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日照考察时指出,“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是干出来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强调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那么,马克思主义是如何理解“幸福”的呢?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幸福不会从天降”,前进道路上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幸福观,发扬斗争精神,勇于创新创造,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全面幸福观,不断夯实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条件,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迈向现代化强国之路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之路,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幸福观,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同时,一个不断走向现代化的中国,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人类整体进步,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带来新机遇,不断推动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造福世界人民。(靳娇娇张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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