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确定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10所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5月8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试点高校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试点高校确定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要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各项因素,原则上安排在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专业。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试点高校在山东省的统招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在山东省统招计划的20%。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三、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
已经通过我省当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四、学校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有资格参加试点高校组织的考核。学校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或面试。
(三)严格确定入围考生。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或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各试点高校要将入围学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同时要在试点高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于6月29日前将入围考生名单(含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高校考核成绩等)和数据库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考生综合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绩在其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两项在其中的占比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上述三项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试点高校须在招生章程中注明。
各试点高校要将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在录取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考生号、所在中学(或单位)、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拟录取高校及专业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汇总各校录取名单,并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各试点高校要将此规定明确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
六、招生章程
七、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试点高校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教育,完善评价体系,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八、实施“阳光招生”,强化监督管理
试点高校要将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贯穿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规定。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过程、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严禁高校及其内设学院(系、部等)、教职工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招生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要认真执行招生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
各市教育局要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附:2018年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摘登
山东大学
2018年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着力选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18年夏季高考报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1.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高中阶段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少于10A;选修课程学习情况良好,获得6个以上学分;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一模成绩原则上要达到年级前10%;学生在思想品德、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8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80人,专业如下: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2.考生按要求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单、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报名条件规定的所有成绩证明;
(2)各类获奖证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以上材料均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中学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上传的材料除各类证书原件外,均需中学盖章,并由校长签字。
3.材料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所在中学生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考核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网站予以公示。
4.学校考核:根据生源情况,采用面试或笔试、面试形式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素质及综合素养。
5.公布资格考生名单:我校根据学校考核成绩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位于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文科前5000名或理科前15000名。
2.获得资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3.对进档考生,我校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我校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7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五、其它
1.我校2018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材料审核、资格认定及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6.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E-mail:sdbkzs@sdu.edu.cn
中国海洋大学
2018年继续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总人数:60人;
2.学校将视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注:1.数学类为大类招生,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录取时统一按照数学类招生,学生于三年级分专业方向培养;
3.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二、报名条件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山东省2018年高中应届毕业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山东省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9A1B,且与报考专业类别相对应科目等级须为A;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2.上传系统材料:
(2)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内容一般应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绩、进入大学后的专业学习规划等。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材料等,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5)《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所在中学盖章后扫描上传。
以上材料经扫描后一并在报名系统上传,不需邮寄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四、报名审查及测试办法
1.确定测试资格
2.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方式为面试,数学类、物理类侧重于考察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外语类侧重于考察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学校拟定于2018年6月17-18日进行综合评价试点招生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有关测试安排的具体事项于2018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4.公布入围名单
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文理科类、分专业类别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2.录取规则。入围考生投档成绩(含附加分)须达到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6000名或理科考生前30000名成绩标准,并按照测试合格的专业类别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外语类入围考生可在朝鲜语和日语专业中选择1-2个专业填报)。考生进档后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分科类、分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提前批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也无法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后续批次录取。
综合成绩构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0%+我校综合评价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40%+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50%。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与报考专业类别相对应科目的高考成绩、我校综合评价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全部科目为A等者计10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10分。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其它
有关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E-mail:ouczsb@ouc.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8年继续开展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面向山东省招收90名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思想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学业优秀,热爱科学的高中毕业生,并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报考:
1.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高中三年每学期期末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10%;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科考试等级不得低于9A1B(语文、数学、外语均须达到A;理工类考生物理、化学、生物均须达到A,文史类考生政治、历史、地理均须达到A)。
三、报名方式
四、校考资格认定
五、校考形式与内容
校考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分为文科组和理科组两类,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等。
六、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由学生的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满分75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
其中,X代表高考成绩(含省认定的加分),Y代表校考成绩(满分值为750分),Z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750分)。
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为10A者,Z值以750分计;为9A1B者,Z值以700分计。
七、录取及专业安排
