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4〕14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报考。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专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2。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3。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4。
(五)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5。
(六)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6。
(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7。
(八)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8。
(九)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9。
(十)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10。
以上考试的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和注册环保工程师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须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五)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化工工程师的《专业案例考试》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严格按照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专用答题卡首页指定区域,解答步骤按题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即题号对应的黑色边框之内)作答。
(六)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4.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三)准考证打印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6〕1321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勘察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9〕1180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2〕375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12。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2.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报考条件
4.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考试报考条件
5.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考试报考条件
6.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报考条件
7.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考试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