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树立优良家风入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为更好地弘扬家庭美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了法律。此次在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中写入关于“树立优良家风”的规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又一重要体现。
亮点二:婚前告知重大疾病尊重婚姻自主权
现行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指出,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很难操作,而且在对方知情的情况下,是否患有疾病并不必然会影响当事人的结婚意愿。因此婚姻家庭编草案对此作出修改。
沈春耀表示:“为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如果婚前不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此外,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还新增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亮点三: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维护婚姻家庭稳定
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5年上涨。2019年,我国登记离婚达415.4万对。
为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维护家庭稳定,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设置了“离婚冷静期”,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解释:“我们离婚是两条路,一条是民政局协议离婚,一条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实践中绝大部分是通过民政部门协议,手续比较简单,到那就办。现在有了这样一个制度,有了30天的冷静期制度,这对于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还是很重要的。不是不让离婚,而是避免你冲动,30天之后你如果还是坚持离婚,那就再去办理手续。实践中民政部也搞了一些试点,效果还是不错的。”
黄薇同时强调,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