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怪陆离的网络世界,对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有着极大的诱惑力。然而对于深藏其中的“陷阱”,连家长都未必了解。如果给孩子买了智能手机后对使用情况缺乏严格监管,很可能“害”了孩子。
与传统单机游戏不同,绝大多数市面流行的手游都有网络交友功能。和陌生用户一起组队玩游戏的同时,可以聊天、加好友,拓展朋友圈。这也是手游吸引未成年人的一个因素。对于网游界面中的交友功能,一些家长并不了解,也未引起警惕。
四川南充营山县就有一起网游交友引发的案件,直到案发,监护人都未引起重视,导致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伤害。
沉溺游戏,00后女孩网络交友
接下来的几天,“枫”一直在游戏里等沫沫上线组队玩游戏。游戏结束之后,两人还在游戏的聊天界面中聊日常。“枫”说自己已经满18周岁,平时爱玩游戏,想多认识几个朋友。沫沫自称已满14岁,并表示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什么知心好友,想和对方交朋友。相识数日之后,“枫”约沫沫见面,她欣然同意。
2020年3月的一天傍晚,两人在公园里见了面。“枫”见沫沫长得可爱甜美,便打起了歪主意,把她带到偏僻处亲吻、抚摸。由于害怕父母责骂,回家后,沫沫没有把当天的事情告诉父母。
2021年3月,营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据此规定,和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不管女孩是否自愿,男方都涉嫌强奸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长期忽视,监护人责任大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曾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这一规定弥补了实践中无法判断一方是否明知的漏洞,进一步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法官解读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已经成为其重要用户群体,而对于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识能力相对较弱的未成年人而言,触网带来的危险必须警惕。
从这个案子来看,未成年女孩受到侵害,与其沉溺网络游戏、缺乏风险识别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弱有关。此外,家长的监护职责缺位,更是重要因素。家长给沫沫买手机后,就手机带娃,不限制孩子玩游戏、不过问游戏内容,不了解游戏上的交友状况。现实中有些家长,甚至不知道绝大多数网游有交友功能。
沫沫约见刘越都是在晚上,家长竟然对她晚上出门不过问,这是极大的失职。此外,刘越和沫沫发生关系是在一家私立医院,他之所以选了这个地点,是考虑到酒店宾馆会拒绝沫沫办理入住。那么,这家私立医院为什么没能及时发现,对此医院也有责任。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其中设立“家庭保护”专章,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等。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应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很显然,沫沫父母未尽到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