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5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4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经济考试”)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中级经济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
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6.具备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3.报名条件补充说明详见附件1。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安排
2.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
(二)各级别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的方式,考生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考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笔。
(三)本次考试机位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
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成绩查询”栏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4.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三)准考证打印
(四)考试大纲
2024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二)初、中级经济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考生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考生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
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报考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报考人员报考不同级别的考试,则之前的合格成绩滚动期结束。
2.报考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报考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3.报考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注意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附件:1.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2.考试报名流程图
3.审核机构联系方式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附件1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一、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