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市国资系统实际,继续完善上下班及请销假、公务接待和公务差旅审批管理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联系企业制度,主动到企业开展调研,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三是积极抓好政务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按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对于“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要及时统计并公开,对内、对外主动公开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年末、年初为重点时段,以元旦、春节为重要节点,加强加强对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狠刹送礼、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集团公司党委:
根据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求,XXX公司对X年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纪委“十一项禁令”等情况认真开展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问题的自查情况
1、“小金库”问题
公司未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所有资金的收支均按财务制度依法依规通过财务列入符合规定的账簿。
2、财务票据问题
财务支出中票据内容和金额的真实性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其中涉及电脑耗材、车辆维修、办公用品等均有往来单位出具的明细清单;招待餐费列支附有被招待人员的名单和规范的审批单据;无烟酒开支情况。
3、车辆管理使用问题
4、办公用房管理问题
公司现有办公面积X余平方米,领导班子成员X人用办公室面积计X余平方米,其中总经理X平方米、副总经理室X平方米和X平方米。公司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均在标准使用范围以内,无违规租(借)用或者出租(借)办公用房等问题。
5、各类专项费用及业务招待费使用问题
公司X年度各类专项费用、业务招待费使用均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执行,没有发现违规情况。
6、领导干部履职待遇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公司领导干部的履职待遇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对照岗位职级标准发放工资,并依据月度、年度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金。同时,公司的薪酬待遇仅包括月工资、绩效奖金和五险一金,无其它津补贴,没有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二、“四风”突出问题的专项自查情况
三、干部监督管理要求专项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公司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决策方面、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方面、在外出请假备案方面均按纪律要求和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未发现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在今年的民主评议过程中,广大职工群众均反映公司领导干部能做到履职尽责,没有发现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办发电〔2018〕75号)要求,我局迅速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总结,突出问题导向,对照中央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对今年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分析查找。现将开展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总体情况
(四)压实责任,狠抓督导问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出勤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规范执法情况等作为落实八项规定的必查内容,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局纪检部门定期不定期到窗口服务单位、司法所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通报问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教育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解决抓纪律作风“一阵风”和中层干部中普遍存在的“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以督导抓落实,以问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作风标杆,提升工作效能,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
(五)开展专项整治,狠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法律服务领域“阳光办案”、“一口价收费”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定期不定期地对司法所、公证处、律师所、法律援助接待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查阅档案,回访当事人,及时收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线索,排查风险点,及时做好谈话提醒。对发现的窗口单位服务不主动、态度生硬、乱收费、办事拖拉等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号入座,挂牌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定期开展执业评查活动,重点查找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案件代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问题,对查找出的服务标准不透明,代理风险不详细告知,收费标准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推行了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公开制度,代理风险告知制度、服务收费出具机打发票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提高社会公信度。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通过抓学习,抓制度,抓督查,抓问责,抓整改,我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变工作作风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的差距,还有很多方面需要继续整改和加强,如:制度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的力度上还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个别中层干部对抓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反复性认识不足,工作中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少数干警对当前上级的新措施、新要求学习领会不到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还不强,工作中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懒散庸等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法律服务行业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对待,认真抓好督导整改。
三、今后工作举措
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主要做法
(二)开展党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局党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区委四次全会精神,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历史责任感。同时,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和“小官大贪”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创作廉政漫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党员干部以史为鉴,坚定理想信念,培育“三严三实”作风,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抓作风纪律方面,对基层单位的巡查、抽查力度不够,存在个别人员纪律松散,自我约束不够现象;
二是少数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不多,了解民情不深,听取群众呼声不够,事业心和责任感还不强,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起来。
三是个别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少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工作主观能动性还不强,自我要求不严,效率不高。
四是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中,创新意识还不强,办法举措还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是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对照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格要求,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和作风建设。实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员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和干与工作不相干的事;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履行纪委工作职责,并实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坚持绩效考评制度,表彰工作积极、服务态度好的干部职工。
三是形成警示教育、警钟长鸣的新常态。利用节假日之际,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行为,从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上加强对人事、财物、重大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和问题的发生。
从严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
当前,宁远街道党工委按照市纪委监委、区纪工委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回头看”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认真落实责任,逐项对照检查和查缺补漏,从严从实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查。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将纠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方面,注重廉政教育,集中组织学习党纪党规,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加强廉政风险干预,节前下发廉政提醒,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机关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考核办法(暂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节俭使用办公用品,节省办公耗材,节约用电、用水,杜绝铺张浪费。
三是突出问题重点,强化整改落实。通过此次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全街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工作效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能够认真履职尽责,但如何更好地开展,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但政策理论水平不高,缺乏足够的知识恐慌感和本领恐慌感,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方面有待加强。
下一步,街道党工委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纪工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查表态多、调门高、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享乐、奢靡问题,为全街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加快平安、宜居、富裕、幸福宁远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及白城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一)科学安排。坚持调查研究常态化、制度化,局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1个月。调研要有明确主题,不要集中或轮番到同一个企业、一个点反复调研,避免同时到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调研(扶贫工作除外)。
(二)注重实效。局领导同志到基层调查研究要突出主题、不打招呼、实地踏查、现场办公。既要到效益好的企业调研,更要到生产困难大、融资难的企业去调研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在调研点上,领导同志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三)服务群众。局领导班子成员下企业调研不能只见领导不见职工;多同企业员工座谈,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尽可能多地了解企业生产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对企业负责人及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倾听,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严肃对待、认真处理;对棘手的难点问题,要敢于碰硬、真抓实管,并认真督查。坚持联系点制度,围绕基层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安排各类联系点。
二、精简会议活动
(五)精简会议。坚持务实高效,切实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同一时段拟召开的会议,凡是出席领导和参加人员基本相同的(会议内容不涉密的),可合并或集中召开。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
三、简化接待工作
(七)接待从简。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公务活动,所到之处不张贴、悬挂和使用电子屏显示欢迎标语,不摆放花草、水果和香烟,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
(八)食宿节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本着热情、简朴的原则为来我局公务的接待对象安排食宿,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1次工作餐,并严控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就餐以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餐食注重节俭。
四、精简规范文件
五、规范公务活动
(十一)合理安排。工信局所有公务活动,均由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规定,本着精简、必要的原则负责安排。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种论坛、节会等,不出席与分管工作无关的活动,确需参加的,须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六、厉行勤俭节约
七、强化贯彻执行
(十四)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切实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党中央、省、市委具体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