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方式是:夫妻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自愿离婚的协议书,或者双方亲自到法院作自愿离婚的庭审笔录,由法院审查以后,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并收回《结婚证》,自此,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
【案情简介】
徐某今年54岁,25年前,她经人介绍与郑某相识,结婚当年,夫妻就有了一个儿子。去年4月,徐某无意中在丈夫的手机上发现了丈夫跟一名女子的聊天记录。徐某拿着这份聊天记录去找郑某对质,郑某称对方是他的老同学,两人如今已是情人关系,最后郑某向徐某提出了离婚。
我让他多等两年,因为儿子才24岁,我想等到儿子结婚成家之后,再办手续,这样对儿子比较好。”徐某说她为了儿子,苦苦哀求丈夫暂时不要离婚,不过丈夫并没有松口,因为这件事,双方不断争吵。
去年9月的一天,徐某和郑某在家给儿子过生日,还请了一对关系很好的夫妻来家里吃饭。儿子饭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郑某则在饭桌上又提起了离婚的事情。徐某说,丈夫当时明确告诉她,“最晚在11月份以前,离也得离,不离也得离。”郑某还说他一分钱也不会给徐某。看到夫妻俩吵起来,前来做客的朋友赶紧劝说郑某夫妻俩不要吵,之后便离开了。
当晚11点多,郑某喝过酒后回房间睡觉了,但徐某怎么也睡不着。一想到自己结婚20多年来对家庭的付出,眼下丈夫如此绝情,徐某越想越生气,她一怒之下从厨房里拿出一把平时用的水果刀,刺向丈夫的脖子。第一刀刺下时,郑某醒来并试图逃跑,但徐某朝着丈夫的胸部又刺下第二刀。
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当被公诉人问到杀人动机时,徐某一度失声痛哭。她说,因为丈夫婚外恋,她整夜失眠。她哭着说,夫妻俩20多年来一起走过,她并不是真想杀死丈夫。
公诉人建议,对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10年以上,法庭将择日宣判。
【法律解读】
婚姻法明确规定,如一方出现婚外情,夫妻另一方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向法院起诉离婚。解除不幸的婚姻,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