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助推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三批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深化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教育链与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五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工作。
经教育厅批准我校获得3个“2023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岗位,现面向全省科研院所、企业、行业部门、职业院校等公开选聘。我校将择优选聘优秀人才作为产业导师参与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教育改革。具体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聘任数
二、产业导师选聘条件及选聘要求
三、选聘流程
4.教育厅公布聘任名单:教育厅审核申报材料后,确认聘任名单,并发放“2023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聘任证书”。
5.签订聘任协议: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拟聘任学院于2023年5月前与聘任导师签订聘任协议,协议中需明确3年聘期履职计划及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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