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将入选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学校根据入选学生的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前述公式计算出综合评价成绩。学校将依据入选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录取名单,且考生高考成绩省内排名必须位于2018年理科生前30000名或文科生前6000名,并报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如果此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山东省统招计划。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将不再被其他院校录取。
我校综合考虑学生所报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对考生的录取专业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将调剂到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做退档处理。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学生名单将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报到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讲堂群东环101教室
九、特别提示
2.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十、监督与检查
1.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
2.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综合评价招生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加强信息公开。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过程将全程录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面试考场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网上公示。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申诉。
十一、其他
1.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关的培训或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二、联系方式
传真:0532-86981305
E-mail:zhaosheng@upc.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决定面向山东省考生继续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为B以上,且语、数、外及所报招生类/专业的要求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A。鼓励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学生,获得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获奖者积极报考。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三、报名与选拔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
2)申请材料
a.《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b.高中阶段参加党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经历与主要表现的记录材料;
c.《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专业规划等,字数不超过1500字,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并在末尾处签名;
d.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单、年级排名(包括年级总人数、考生排名和排名百分比),选修课程学习情况。原件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e.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研究性学习报告等。提供各种能力和特长的证明材料扫描文件或照片(如学科竞赛、科研活动、省市级三好学生、兴趣特长、社会活动等);
f.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2.初审
3.测试确认
4.综合能力测试
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测试形式和内容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形式为面试。
3)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5.专业志愿填报
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个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请报考考生知晓。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X×10%+Y×20%+Z×70%
其中,X代表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Y代表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Z代表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山东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成绩按照A=100分、B=85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7)。
五、其他
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18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
六、监督及检查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选拔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209
传真号码:0631-5689455
电子信箱:zsb@hitwh.edu.cn
八、本方案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科技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划数为180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学生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全为A等;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6门(含)以上为A等,其余为B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语言、文学方面有兴趣和专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报名方式
2.申请材料: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报名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7)个人陈述,须由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要求手写);
(8)本人亲笔签字、所在中学盖章的《山东科技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3.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大小,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选拔程序
1.学校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根据考生特长和培养潜质等,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2.学校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
(1)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主,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分类别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2)面试分组和试题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3)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本科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统一高考成绩占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学校考核成绩占30%。
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考生须在提前批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类填报。
4.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1.网上报名:2018年5月9日上午8:30至5月11日下午18:00;
2.材料邮寄:从报名时起至5月16日截止(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
3.学校初审:5月21日至5月25日;
4.学校考核:6月17日(具体以考生准考证通知为准);
5.结果查询:6月24日起。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590
山东师范大学
学校2018年面向山东省设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1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报名办法
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根据考生报名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并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综合素质测试
1.考核内容: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设置,分专业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潜质、学科基础及综合素养。
3.成绩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成绩查询。
1.综合成绩合成
学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目成绩按照A=100分、B=90分、C=8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60%+学校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2.录取原则
获得我校入围资格,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化学、物理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山东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下20分以上;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山东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下30分以上。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校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科招生网址:www.zsb.sdnu.edu.cn
青岛大学
招生专业、计划
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设9个创新实验班,面向山东省招生,招生总计划数230名,其中文科30名、理科200名。
2018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特别提示】考生按照各专业组对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要求选报专业组(不填报具体创新实验班),每人限报1个专业组。考生条件不符合专业组要求者,一律视为不合格。
具有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的社会实践活动,至少完成1个研究性学习项目。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共10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考试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B等,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山东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奖(具体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高二年级组或高三年级组一等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奥林匹克英语作文大赛高中组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特别提示】符合此条件者,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定后,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二)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均为A,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类方面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者。
【特别提示】此类考生中符合条件1者,所报考的专业组需符合各专业组对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要求;符合条件2者可以报考任何一个专业组。
报名流程
【特别提示】每人仅限报考1个专业组。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青岛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综合方面情况的介绍、对青岛大学及创新实验班的认知、进入学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手写,不接受打印稿);
7.本人亲笔签字的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特别提示】
1.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本人承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2.所有书面材料须制成A4纸大小版式,并扫描(或拍照)后按上述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务必保证清晰度。
