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目的之一——消除亲子不确定性
恩格斯曾经抨击婚姻制度,认为这是对女性的奴役。直到今天,也有许多女权主义者认为,婚姻制度是男权的象征,应当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
这种思维并非无理取闹。哪怕生产力发达的现代,我们依旧不难发现,女性在婚姻中的弱势。首先,婚后的女性随时有可能怀孕。对于利益至上的商人而言,这意味着每雇佣一名女性员工,都意味着需要白3个多月的工资。在一些发达国家,“白给”的天数需要增加至半年。将心比心,没有人愿意平白蒙受损失。因此,许多小姐姐都会向面试官隐瞒自己的婚姻,来避免可能遭受的不公正待遇。
【解决方法之一,让男方也休产假,但实行难度很大】
许多人认为既然婚姻对女方只有负担,那么为何要延续下去?持有该类观点的人不懂一点——婚姻最初始的目的是构建家庭。而家庭的结构一旦破碎,就会出现一个很可怕的结果——近亲通婚。
这并非危言损听,人类并没有部分动物那样,识别和自己DNA接近的同类的能力。在DNA技术发明前,没有男人能100%确定后代是否属于自己。婚姻制度固然锁死了女方性自由的权力,却也消除了男方“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顾虑。(世事无绝对,可至少有一道保险栓比没有好)
或许会有女权主义者认为,这套制度对男方过于有利。但是,大部分男子只会对有血缘关系的后代付出,并让他/她继承自己的资源。如果,男方无法确定后代是否属于自己,那么他在付出教育成本时,就会有所保留,甚至会离家而去。(同样不能百分百保证,但至少让男人们有顾忌)如果一个家,只有母亲和孩子,且不提会对后代的身心造成何等影响。至少物质上,这个家庭会变得十分拮据,除非女方的阶层很高。但对于广大中下层妇女而言,男人愿意付出金钱、精力共同抚养后代,确实可以减小相当部分的压力。
婚姻的目的之二——减小近亲通婚的风险
许多人反对婚姻制度的根本原因,在于很多男子在婚后并不忠贞于妻子。而且,除了欧美有明确的一夫一妻制外,其他文明不是一夫多妻,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样不公正的制度,应当扫入垃圾堆。但是,如果将这套体制废除,拔高男人的亲自不确定性后,社会就会迎来一个大问题——近亲之乱的概率大增。
凡事经历过婚恋市场筛选的人,都会明白一个道理——优质男性的数量很少。结果,无论男女比例多么悬殊,站在顶端的适婚人群中,女性的人数一定数倍于男性。大部分的女性宁愿永远单身,也不愿意“将就”。相当部分男性,注定因种种原因,被历史淘汰无法留下自己的基因。
如果婚姻制度消失,所有人获得一样的性自由权。可以预见,两性市场必然呈现出两极分化,即优质的A男通吃一切,剩余的B/C/D失去一切。这样生育出来的后代,注定全是A男们的后裔。如上文所述,人类没有先天辨别后代、血亲的能力。一旦出现所有新生代,全是少数人后裔的情况,那么兄妹、姐弟、父女之间发生近亲之乱的可能性会大幅度增加。稍微有点遗传学知识的人都明白,一旦出现这样情况,到第三代人时,全人类的体质、智力都将因遗传病而大幅度下跌。整个智人族群,都将因婚姻制度的消亡而退化。
【近亲通婚的结果往往非常可怕】
【维系男女平等的氏族——摩梭族】
【无论多原始的部族,都不会允许近亲婚姻】
值得一提的是,恩格斯假设的母系氏族也因此被证伪。因为,原始社会,部落的人口不过数十、数百。如果出现“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社会,那么父女、兄妹、姐弟之间发生近亲之乱的可能性极高。用不了三代人,这个部族的身体素质和大脑发育水平都会出现大幅度倒退,很快就会消亡。所以,人类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社会,哪怕是以尊重妇女闻名的摩梭族,也坚定地维系婚姻制度,确保孩子的父系血缘清晰可查。
【摩梭族实行“走婚”制,婚姻的绑定相对较松,但子女必须知道父亲是谁】
