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课件第四章20230527.ppt

婚姻法课件第四章第一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第四章夫妻关系

一、课题第一节夫妻关系的法律地位概第二节夫妻关系(一)二、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夫妻关系的概念、夫妻人身关系的内容。三、教学重点、难点重点:夫妻人身关系的内容。难点:夫妻关系的概念。四、课时安排2课时五、教学准备工作(教具、演示、电教手段等)六、教学内容和过程:1、导入新课(5分钟)2、授课具体内容(75分钟)3、课堂小结(5分钟)

第二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第一节夫妻关系

一、夫妻关系概述夫妻关系即夫妻法律关系,它是由法律规定的婚姻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合法性是夫妻关系的前提,一切不合法的两性关系,如未婚同居、通奸、姘居、卖淫嫖娼等,都不够成夫妻关系。夫妻关系从其内容上而言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夫妻人身关系包含了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是不直接体现经济内容的法律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是涉及了夫妻双方和有关第三人间的一定的经济关系,包括夫妻财产制、扶养关系、继承关系等内容。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而财产关系则是夫妻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第三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二、夫妻的法律地位《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是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对夫妻法律地位的原则性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平等地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共同承担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它同时也要求,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反对性别歧视,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第二节夫妻人身关系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规定:夫妻人身关系包括夫妻有各自的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婚姻住所决定权和计划生育义务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姓名权

《婚姻法》第15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姓名是公民特定化的外在标志,是公民的“符号”。有了姓名,就可以和社会上其他成员区别开来。姓是表示家庭或家庭系统的符号,是血缘团体的象征,体现每个社会成员所属的亲属团体;名则是区分每个个体的标志性符号。二者的组合则表明该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内在联系,也是社会成员相互区别的特定符号。所以,姓名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和丰富的社会内涵。所谓姓名权是指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与非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独立姓名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夫妻各自享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可就姓名权问题进行协商。(3)夫妻一方不得盗用或冒用另一方的姓名。夫妻姓名权必然会涉及到子女的姓氏问题。《婚姻法》除了规定夫妻有平等的姓名权的同时,在第22条中还规定了,“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因此,对于子女的姓氏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未成年时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代为命名。(2)子女成年后可亲自行使命名权。

第五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二)人身自由权所谓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本人的人身和行动完全自由,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限制或侵害的权利。《婚姻法》第15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具体而言,我国夫妻人身自由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2)参加学习的自由。(3)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第六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三)住所决定权住所决定权是指夫妻双方有选择、决定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住所的权利。

《婚姻法》第9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的家庭成员。”我国夫妻间的住所决定权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登记结婚后,夫妻双方平等地享有婚姻住所决定权,夫妻双方共同选择婚后共同生活的住所,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强迫,第三人也不得加以干涉。(2)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成为对方的家庭成员。即女到男家落户,妻从夫居;也可以男到女家落户,夫从妻居。(4)婚姻住所既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通过协商予以变更。第七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四)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在总则中将“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原则,第16条进一步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夫妻有生育的权利

2.夫妻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八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第三节夫妻关系(二)课题第二节夫妻关系(二)二、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三、教学重点、难点重点: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内容。难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四、课时安排2课时五、教学准备工作(教具、演示、电教手段等)六、教学内容和过程:1、导入新课(5分钟)2、授课具体内容(75分钟)3、课堂小结(5分钟)第九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一、夫妻财产关系(一)法定财产制

1、夫妻法定共同财产(1)特征A.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B.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所得的财产。(2)范围

《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A.工资、奖金B.生产、经营的收益C.知识产权的收益D.非特定性的继承或受赠财产E.其它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3)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2、夫妻个人特有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它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第十一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二)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清偿等作出约定,从而全部或部分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制度。

1、夫妻财产约定的条件第一,夫妻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第二,夫妻进行财产约定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夫妻双方必须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对婚前财产或婚姻第十二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第四,财产约定的内容合法,不得超过夫妻享有的财产权利的范围。第五,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要明确。第六,财产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