3.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初试(书面材料评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参考考生获奖情况、高中综合表现、个人陈述,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创新实验班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通过初试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复试(综合素质面试)
(一)通过初试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750分。综合素质测试按专业组分类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科类由高到低,原则上按照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二)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考场,考场内全程录像。
(三)入围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
(一)网上报名:5月8日9:00—5月15日17:00。
(二)初试合格名单公示:5月25日
(三)初试合格考生网上确认、准考证打印:6月1日9:00-6月10日17:00。
(四)综合测试报到:6月16日9:00-16:00;报到地址:青岛大学浮山校区西院学生事务大厅(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考生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交网上报名时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并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不全者不予参加综合测试。报到现场,学校组织有关专业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五)学校综合测试:6月17日上午8:00、下午12:30考生需按照准考证具体要求准时报到抽签确定考场和考试顺序,迟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入围名单公示及成绩查询:6月23日起。
录取
志愿填报
(一)学校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纳入山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
(二)专业志愿填报:合格考生按照文、理科,限报其入围专业组中包含的创新实验班,以及专业调剂志愿(只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我校面试的专业组和志愿填报的专业组必须一致。不得跨组填报专业(创新实验班)志愿,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不予录取。
录取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组,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搭配专业(创新实验班)。若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文化总分、高考文化总分位次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评价总成绩(满分75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750分)*10%+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750分)*30%+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6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标准:A等计75分,B等计65分。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入学复查、收费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一)初试阶段:考生需缴纳报名费30元,材料评审费40元。
(二)复试阶段:通过初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
联系方式
(一)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传真:0532—85954708;
青岛科技大学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招生计划: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理科类生源,总计划数为13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注:最终招生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具有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的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普通理工专业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外语语种必须为德语,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全为A等;
2.学业水平考试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B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a.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山东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b.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报名方式: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登记表;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亲笔撰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要求本人手写,代笔和打印无效);
(7)《青岛科技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3.材料装订: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初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对考生申请书面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专家对书面材料进行评定,同等条件下具有理工科学科特长者优先,最终确定通过初审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2.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按照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数据库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1.入围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18年统一高考。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高考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本科批次最低分数线。
2.在填报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时,入围考生须将青岛科技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中外合作办学类只录取有专业志愿并且外语语种为德语的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并择优录取,单项成绩顺序依次为: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6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
4.学校按照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形成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1.考生报名:2018年5月9日上午9:00至5月13日下午16:00;
2.材料邮寄:从报名时起至5月16日截止(以我校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
3.初审结果查询:5月23日至5月25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4.学校综合素质测试:6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5.学校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6月24日起(以具体通知为准)。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报考费,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报名费每生30元,面试费每生50元。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学校网址:www.qust.edu.cn
3、招生网址:zs.qust.edu.cn
4、E-mail:zsb@qust.edu.cn
5、通讯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61
山东财经大学
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为金融学、经济学、国际商务、金融数学,招生计划为120人,其中:文史类计划36人,理工类计划84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注: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已通过山东省2018年夏季高考报名,高中教育阶段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参加学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6门科目为A等,其他科目为B等及以上,且在高中教育阶段至少获得以下一项奖励: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山东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落款为:中国数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山东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落款为: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落款为:中国化学会);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落款为: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落款为:中国计算机学会);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决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高二、高三年级组三等奖及以上。
(二)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科目全为A等。
网上报名
(三)上传报名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3.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4.在报名条件规定的奖励中,体现学生最高竞赛水平的一项奖励证书复印件;
5.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单及年级排名情况(含年级排名/年级总人数);
6.学生亲笔填写的《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一)确定初审入围名单
(二)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日期为6月14日至15日,考点设在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考核具体安排及要求于初审入围名单公示结束5日内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先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1门(含数学、阅读、英语、财经素养等内容),均为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满分100分。学校视学生来校参加笔试情况,分科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面试资格名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进行,满分100分。
学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三)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学校分科类划定学校考核成绩合格线,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并于6月22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6月29日前,学校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围学生名单与数据库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
入围学生夏季高考成绩须不低于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下20分以上,方可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中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志愿,填报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二)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高考总分(按满分100分折算)×60%+学校考核成绩×3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10门科目成绩累计形成,满分100分,科目等级与成绩换算关系为:A等计10分,B等计5分。
(三)专业录取办法
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作退档处理。
其他事项
(二)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执行。
(三)本简章经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招生办公室解释。
(五)学校以往有关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之处,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山东财经大学2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投稿信箱:sdzxgzh@126.com
本期编辑:上官小麦
投稿请发至sdzxgzh@126.com,并附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咱们的“山东政协”,大家的网上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