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张莉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收稿日期:2024年5月1日;录用日期:2024年5月21日;发布日期:2024年5月30日
摘要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恩格斯的一本有关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名著,对前人和马克思的婚姻家庭思想进行了批判吸收与继承发展,并将婚姻家庭的历史演变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时期相结合,从而有利于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本文通过对婚姻家庭的发展阶段进行了系统分析,揭示了人类社会早期婚姻家庭发展的特征及演变的历史轨迹,并对人类社会发展阶段做了简要概括,总结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这三个时期,经历了一段由群婚制到一夫一妻制的历史演进过程。当前,我国的婚姻家庭正处于一个关键的阶段,如何正确地把握和应对当前的新形势,促进婚姻家庭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的婚姻家庭发展具有重大的启示。
关键词
恩格斯,婚姻家庭,启示
ATestofEngels’ViewofMarriageandFamilyandtheRealityofRevelation
—BasedonTheOriginsoftheFamily,PrivateOwnership,andtheState
LiZhang
SchoolofMarxism,ShanghaiNormalUniversity,Shanghai
Received:May1st,2024;accepted:May21st,2024;published:May30th,2024
ABSTRACT
Keywords:Engels,MarriageandFamily,Revelation
ThisworkislicensedundertheCreativeCommonsAttributionInternationalLicense(CCBY4.0).
1.引言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由恩格斯在1884年3月至5月完成的。在这本书里,恩格斯糅合了过去人类学家对婚姻家庭观的想法,还学习了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并对婚姻和家庭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探讨,由此,科学地分析了婚姻家庭形式的起源和演变的过程,并从理论上概括出婚姻和家庭的各种具体形态、经济情况、历史特征,阐述了婚姻家庭发展的特征及演变的历史轨迹,阐明了婚姻家庭制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1]。恩格斯将婚姻家庭看作是一个延续的过程。他认为,从原始的性别关系出发,应该可以把婚姻家庭分为多个发展时期,从而针对每个阶段进行详细分析,根据每一阶段的发展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蒙昧时代,第二个时期是野蛮时代,第三个时期是文明时代,并逐步探讨这三个时期分别产生的婚姻形式,即群婚制、对偶制和一夫一妻制。因此,学习《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这本书,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婚姻家庭有着重要指导作用。
2.恩格斯婚姻家庭观的历史演变
恩格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思想,论述了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婚姻家庭观,并对婚姻家庭做出正确的判断和科学的解释[2]。人类的婚姻家庭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的,这是与所处的历史环境和社会环境相联系。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爱情、婚姻、家庭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各自的表现和特征。
(一)婚姻家庭形式演变的进程
恩格斯的不同时期婚姻家庭发展是根据摩尔根时期划分法进行总结的,主要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每个时代对应每个婚姻家庭形式,这一演进过程是从群婚制、对偶制到一夫一妻制的,并从科学的角度论证了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人类社会婚姻形式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群婚制、对偶婚制、个体婚制[3]。恩格斯借鉴了摩尔根对婚姻家庭发展的一些重要观点,把人类家庭发展形式划分为四大类型家庭,即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
1.蒙昧时代的婚姻家庭形式
(1)血缘家庭
群婚制在蒙昧时代开始出现的,并且在群婚制下有两种家庭形式的存在,其中之一是血缘家庭。从人类社会婚姻和家庭发展的角度来看,血缘家庭只是群婚制下产生的一种家庭形式,它是出现在早期,也就说在蒙昧时代的初期,这是婚姻家庭形式发展的萌芽。摩尔根曾经说过,“血缘家庭是从‘无组织状态’的杂交关系中产生的”[4]。恩格斯却认为,杂交关系是原始人的性行为特征,原先是从动物那里慢慢转变过来的。血缘家庭是指根据年龄而定的婚姻团体和范围,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的后代在相互以兄弟姐妹相称的同时也相互可以为夫妻。因此,这种家族形式,相对于杂乱性交来说,存在着第一个限制,即长辈和晚辈的性关系成为禁忌,而兄弟姐妹间进行通婚。从而“这种家庭的典型形式,应该是一对配偶的子孙中每一代都互为兄弟姐妹,正因为如此,也互为夫妻”[5]。由于兄弟姐妹间的婚姻受到限制,原先的血缘家庭中那种杂乱关系就不适合那个时代的发展,于是普那路亚家庭就出现了。
(2)普那路亚家庭
普那路亚家庭是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史上产生的第二种家庭类型,是群婚制下另一个家庭形式,比血缘家庭要更占有优势。这是作为一种排除同辈亲属间的亲属联姻,但是如果想要和血缘家庭相比,还是普那路亚家庭更胜一筹。普那路亚家庭是比较特殊的,是在一定边界内的家庭里产生的,指某一氏族中的一组男人与一组妇女之间的婚姻,而氏族是不允许通婚的。这种家庭形式的发展经历了非常缓慢的时期,原先只是出现在极个别的案例中,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最终,这种婚姻被所有人所认可[6]。由于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人们渐渐地认为远房亲戚所生的孩子,无论是体力还是智慧都要比近亲好。于是我们可以“不容置疑,凡近亲繁殖因这一进步(禁止旁系之间的结婚)而受到限制的部落,其发展一定要比那些依然把兄弟姐妹婚姻当作惯例和规定的部落更加迅速,更加安全”[7]。这说明能通过氏族的确立而得到证实,所以,普那路亚家庭的产生标志着人类开始步入氏族社会。在大多数情况下,氏族都是从普纳路亚家庭中建立起来的。氏族的出现和发展,使得近亲婚姻的禁忌变得更加复杂,使得群婚制的实施变得更加困难,从而使得群婚的形式逐渐消失。