婚姻的目的之三——家庭、父权、政权基石
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夫妻才是家庭的基础,孩子只不过是家庭的分支,是爱的结晶。这其实是传统的东亚父权崩溃的结果。
在过去,婚姻的目的就是构建一个具备生产力的小共同体。何谓共同体?即在共同体内部的成员,愿意为彼此无条件地付出。现代依旧保留宗族习惯的地区(主要在南方),主要亲戚出事,就会无条件地送出一些金钱,帮助其渡过难关。这种无条件的互信、互助是共同体的基石。
【当然宗族也有许多陋习,但就互助这一点而言,确实值得称赞】
在东亚地区,一般以男性担任族长,以他的后裔构建直系和旁系的亲族单位,从而形成宗族模式。这种模式发展至后期,就会演变成构建国家的基石。
中国的家国结构,建立在儒家的伦理观念之上,而儒家的伦理观念建立在父权宗族之上。翻开儒家经典,几乎每一句有关君权的理论,都会伴随着父权。例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再比如三纲五常。古人甚至会用“君父”一词来形容君王,而将大臣们称之为“臣子”。可见国家建筑的构建,完全是建立在父权社会的基础之上。父权的基石则建立于婚姻制度之上。
【东亚社会的君主制,本质是宗族制的衍生】
无独有偶,近代以前,欧美社会的基石也是父权和婚姻。古希腊、古罗马的父权特色都十分强。在很长的时期内,罗马人有权将未成年的子女出售为奴隶。如果子女已经成年,父亲也有权实行“family”的特权,将其赶出自己所属的家族。
罗马人还实行庇护人制度,类似于中国的门客制度。如果A家族的族长(通常为男性)请求B家族庇护,那么双方便算是签订了主从契约,无论将来A家族在共和国中的地位多么高,也不会影响这层关系。而且,这套主从结构可以呈现树状扩散,即A依附于B,B依附于C,C又是D的庇护人。上一级的庇护人只能间接地调动下一级的资源,即“我被庇护人的被庇护人,不是我的被庇护人”。熟悉西方社会史的人,都知道这就是西式封建制度的雏形。(有争议)
【封建制度的起源有争议,有人说来自罗马,也有人认为来自日耳曼习惯法。但是,双方的结构完全一样】
到了中世纪,各个封建主都被要求“像父亲爱儿子一样对待自己的子民”。虽然,大部分封建主无法做到这一点,但是其理论基石和古典时期并无不同。而中世纪的家族封建,一直维系到近代才被地方议会所取代。可见父权-婚姻制度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有多深。
婚姻的目的之四——抵抗风险的能力
话回原题,说了这么多,婚姻之间就没有爱情的存在吗?答案是有,只不过成型非常晚。婚姻制度的诞生,更多的是男女利益的结合。男方需要一个稳定的伴侣来生、育自己的后代,确保自己基因的延续;女方需要一个不为例假、生育困扰,状态恒定的异性照顾自己。
根据现代学者推算,在没有近代医学辅助下的妇女,生育的死亡率为20%左右。即每5个孕妇,就要有一个死于难产。但是,生命的繁衍是生物的本能。我们的祖先——晚期智人,从非洲再次走出,消灭了尼安德特人等早期智人,依靠的不仅仅是更高的创造能力。如果他们无法保证,每对夫妻都养育三名活到成年的后代,那么晚期智人也无法遍及全世界。
【最有名的早期智人——尼安德特人】
考虑到没有近现代医学的支持,儿童活到成年的概率十分低。智人的后代有普遍富有探索精神,喜欢各种冒险,尤其是男孩,夭折率十分高。家庭中必须要有一个人,时时刻刻地看住孩子们,不让他们去特别危险的地方。如果家庭中,只有母亲这一个角色,既要负责照顾、看管孩子,又要负责繁重的工作,那无疑十分辛苦,甚至会活不下去。(注:今天社会再不济,有相应保障制度,古代社会是真的无法生存)所以,一个能够持续提供产出的男子就是必须的。就算是到礼教大成的明清,寡妇不得改嫁,也只限于家中有点资产的人家。对于真正的下层民众而言,寡妇改嫁根本不是问题。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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