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移风易俗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镇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革除陈规陋习,遏制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引导各村破除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比阔斗富等陈风陋俗,倡树喜事新办、厚养薄葬、节俭养德、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行乡风文明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的管理服务职能,推进红白理事会工作,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引导村民剔除封建庸俗模式,遏制不良风气,倡树文明新风,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全面提升村民素质,为建设美丽乡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为目标,全镇各村“两委”、红白理事会,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机制健全,服务规范,有效遏制讲排场、摆阔气、相互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陋习。利用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村民对移风易俗满意率达到90%以上,结婚登记率达到100%,火化率达到100%。教育广大村民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实践者,全镇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形成文明理事、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的社会新风尚。
三、主要任务
(一)倡导喜事新办,树立新型婚恋观。红白理事会督促当事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提倡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庸俗闹婚、不滥发请柬、大摆筵席、铺张浪费,仪式从简,人员从少,尽可能缩小宴席的规模和档次,不搞豪华婚礼车队,做到既喜庆热烈又简朴温馨;其它一般性喜庆事宜,如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过岁、升学参军等,参与人员严格限定在近亲范围内,不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不提倡置办庆祝宴席。
(二)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积极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倡导丧事简办,倡树厚养薄葬。严格控制丧事规模,不在公共道路举行祭祀等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提倡丧葬活动播放哀乐,来人招待一律从简;帮助事主依法火化,引导丧主及时办理户籍注销和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等事宜.
(三)健全组织,规范运作
2、修订章程和村规民约
一是征求修订意见。各村要组织村两委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要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对《红白理事会章程》和《移风易俗村规民约》(以下简称《村规民约》)制订修订草案。对修订的草案要广泛征求意见:一是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二是要对征求意见稿在村公开栏张榜公示,征求全体村民意见。各村要组织村两委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对征求意见进行汇总商议,对征求意见的《红白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草案形成电子版,报民政办审核。
二是召开修订大会。各村要召开村两委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对《红白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表决通过。
三是张榜公示。对表决通过的红白理事会章程和移风易俗村规民约进行张榜公示,同时要加盖村公章后报民政办备案存档。在运行过程中,《村规民约》确需修订完善的,由红白理事会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修订。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引导,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新途径、新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推行移风易俗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移风易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通过制作悬挂标语、印发《惠民殡葬解读明白纸》、《“移风易俗、厉行节俭”移风易俗倡议书》等多种宣传方式,工作中注重收集、发掘、整理党员干部和村民移风易俗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善于从正面宣传村民、教育村民,使文明节俭办红白事的理念深入人心;组织好村两委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进行移风易俗培训,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建立移风易俗联席会制度。建立由组织办、纪委办、工会、团委、妇联、科委、民政办、派出所、执法中队、工商所、国土所、林果站、文化站、规划所、司法所、财政所、经发办、教委办、办事处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发挥部门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合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三)严格落实村级主体责任
各村是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责任主体,村红白理事会要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村两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要严格按照本村制定的《红白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监督管理村民操办红白事。
2、事中监督制度。操办红白事期间,红白理事会要监督管理事主是否按本村《村规民约》执行,对不按标准操办的,村要立即组织全体“两委”干部,对该户按《村规民约》的规定,不予填报《山亭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申请(审核)表》。红白理事会成员要严格管理,全程参与监督,严禁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挥霍浪费,要将村民《村规民约》履行情况同村利益分配挂钩,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3、事后审核制度。各村对当月发生的红白事宜,据实填写《村民婚丧嫁娶活动记录簿》,每月26日前报民政办。民政办要建立《喜事情况统计表》和《丧事情况统计表》统计台账,每月通报一次各村上报情况,并对所报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对各村上报的《山亭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申请(审核)表》,民政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当月28号前汇总报民政局殡葬管理所。
(五)建立督导监管制度。组织宣传办、民政办、纪委、执法中队、办事处等部门人员,成立联合监管督导组,具体负责对各村操办红白事进行常态化指导、督导,并对违反红白事宜标准的进行制止和查处,不定期到各村督查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办对督导情况及时进行报道,纪委办对督导中发现干部不作为的现象进行查处。
(六)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的要求,积极支持、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和红白理事会工作,并带头执行,切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所有小组长以上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要共同分别签订《移风易俗工作承诺书》和《操办婚丧事宜承诺书》,《承诺书》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五、工作要求
2、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各村要把移风易俗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实际,抓紧推进。要大力宣传有关婚丧改革的法律法规,宣传移风易俗的积极意义,使文明新风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引导干部村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移风易俗,倡树新风。村小组长以上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和全体党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村规民约》,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加强督导,严格问责。
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镇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效果等。对于因婚丧事宜大操大办被举报的村,将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桑村镇推进移风易俗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桑村镇移风易俗工作责任分工表
2019年10月22日
桑村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荣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敏镇党委副书记
邱计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昕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闫凯镇党委委员
神兴敏镇政府副镇长
曹欣然镇人大副主席
张勇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史成祥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桑村办事处书记
成员:翁强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郑睿镇团委书记
张玉龙镇人社所所长
陈永镇宣传办副主任
彭莉镇文化站站长
孙景坤镇民政办主任
梁毅镇财政所副所长
许文杰镇纪委工作人员
王浩镇执法队队长
秦宏图镇派出所所长
张永安镇国土所所长
张继会镇工商所所长
刘建民镇林业站站长
赵连志艾湖办事处书记
崔广军辛庄办事处书记
公培自王庙办事处书记
赵全中郭村办事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神兴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协调、上报。同时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落实各项工作。
桑村镇移风易俗工作责任分工表
责任单位
主要职责
纪委
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严禁”的行为,并予以通报。
宣传办
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规范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十严禁”规定,宣传破除婚丧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的先进典型。把破除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内容。
工会
加强对工会会员中党员、干部、职工和农民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职工志愿服务和工会文化宣传等活动,引导广大工会会员带头移风易俗,促进乡村文明和农村文化建设。
团委
引导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婚恋观,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并将此作为各类选拔评比表彰的重要条件,使广大青年成为推动农村移风易俗的先锋和重要力量。积极开展“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把移风易俗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妇联
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和在弘扬家庭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广泛深入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积极组织“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弘扬“好家风、好家训”,引导广大妇女成为移风易俗理念的践行者、代言人,树文明新风、扬乡村正气。
科协
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科普教育,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倡导文明进步的新风尚,树立健康、文明、低碳的科学生活方式。强化乡村科普文化载体建设,丰富发展科普阵地设施。广泛开展主题科普活动,唱响科学文明主旋律,积极营造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
派出所
严厉查处干扰居民生活、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严厉打击干扰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加强对遗体运输车辆的管理。及时注销死亡人员户籍,查处伪造、使用假火化证明行为。
民政办
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促进绿色生态殡葬发展。指导基层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管理,引导群众实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财政所
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落实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加大专项资金补助。
城建办
加强规划布局,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全镇公墓布点规划,指导支持殡葬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
国土所
将公墓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村居公益用地问题。依法查处非法占地、乱埋乱葬行为。
林业站
结合荒山育林、植树造林,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建设树葬、花葬等生态化公墓。依法查处毁林建坟、非法买卖林地等行为。
市场监管所
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彻底取缔非法制作、销售棺木、扎纸祭品等行为和场所。
文化站
加强庆典礼仪公司、民间演艺团体管理,严禁丧事低俗演出,严厉打击封建迷信等行为。
公路站
严肃查处婚丧活动中占用省道、路口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交管所
严肃查处婚丧活动中占用县乡道路、路口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执法队
严肃查处婚丧活动中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严禁各种祭拜、放铁炮、高音喇叭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