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吗这就要从四个方面来把握。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3、“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夫妻分居有什么证据,哪些情况分居可以离婚
如何签订分居协议,分居协议要怎么签
分居后一方有外遇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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