离开家庭”,无论他们的家庭有多么大的问题,家庭都是他们的港湾,也许爱的方式有错误。但是没有人是完美的。
但是李松蔚显然和我的处理方法不同。他将来访者的情绪用技术引向了高潮,来访者喊出了“想要离开”。可是出门之后,来访者除了离开了咨询室,还能离开什么呢?
来访者实际上什么都离不开,因为来访者根本没有准备在咨询室里讨论这个议题,也就更不可能冷静的去在咨询室外去执行一套“离开”计划。来访者所有的,只是咨询室里面的还没有处理的情绪。而这种情绪,带到家庭里面,就是十足的困惑与无措:为什么她会突然认为我们一直在逼迫他?为什么她现在突然想要领养一只宠物?为什么她聊完性侵之后就如此的暴躁?而在来访者眼中,家庭不再是一个可以给他带来温暖的地方,而是充斥着“羞辱,忽视,指责和操控”的地方。一切的交流和关心,不过是一种变相的操控。一切失望的表达,都是一种对自己的责备。家人无法满足自己,就是对于自己的忽视。而自己把自己的人生活成了这个样子,充满了羞耻感。
而这一切,都是源于心理咨询师的那个起心动念。“不容反抗的善意,或许跟恶意并没有太大分别。这是我最近在思考的问题。”
但是这个前提真的对么?
娜拉发现自己是一个在一个玩偶之家当中,郑重的宣称:在郑重的宣称“我是一个人,和你一样的人,至少我要学着做一个人”之后,毅然决然的走出家门。鲁迅在自己的《娜拉走后怎样?》把娜拉出走之后的答案列了出来:
鲁迅自己提出了从1879年一代代女性传承下来的方法,
这种深沉的,韧性的战斗,让女性拿到了选票权,拿到了同工同酬,拿到了半边天的社会地位。而不是什么女性主义标签,更不是李松蔚这种男性所给予女性多一点的理解:“正是在那样巨大的压力下,我好像能多理解一点女性遭受的侮辱和压迫了。”
虽然李松蔚在嘴上不断的在谈论女性所遭受的不幸。但是在咨询室里李松蔚对于女性所表达的痛苦,全文中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表述,反而把痛苦像是一个诱饵一样,不断的刺激着来访者,驱使她重现自己已经设定好的终点。
甚至在这个女性者对着麦克风喊停下之后仍然没有停下来,“我邀请了几位女性参会者,讨论咨询方向的不同可能性”
当他让女性经历了一个失败的咨询时,甚至,他没有感觉到任何痛苦,和失望和反思,而是欣慰,似乎他正在期待着高潮的来临。
当这个女性终于被这个咨询师的刺激与胁迫下,验证了自己一直以来的那个困惑是正确时。
咨询室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像是神一样,拉开了门,给了这个女性以出口。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可是女性的光芒,是这样的咨询师能够赐予给女性的么?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要靠这样的咨询师理解么?我们需要这样的一个“神”作为咨询师群体的代言和名人,来指导一代女性如何经营关系,婚姻和家庭么?
咨询师的责任,应该是让家人坚定的站在一起,用科学的方法,和职业的伦理,协助家人一同面对这个创伤,哪怕最后大家好聚好散,总是战斗了一场,有缘无份而已。还是趁着这个机会塑造自己同情女性的光辉形象,诱导来访者在不了解什么是性侵创伤的情况下,亲手自己掐断自己的支持系统,并且以此验证自己的起心动念,打造自己女性友善的身份?
如果这样的咨询不仅仅是一次演示,而是持续了四年呢?来访者能够在这种精神痛苦当中“正常”多久?
当任何一个人经历了这样“专业”的四年心理咨询师服务之后
她除了絮絮叨叨的叙述自己和这个咨询师所谓的“感情经历”所带来的伤害,还能会做别的什么事情么?
当她想要询问,伦理是否真的能够给自己公平正义时:
而她在豆瓣上的自我暴露就像是祥林嫂对于村里人的喃喃自语
而围观群众在这样议论我的朋友
一场本应推动来访者保护,厘清来访者和咨询师关系,以推动行业进步的公共事件,变成了一场大型的窥私和狂欢,然后一地鸡毛。
财前五郎在教授争夺战结束后,他想要在东教授退休那一天进行手术以避免送行。因此他在佐佐木庸平CT上仍然有阴影的情况下,没有进一步的检查,也没有和当事人以及家属有效沟通。恐吓家属签下了手术知情同意书。后来,佐佐木庸平因为没有发现肿瘤扩散而死亡。家属第一次控告诊疗失误。法院判决财前胜诉,胜诉原因是财前在技术上难以称之为失误,而死因淋巴管炎只有在解剖当中发现,不能够以死因而倒推医生有错,否则会造成医疗萎缩,威胁国民健康。而上诉时家属修改了控告内容,控告医生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法院裁定二审财前败诉。
本人放弃本文一切权利,欢迎各位转发,以让讨论重新回到真正具有公共价值的议题上来,而不是让我们沉醉于鲁镇无限的幸福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