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高风郭一霖李昂霖:疫情防控背景下中国犯罪形势变化与趋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关键词:疫情防控;犯罪形势;犯罪变化;犯罪趋势

一、2019年中国犯罪形势

全国一些省市刑事案件下降幅度更大,涉枪涉爆、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出现甚至保持了“零发生”的良好社会治安态势。2019年上海市刑事案件下降35.7%,枪爆案件持续保持“零发生”,抢劫、抢夺、盗窃案件都下降了50%以上。浙江省全面推行“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全省2371个“智慧安全小区”实现了“零发案”。

(一)严重危及社会安全的暴力犯罪偶发

2019年全国发生了多起暴力袭医伤医案件,尤其是甘肃省人民医院发生的杨某某故意杀人案、北京民航总医院发生的孙文斌故意杀人案,再次引起了社会各界和舆论媒体对医院医生安全问题的思考和忧虑。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医务人员对公共卫生事业和人类生命健康的贡献和奉献与持续发生的多起暴力袭击医务人员案件形成强烈的反差,医务工作者心理压力较大。2019年12月28日通过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医疗卫生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做了原则性规定。全国各地也开始尝试建立健全医院医生安全保卫制度,北京尝试通过制定《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建立包括安全检查、建警务室、配备一键报警装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措施的系统的医院安全保障体系,杭州市开始智慧安全医院建设,其他一些地方分别通过设立医院警务室、实施安检等措施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安全。长期来看,建立系统的医院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医院秩序保障体系、医警联动和应急处置机制势在必行。

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暴力抗法,毁损公共设施和财物,暴力破坏香港社会秩序,尤其是2020年4月以来,香港社会福利署、《文汇报》、警察总部先后收到粉末恐吓信、邮包炸弹,“暴徒的行为具备国际公认的恐怖主义基本特征”,香港地区面临着本土恐怖主义的威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维护香港安全稳定。

(二)大量黑恶势力及其犯罪行为浮出水面

2019年以来,不仅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立案数量大幅增长,而且同时深挖出了大量违法犯罪案件。根据统计,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至2020年4月底,全国分别打掉涉黑涉恶势力3120个、9888个,破获刑事案件近40余万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88442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7190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依次包括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聚众斗殴、诈骗、强迫交易等(见图7)。从破获的案件来看,交通运输、住房建设、自然资源、非法金融活动、互联网新经济领域等行业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发地带;藉软暴力、互联网、合法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或促进社会建设等实施违法犯罪,是当前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手段特征;从事“套路贷”和暴力、软暴力催债违法犯罪问题突出;通过网络组织“发帖造势”“水军推手”“精准敲诈勒索”等是网络黑恶势力的主要行为特征。

(三)电信网络诈骗和经济领域犯罪不断“变脸”

2019年金融犯罪呈现出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相互交织并发的态势。非法集资案件依然十分严重,虚假宣传手段不断变化,大量网络P2P平台不断变换面孔,“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外汇投资”等幌子真假难辨。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新金融产品实施犯罪行为频现,利用“通宝币”“中宝币”“比特币套利基金产品”等理财名义骗取投资款、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犯罪多发。通过搭建的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实施洗钱、诈骗、盗窃、赌博等犯罪增多。2019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打击涉嫌非法集资刑事案件5888起,涉案金额543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4%、53.4%。全国检察机关分别批准逮捕、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2.9万多人和4万多人,同比上升约30.8%、25.2%。

(四)网络贩毒成为毒品交易新常态

(五)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和被害问题仍是社会焦点问题

2019年严重校园欺凌案件仍偶有发生,典型的如“山西祁县职业中学欺凌案”“江西省上饶市第五小学校园欺凌案”。前者被欺凌学生遭受了211天包括但不限于用烟头烫手、用钢管塞嘴巴、烧胡须等暴力行为,最终导致其严重抑郁。后者最终演变成为个人极端暴力事件,被欺凌女孩父亲用刀将男孩捅死。

(六)“大老虎”“蝇贪”“保护伞”问题持续显现

2019年国家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42人,立案审查调查55.5万件,追赃金额40.91亿元人民币。通过对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列举的赵正永、秦光荣等14名“大老虎”典型案件的分析,发现该类犯罪主要涉及“两面人”、“家族式腐败”、官商勾结、甘于被“围猎”、靠企吃企、损公肥私等问题。这类“一把手”贪污腐败犯罪具有主观恶性大、隐蔽性强、窝案串案多、涉案金额大、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等特点。

相对于“大老虎”,“蝇贪”“保护伞”更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扶贫等民生领域贪污受贿问题较为突出,党政领导干部、国企管理人员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违法犯罪问题依然比较严重。

二、疫情防控背景下犯罪形势变化

2020年第一季度受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节因素影响,全国犯罪整体呈下降态势,但是网络犯罪尤其是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大幅增加。从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好转和复工复产的快速扩展,犯罪数量有所增加。

