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延边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2号)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4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
4.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5.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州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二级学科)、朝医学(二级学科)、中医学类(一级学科)、中西医结合类(一级学科)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符合本次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到报考岗位所属县(市)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延吉市:延吉市卫生健康局党政办公室(延吉市人民政府A105)0433-2360208;
图们市:图们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医政与药物政策科(图们市行政服务中心B座5楼)0433-3858516;
敦化市:敦化市卫生健康局5楼基层卫生科(敦化市敖东大街1927号)0433-6224069;
珲春市:珲春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科(珲春市政务中心23楼)0433-7537234;
龙井市:龙井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501室(龙井市龙井街1209号)0433-3259312;
和龙市:和龙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403室(和龙市颖文街24号)0433-4220581;
汪清县:汪清县卫生健康局基层科(汪清县人民政府4楼)0433-8819757;
安图县:安图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安图县明月镇西环北路15号县综合大楼)0433-5823480。
(三)报名要求
(1)全州范围内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资格审查
(五)准考证发放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试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进行审核。
(3)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小二寸照片、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退出现役证书,军士退出现役登记表或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登记(报告)表、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笔试及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为零的,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6.其他事项: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未参保证明以及由本人签字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2.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过程中要重点了解考生对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认识。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后仍产生的空岗,采取县域内调剂方式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
七、上报备案
州、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将资格审核、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原始材料复印件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人员信息表》加盖各部门公章,经逐级审核汇总,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八、聘用管理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0433—2879067(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0433—2838371(延边州卫生健康委基层妇幼处)
0433—2879016(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0433—2811044(延边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未经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