2、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均归双方共同所有(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3、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第十三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二、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这里的扶养,指夫妻相互之间在经济上供养,精神上安慰,在日常生活中扶助,主要是指物质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料。夫妻间的扶养关系是以夫妻身份的确立和存续为条件的。男女双方依法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后,夫妻关系形成,相互间的扶养义务也随之产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种扶养关系就一直存在;一旦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的扶养关系也就随之消灭。同居、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都不产生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三、夫妻间遗产继承权

《婚姻法》第24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具体而言:

1.抚养义务抚养是指父母在经济上对子女的供养和在生活上对子女的照料,其内容包括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2.教育义务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关心和培养。

第十八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保护和教育的义务

《婚姻法》第23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所谓保护,是指父母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防止和排除来自外界的自然损害和他人的非法侵害。所谓教育,是指父母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采用适当的方法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其行为加以必要的约束。

第十九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赡养费的权利。”所谓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顾。

第二十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四)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父母应当尊重子女的婚姻自主权,不得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同时,子女也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婚姻自由不是年轻人、子女的专利,它也是老年人、父母的权利。父母的再婚权利是婚姻自由的重要体现。(五)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婚姻法》第24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一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二、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一)婚生子女所谓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出生的子女。(二)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在我国,《婚姻法》赋予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平等的法律地位。《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二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三、继父母与继子女

《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四、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是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形成的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他们之间具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其详细内容见第六章。第二十三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一、课题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二、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除夫妻、父母子女关系以外的其他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三、教学重点、难点重点:祖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难点: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四、课时安排2课时五、教学准备工作(教具、演示、电教手段等)六、教学内容和过程:1、导入新课(5分钟)2、授课具体内容(75分钟)3、课堂小结(5分钟)

第二十四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除了夫妻、父母子女以外,还有兄弟姐妹及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的存在。在婚姻家庭法中对这几类家庭关系作出调整,既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帮助的传统美德,也有利于贯彻对老人、儿童予以保护的婚姻家庭原则。

1.在我国,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成文法始于()

A.原始社会末期B.战国时代

C.宋代D.清末

第二十七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2.王某已婚,因工作关系离开老家,一人长期在甲地工作,在工作中与女同事李某产生感情,从2007年初开始两人以夫妻名义在甲地同居生活。王某的行为是我国《婚姻法》所禁止的()

A.重婚B.事实婚姻

A.买卖婚姻B.包办婚姻

C.借婚姻索取财物D.借婚姻骗取财物

第二十九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4.按照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方法,王某与其侄子之间的亲等数为()

A.二亲等旁系血亲B.三亲等旁系血亲

C.四亲等旁系血亲D.五亲等旁系血亲

5.盛行于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时期的中国古代最主要的结婚方式是()

A.互易婚B.抢夺婚

C.劳役婚D.聘娶婚

第三十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6.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

A.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时起算

B.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

C.从双方共同生活时起算

D.从双方起诉离婚时起算第三十一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7.赵某(男)和钱某(女)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办结婚仪式,二人登记后不久赵某在出差途中遇车祸死亡,则钱某()

A.可以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B.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者遗产

C.经死者父母同意可以继承死者遗产D.经死者单位同意可以继承死者遗产

第三十二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8.我国现行《婚姻法》所采用的法定财产制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相结合的形式,其中法定共同夫妻财产制是()

A.婚后所得共同制B.非常财产制

C.统一财产制D.联合财产制第三十三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9.下列有关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和准正,说法正确的是()

A.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制度始于欧洲的教会法

B.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只能通过生父与生母结婚而实现

C.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愿认领时,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父子关系

D.我国《婚姻法》建立了比较完整的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制度,以实现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目的第三十四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10.小王6周岁时父母离婚,小王随母亲生活,1年后其母亲再婚。小王由其母亲和继父一起抚养长大。小王22周岁时其生父和继父相继去世。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王()

A.只能继承生父遗产B.只能继承继父遗产

C.对生父和继父遗产均有权继承D.对生父和继父遗产均无权继承

第三十五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1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是()

A.第一顺序继承人B.第二顺序继承人

C.第三顺序继承人D.第四顺序继承人

第三十六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12.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同生父母的关系()

A.由双方协商如何处理B.自行恢复

C.司法行政部门决定是否恢复D.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第三十七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

13.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强制离婚方式是()

