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明珠网讯(记者刘京侯添天)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的家庭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今天,南通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家事类案件的审理情况。2018年,南通两级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2472件,其中审结离婚案件9450件,占全部家事案件的75.8%。而且南通已经有了分割亿元家产的离婚案,还有个明显的特点,涉及到“80后、90后”年轻群体的离婚案件,占到了总案件数的一半以上。
去年,南通中院审理了一起变更子女抚养费的案子。董某和妻子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妻子,约定董某每月支付1万元的抚养费给孩子。结果董某在支付了一个月之后,就再不履行。孩子来法院起诉,要求父亲按照协议的约定,给付生活费。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一万元的生活费标准在当地来说比较高,便调整成了一个月1500元。孩子不服,便上诉到了中院。南通中院经过审理认为,男方在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时候,和他签订离婚协议时的工作没有发生变化,收入没有降低,他也没有举证证明自己负担增加了,为了保护小孩儿和妇女的权益,法院认为离婚协议的签订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能够在身份关系解除后再来反悔,这样不利于社会诚信,也不利于妇女和儿童权益的保护,法院最终对一审判决进行了改判,判决还是按照协议来执行。
这个案件也入选了中院2018年度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去年以来,家事案件呈现主体低龄化、涉案财产数额增大,夫妻共同财产中新类型财产分割案件增多等特点。
编辑:褚怡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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