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9日讯近日,董女士通过线下活动在我主良缘报了名,并在红娘的推销下,于2018年10月12日来到位于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的我主良缘门店,在红娘长达4个小时的推销下,董女士不知晓合同内容,也没跟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就交了12800多元。见了两个人之后,董女士发觉约见的对象完全不符合自己的要求,她要求退款,但被告知要扣除30%的建档费和已经见面男会员的推荐费,“我自己算了算有9000多元。”而且退款迟迟未给董女士。信网(0532-80889431)联系到我主良缘,其工作人员表示,所有收费均按照合同要求收取,收30%的建档费是因为前期给会员做了准备工作,至于退款一事,则要在7至15个工作日退还。
经历4个小时推销交钱入了会员
董女士说,她到店只是想了解情况,并向红娘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但她一到店里就遭遇了推销,并且不依不饶,“对我进行了长达4个多小时的洗脑,还未经允许就给我拍了照片。”
按照费用计算,董女士每见一位男士要支付3200元,而且并不能保证成功。但既然签了合同,董女士寄希望于得到我主良缘高质量的服务,“我本意就是找对象,能找到合适的人就行。”
顾客要退款又被推荐恋爱心理课
见了两个人之后,董女士失望了,她曾提出过关于男方身高、外貌等方面的要求,但董女士见的两人“完全不符合要求。”在董女士看来,我主良缘收取高昂的费用,但提供的服务却与收费不匹配,她提出了退款要求。
提出退款要求之后,董女士与我主良缘的质检部进行了约见,结果质检部只能了解事情的经过,在董女士的要求下,她见到了此事的负责人,“我得到的反馈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对他们的错误印象,并且还要让我继续交钱学习恋爱心理课,来改变我对感情的认知问题。”
我主良缘称其服务依照合同约定
信网从双方的合同上看到,双方同意合同金额的30%为我主良缘为董女士提供婚介服务的基础服务费,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不予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此外,信网注意到,我主良缘在特别提示条款中提到,不能保证提供的对象一定能够登记结婚,与相亲对象的经济财产纠纷或损失其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在举办的相亲活动中,也无法确保所有活动参与者的信息真实性及参与活动的动机,对爱婚恋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感情、财产等方面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就是说我主良缘收了高昂的费用,只负责介绍4个人给董女士,此后发生的问题与其无关,其主办活动参与者的个人信息真实性也没有任何保证。董女士指这份合同对她而言“没有一点公平可言”。
对于此事,信网联系到我主良缘客服,据工作人员表示,收取的30%建档费包括会员资料登记、筛选等工作的服务费,但是信网注意到,这些内容作为客户的董女士并不知晓,那么30%的建档费是否过高值得商榷,而对此该工作人员也并未置评,她表示自己只是前台值班,不能对董女士的退款事宜进行答复。
随后,我主良缘的另外一名工作人员联系到信网,她表示为董女士提供的服务均依照合同约定,并且推荐的男会员也经过董女士的确认,退款事宜也是双方合同中约定好的。至于退款一事,该工作人员强调是7至15个工作日办理,而非董女士所述。此事应如何解决,信网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