A.和离B.七出

C.呈诉离婚D.义绝

14.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就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的期限是()

A.离婚后6个月内B.离婚后1年内

C.离婚后2年内D.离婚后20年内

A.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B.外国人国籍地法律

C.法院地法D.婚姻缔结地法第三十九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16.下列行为中属于我国婚姻家庭法中虐待行为的是()

A.甲经常打骂其妻子B.乙拒绝为其身患重病的父亲治病

C.丙限制其女儿的人身自由D.丁拒绝履行赡养其父母的义务

第四十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17.根据亲属在法律上的分类,下列亲属关系中属于姻亲关系的是()

A.公婆B.外祖父母

C.妯娌D.姑父

第四十一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18.我国《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下列情形中被我国《婚姻法》所禁止的是()

A.甲与表妹乙从小一起长大,日久生情,成年后准备结婚

B.患有严重传染病的小刘,在没有治愈的情况下准备与小张结婚

C.林某准备与同父异母的妹妹结婚

D.丧偶的王某(65岁)与单身的李某(28岁)自愿结婚

第四十二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19.翟某(男)与刘某(女)完全符合结婚条件,二人如果要求结婚,申请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

A.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C.本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A.甲乙在结婚后对属于甲的婚前个人房屋进行装修的增值部分

B.妻子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C.刘先生在与李女士办理了结婚登记(未同居生活)后购买的一辆轿车

D.丈夫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

第四十四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21.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人身关系,包括()

A.姓名权B.人身自由权

C.婚姻住所决定权D.计划生育义务22.人身方面的亲权包括父母对子女的()

A.管教和保护权B.交还子女请求权

C.姓氏决定权D.住所指定权第四十五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23.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一般收养中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A.无子女B.年满30周岁

C.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D.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

第四十六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24.甲与乙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乙婚后辞去工作在家侍奉公婆、照顾小孩。甲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丙同居,乙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乙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要求有()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请求甲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劳,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甲予以适当帮助

D.由于甲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甲给予损害赔偿第四十七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25.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是()

A.女方怀孕期间B.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C.女方患病住院期间D.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第四十八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婚姻自由

27.拟制血亲

28.婚约

29.夫妻别体主义

30.人工生育子女

第四十九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31.简述2001年我国修改《婚姻法》的修法重点。

32.简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登记的条件。第五十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五、论述题(14分)

33.论述离婚与无效婚及可撤销婚的区别。

第五十一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4分)

第五十二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35.王强(男)与刘芳(女)经人介绍相识,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王小娟,现年11周岁。2004年夏天,王强与单位女同事张英的婚外恋情被刘芳发现,后来刘芳屡次去王强单位找张英理论,王强因此受到单位领导的批评教育。2006年12月,王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芳离婚,刘芳虑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2008年7月起,王强住到其姐姐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刘芳,刘芳母女勉强靠刘芳一人工资收入维持生活。

第五十三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2009年5月,王强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刘芳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第三者张英勾引所致,只要排除张英干扰,双方有和好可能,故不能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刘芳目前所住房屋系王强父母在婚前为其购买的商品房。王强提出:离婚后刘芳应搬出该房;女儿王小娟由他抚养。但刘芳不同意王强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在夫妻分居期间,王强曾向他人借债5万元,资助他的胞弟王刚做生意;刘芳向其朋友借债2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证属实。

第五十四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16分)①在刘芳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为什么②如判决双方离婚,王小娟由何方抚养为宜为什么③对王强父母婚前为其购买的商品房,离婚时如何处理④王强、刘芳各自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说明原因。第五十五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第五章离婚制度

第一节离婚制度概述[教学目的、要求]通过学习本章节,要求熟悉了解婚姻终止的概念和原因;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离婚制度的改革等。[教学重点、难点]重点:婚姻终止的概念和原因;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离婚制度的改革。难点:离婚与婚姻无效、撤销婚姻及分居的区别;[课时安排]内容讲授2学时。[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课堂讨论与课外作业。[教学过程]导入:通过对目前我国目前的离婚现状的展示,设定疑问,导入本章的基本理论,主要讲述有关婚姻终止的概念和原因;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离婚制度的改革等的内容,为顺利学习本课程后面的内容奠定一个厚实的基础。(2`)复习旧课:通过对上一次课内容的回顾,进行提问复习。(3`)讲授新课:第五十六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第五章离婚制度[板书]