2.野蛮时代的婚姻家庭形式
3.文明时代的婚姻家庭形式
由于对偶制婚姻家庭的发展逐渐衰落,再加上社会分工不合理,夫妻双方的地位有所改变,相比较起来,女人处于次要地位,而男人居于主导地位,他们要求他们的妻子必须对他们绝对地忠诚,并且只和他们自己存在性行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把与自己有血缘的孩子生下来。与此同时,也是为了让自己的子女能够继承他们的家业,他们希望让自己的子女拥有纯粹的血统。这一专偶制的家族结构更加稳固,更能体现出男性在婚姻中的主导作用,也是当时男女婚姻关系更为牢固的一个方面。所以“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也就是说,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5]。它并不全是由两个人的忠诚来决定的,而是男人为了证明自己的孩子的血统而存在的,规定妇女必须结婚后才能住在一起,不允许妇女跟别人通奸,只有跟他一个人。所以,在这个时代,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形式使女性成为男人的私人财产,以及为他们所生的孩子提供的一种方式。对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种专偶制条件下的一夫一妻制,只给予男人权力,却严格限制女人的自由,就不符合共产主义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
(二)婚姻家庭形式演变的因素
通过对恩格斯关于人类社会中婚姻家庭形式的历史演进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在人类社会中,婚姻和家庭并非一成不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其表现方式也不尽相同。婚姻家庭形态的演变,促使了婚姻家庭的发展。这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婚姻家庭形式的演变是随着自然、经济、文化等因素而变化,这对婚姻家庭形式的发展有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
1.自然因素
2.经济因素
3.文化因素
3.恩格斯婚姻家庭观的主要内容
(一)婚姻家庭应以爱情为基础
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各个阶段的婚姻家庭形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婚姻家庭的道德要求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婚姻家庭的前提条件是互爱,而互爱的前提是爱情,“爱情在本质上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关系和共同理想,在各自的心中形成了对彼此最真切的爱慕,并且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最强烈的一种感情”[7]。爱情下的婚姻才是道德的,爱情是家庭的灵魂,这是婚姻家庭关系的道德规范要求。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也就是说,用金钱代替代爱情的婚姻关系是不合乎道德的,也就不能使爱情达到完美。因此,我们不能从资产阶级的角度来看待婚姻。婚姻不是借助外部力量强求来的,必须是由爱情发芽结果,从而促使婚姻家庭充满了活力。如果违背了这个准则,婚姻就会变得不健康。恩格斯在他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提到:“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7]。可知,在男女双方结为夫妻前,前提是互爱,就是你情我愿,互相爱护,同时,夫妻双方也要有坚定的抉择,必须由双方共同选择的,而不是由外部力量所强制的。
(二)婚姻家庭应给予双方充分自由
(三)主张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
(四)婚姻家庭应继续实行一夫一妻制
恩格斯对婚姻和家庭的历史进行了剖析,除了介绍婚姻家庭的起源和发展外,还介绍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这种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形式是出现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的。恩格斯曾说,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专偶婚制有别于以往的某些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并没有因为经济基础的变化而消亡,相反,直到共产主义社会,这样的关系就能建立起来。我们知道专偶制形成的因素最主要还是经济方面的,但是我们是否考虑过如果没有经济这一因素,那专偶制还会在历史中存在吗?其实我们可以理所当然地说,它不可能会消失,恰恰相反的是,只有在那个时候,男人和女人都会因为爱情而结婚,一夫一妻制从纸面上消失,成为那种切切实实的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利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7]。男女两性会拥有更加自由和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的发展也会更稳定。因为在共产主义下的家庭里,女人不必为钱而牺牲,女人又回到了公共生活,男人也不再拥有所有的生产资料,而他的特权也随之消失。
4.恩格斯婚姻家庭观的现实启示
(一)提倡基于爱情的婚姻和家庭
(二)树立科学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三)注重男女平等与女性角色定位
(四)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婚姻家庭
5.结语
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有很多关于婚姻家庭的观点,尽管其中有一些观点,至今仍然未被人们所接受。但他对人类婚姻家庭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状况都展开了详细的论述,并阐述了婚姻家庭是一个历史范畴,并非一成不变的,各种婚姻家庭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本文首先讨论了四大类型的家庭形式发展以及影响因素,并分析了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中研究的主要内容,这对当前我国现代社会的婚姻家庭观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要提倡以爱情为基础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价值观,主张婚姻双方充分自由,实现男女两性平等,使婚姻家庭发展合乎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