(一)整体犯罪呈下降态势

(二)网络犯罪尤其是利用疫情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增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人们防疫恐慌心态在线诈骗防疫物资犯罪高发,尤其是虚假销售口罩类诈骗案件较多。疫情防控期间,诈骗犯罪在涉疫情犯罪中占比例最大。2020年1月至4月中旬,全国检察机关分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诈骗罪1729件1834人、946件993人,分别占涉疫情犯罪人数的50%、40%以上;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犯罪数量比2019年同期上升41.6%;电信网络诈骗占全部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的60.7%,同比增加3.8%。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增加,一方面与人们居家生活方式改变和被抑制的线下消费大规模转移到线上有关,另一方面疫情防控、人们恐慌着急心态和居家在线生活方式为犯罪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条件和便利。

(三)犯罪数量随着复工复产逐步增多

随着复工复产的稳步推进和社会交往日益恢复,不仅滋生于网络黑灰产沃土上的网络犯罪增多,而且传统的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也呈活跃态势。一方面,犯罪人充分利用社区防疫管控的放松趁虚而入或“浑水摸鱼”实施侵犯财产犯罪;另一方面,疫情防控背景下物流快递业的发达及其收存货方式的变化、疫情物资的急需以及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为犯罪提供了新的机会。

三、2020年中国犯罪变化趋势分析

(一)犯罪类型结构将会动态变化

疫情发展的不同时期以及全国不同地区的犯罪类型结构会呈现出不同的样态。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传统侵犯财产犯罪、街面犯罪可能会出现抬头的趋势。随着物流快递业、“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夜经济”等新业态规模的逐步扩大,街面违法犯罪、传统多发性侵财犯罪、涉食药环卫违法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会逐步增加。中小微企业和个人面临的经济金融风险及所引起的经济犯罪、非法金融活动、涉众型经济犯罪可能会大幅增加,P2P网络借贷平台“爆雷”“跑路”风险仍比较突出。疫情防控期间养成的线上消费生活方式为网络犯罪提供了更大的犯罪空间和更多的犯罪机会,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涉黄赌毒、制假售假、非法集资借贷、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可能持续增多。

(二)暴力犯罪或有反弹

2020年下半年需要警惕抢劫、抢夺、绑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的反弹,尤其重点防范可能受新冠肺炎感染、下岗失业、就业困难、减薪欠薪、经济纠纷、生产生活压力、家庭矛盾纠纷等原因所引起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冲突犯罪、家庭暴力等。

(三)犯罪风险和机会增多

2020年1月至4月的犯罪特点表明,疫情及疫情防控为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动提供了新的犯罪对象和机会。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仍会保持大幅增长的态势。随着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的深入,重点行业领域的案件会增多,同时涉及的“保护伞”数量也会增加。

随着“在线消费”“互联网+”“共享经济”“地摊经济”的纵深发展和“新基建”“新业态”的全面推进,以信息技术、大数据、系统平台为基础的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人身权利、侵犯企业公民信息和网络攻击、盗窃、诈骗等网络犯罪数量会继续增加,犯罪手段也会随着行业科技含金量的增加而升级,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四、应对犯罪形势变化的政策建议

根据2020年犯罪形势的变化和趋势,下半年需要适时调整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和刑事政策。在经济政策上,做好复工复产,优先支持重点行业的生产发展,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在社会政策上,及时分析、研判社会矛盾纠纷新情况、新特点,注重社会舆论、网络媒体关于疫情防控的监测、引导和治理,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网上网下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做到未雨绸缪。在刑事政策上,针对性地调整打防管控措施,严厉打击一定时期多发性、高发性违法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一)重点防范失业率上升风险所衍生的犯罪问题

(二)针对性地开展严打整治和社会治理

面对全国社会治安的新态势、新特点,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确定了严打整治的重点目标,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重点防控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套路贷、走私、偷渡及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着力整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治安突出问题。针对“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夜经济”等新业态的发展,需要进行违法犯罪风险预判,建立有效的管理和警务机制。

(三)加强犯罪源头风险管控

加强对产生违法犯罪源头因素或潜在风险的大数据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是防范化解社会安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的基础。首先,精准监测监控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海外留学生复学、农村务工人员就业等可能波及的违法犯罪和社会稳定问题。其次,加强社区和家庭矛盾纠纷的监测、排查和化解,避免因人际冲突、经济纠纷、家庭矛盾等引起的暴力犯罪甚至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再次,建立健全监测打击一体化平台,完善网络空间治理机制,由被动反应向主动发现转变,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制贩毒品、网络黑恶势力等多发性违法犯罪;并通过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健全网络安全法律体系,预防网络攻击和加强数据信息保护。

作者:靳高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院长、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当代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郭一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级犯罪学博士研究生;李昂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级犯罪学硕士研究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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