第一节离婚制度概述[板书]

“七出”“三不去”是西周时期确立,儒家思想中对于婚姻的解除所作的习惯性规定。正式归入律法,是从唐代开始。七出三不去-七出

七出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口舌”“窃盗”。特别要说明的是以下三点:无子,是就妻子过了五十岁以后来说;口多言,指拨弄是非、离间亲属。妒,更多是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恶疾是指耳聋、眼瞎、腿残疾等严重的疾病。

第六十二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七出三不去-三不去

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

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

三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

“三不去”是作为“七出”规定的补充规范,但指出“恶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也就是说,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恶疾”及“淫”两项,则不在“三不去”的保障范围之内。另外,若有义绝的情形,法律规定双方必须离婚,则“三不去”亦没有保障。第六十三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七出三不去-历史意义

古代宗法伦理观念对婚姻十分重视,将婚礼置于礼之本的地位。《礼记·昬义》指出:“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君子之道,造端于夫妇”,婚姻是被认为人伦之始的。但是,就当时的婚礼的内容来看,它主要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一夫一妻制和包办、买卖婚姻服务的。在统治阶级中,名义上的一夫一妻制和事实上的一夫多妻制并行而不悖。就礼制而言,正妻仅得为一人,但并不妨碍其夫占有妻以外的女性。这种事实上的多妻制具有强烈的等级制的特点。多妻的状况是同夫的身份、地位、权力等成正比的。

第六十四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从婚姻成立的程序来看,奴隶制时代后期已经以聘娶婚作为主要的结婚方式。这种婚姻是以父母等尊长对子女、卑幼的婚事实行包办强迫为特征的,往往以聘娶为名,行买卖之实。

虽然“七出”“三不去”是规定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但实际是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是古代以维护家长权、父权、夫权为核心内容的家礼的体现,是对妇女地位的贬低。

第六十五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从七出和三不去的条件可以看出,婚姻的缔结与解除和夫妻双方的感情没有任何关系,没一条是有关感情的。因为古代婚姻是两家之间的关系,不考虑当事人的感受,所以古代社会才有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木头抱着走”的说法,因为一不能自己做主,二不能在结婚前见面,只听媒人说对方情况。婚姻的决定权在于父母,结婚、离婚都由父母说了算。所以才出现了《孔雀东南飞》中的兰芝、陆游妻子唐氏的离婚悲剧。第六十六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钗头凤》(男:陆游)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溢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第六十七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钗头凤》(女:唐婉)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第六十八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补充:离婚的种类(5`)1、双方自愿离婚和一方要求离婚;2、行政程序离婚和诉讼程序离婚;3、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我国离婚立法的指导思想(5`)1、保障离婚自由(它是婚姻关系的本质要求);2、反对轻率离婚(它是离婚立法指导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业布置:1、什么是婚姻终止。2、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课堂小结:(5`)本章主要讲的是婚姻终止的概念和原因;离婚制度的历史沿革离婚制度的改革等。[课后体会]第六十九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第二节登记离婚

[教学目的、要求]通过学习本章节,要求熟悉了解登记离婚的概念,登记离婚的条件,登记离婚的程序等。[教学重点、难点]重点:登记离婚的概念;登记离婚的条件。难点:登记离婚的程序。[课时安排]内容讲授2学时。[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课堂讨论与课外作业。[教学过程]导入:通过对对上次课有关内容的回顾,导入本章的基本理论,主要讲述有关登记离婚的概念,登记离婚的条件,登记离婚的程序等,理解有关的内容,为顺利学习本课程后面的内容奠定一个厚实的基础。(2`)复习旧课:通过对上一次课内容的回顾,进行提问复习。(3`)第七十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第五章离婚制度[板书]

第二节登记离婚[板书]

(1)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均可承租。1)婚前一方承租,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2)婚前一方承租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3)一方婚前借款建房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共同还款的。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承租权。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拆迁取得房屋承租权。6)夫妻双方单位连建或购置的房屋。7)一方将其承租的房屋交回,另一方给调换房屋的。第八十九页,共九十九页,编辑于2023年,星期五8)婚前双方均有,婚后合并调换的。(2)应当依法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方。(3)由一方承租的,给另一方面适当的补偿。(4)如公房较大的,可隔开或调房,分别承租。(5)一方对另一方面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住房有困难的,可判决或调解暂住一到两年期限。或给另一方面一次性经济帮助。(6)法院调整或变更承租权的,应征求房管部门的意见,并依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变更登记。(7)对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分得方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如双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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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成终止婚姻关系的原因有什么?专家导读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了配偶出现死亡、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以及婚姻被撤销等三种情形,那么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那么在登记后双方也是属于夫妻关系的,如果说在婚姻关系过程中出现了以上的情形后也是会被认定婚姻关系终止的。 https://mip.64365.com/zs/1128587.aspx
2.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是。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是。A.?出走和离婚B.?失踪或离婚C.?死亡和离婚https://www.netkao.com/shiti/825375/847890gsr3dd36nm.html
3.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什么爱问知识人1、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2、其中死亡分为:自然https://iask.sina.com.cn/b/law9LxhAgSnqzP.html
4.[渝粤教育]中国地质大学婚姻与家庭法复习题A.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B.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C.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是个人财产 D.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6.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 https://blog.csdn.net/szbnjyedu/article/details/122004585
5.婚姻家庭法(2020版)超星尔雅学习通网课答案2、【多选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兄、姐扶养弟、妹的条件是( ) A、弟、妹已成年但尚未工作 B、弟、妹未成年 C、兄、姐有负担能力 D、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9.1离婚制度概述 1、【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能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是( ) http://xuzhou.ehqc.cn/html/09_86.html
6.2018年10月自考05680婚姻家庭法考试真题自考16、关于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表述正确的有 A.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B.婚姻家庭是社会的产物 C.婚姻家庭制度的具体内容受到社会习俗、道德规范、宗教信仰等上层建筑的重要影响 D.婚姻家庭制度必须尊重相应的自然规律 17、配偶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 A.双方离婚 B.双方分居 https://zikao.cwjedu.com/lnzt/6176
7.国家开放大学23秋学期法律实务形成性考核三百分答案16.婚姻终止的原因有 A.离婚 B.婚姻一方当事人自然死亡 C.男方对女方构成遗弃 D.婚姻一方当事人被宣告死亡 26.小李在超市购买物品后,在出门时,保安怀疑小李偷窃了超市物品对小李进行了搜身。请问保安侵犯了小李的什么基本权利? A.人格尊严权 B.住宅自由权 http://www.aopen255.com/show/58834.html
8.配偶关系终止的原因有()A离婚B分居C配偶一方自然死亡D配偶一方被宣告失配偶关系终止的原因有( ) 题目题型:多选题来源:不详 配偶关系终止的原因有( ) A 离婚 B 分居 C 配偶一方自然死亡 D 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 答案 A,Chttps://www.koolearn.com/shiti/tk-st-475549.html
9.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研究离婚不仅是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终止,也关系到财产和子女。冲动、轻率地离婚不但对双方当事人带来很大影响也会对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产生巨大影响。幸福的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最佳场所,随着社会中离婚率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孩子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这对孩子的成长是极其不利的,导致很多未成年人误入歧途,最终对社https://www.dllawyers.org/news-detail.html?parent_id=204&newsInfoId=7424
10.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是什么律师普法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是什么2021-01-17 155 普法内容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 1、夫妻一方死亡; 2、夫妻协议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拿到了离婚证; 3、夫妻诉讼离婚,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双方夫妻关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https://www.110ask.com/tuwen/14232396597791588003.html
11.《李中莹亲密关系全面技巧》“我是对的”不是对婚姻关系最具杀伤力的心理模式,却是打开其他婚姻致命伤之门的钥匙。 02 托付心态 对婚姻关系最具杀伤力的心理模式,就是“托付心态”。 03 不愿分享内心感受 把情绪说出来,与把情绪发泄在对方身上是两回事。 一个人有情绪,同时自知有情绪,能够与别人讨论自己的情绪状况,是思想成熟的表现。 https://www.jianshu.com/p/06e4df8adcf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