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4-030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事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对越秀新能源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预审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对越秀新能源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调整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五、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保障董监高依法行权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监高责任险保障的其他责任主体
3、保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单张保险单(可续保)
7、有效期:本事项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首次投保保单生效之日起满五年。
投保保单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4-031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保障董监高依法行权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4-032
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一)增资方案
1、对越秀产业投资增资
越秀产业投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60%股权。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公司向绿色化、专业化转型升级,公司及越秀产业投资另一股东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拟按持股比例对越秀产业投资认缴增资总金额1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增资6亿元人民币,广州越企拟增资4亿元人民币,均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增资。增资完成后越秀产业投资注册资本由50亿元增至60亿元,增资前后公司及广州越企持有越秀产业投资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越秀产业投资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动。
2、对上海越秀租赁增资
上海越秀租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越秀租赁持有其75%股权。
为支持上海越秀租赁业务发展,越秀租赁与上海越秀租赁另一股东星晧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对上海越秀租赁认缴增资总金额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其中,越秀租赁拟增资7.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星晧有限公司拟增资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均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增资。增资完成后上海越秀租赁注册资本由30亿元增至40亿元人民币,增资前后越秀租赁及星晧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越秀租赁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上海越秀租赁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动。
3、对江苏越秀租赁增资
江苏越秀租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8亿元人民币,越秀租赁持有其65%股权。
为支持江苏越秀租赁业务发展,越秀租赁与江苏越秀租赁另一股东成拓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对江苏越秀租赁认缴增资总金额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其中,越秀租赁拟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增资6.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成拓有限公司拟以其应收越秀租赁的股利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向江苏越秀租赁增资。增资完成后江苏越秀租赁注册资本由8亿元增至18亿元人民币,增资前后越秀租赁及成拓有限公司持有江苏越秀租赁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江苏越秀租赁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增资的交易定性及审议程序
1、交易定性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本议案。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企、王恕慧、杨晓民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增资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
2、增资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介绍
(一)广州越企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778,066.8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6401房(仅限办公用途)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咨询服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广州越企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越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5,280,198万元,净资产2,276,98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75,088万元,净利润3,483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广州越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6,712,817万元,净资产2,261,033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32,182万元,净利润-23,499万元。
经查询,广州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星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星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0日
注册资本:1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主营业务:控股平台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星晧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星晧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91,710万港元,净资产-6万港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0.21万港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星晧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91,710万港元,净资产-6万港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0.02万港元。
经查询,星晧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成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月5日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成拓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成拓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80,921万港元,净资产81,351万港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319万港元,净利润16,237万港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成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507,177万港元,净资产107,243万港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5,977万港元,净利润25,892万港元。
经查询,成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介绍
(一)越秀产业投资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广州越企持有其40%股权,越秀产业投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越秀产业投资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364,818万元,净资产604,22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95万元,净利润27,444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越秀产业投资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526,426万元,净资产583,585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486万元,净利润为-9,901万元。
经查询,越秀产业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蒲尚泉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88号越秀大厦21层(实际楼层19层)2101、2105、2106、2107室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持有其75%股权,星晧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上海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217,944万元,净资产364,32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8,903万元,净利润22,378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海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271,980万元,净资产368,211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6,405万元,净利润3,888万元。
经查询,上海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江苏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江苏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7月1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37楼A单元
股权结构:江苏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持有65%股权,成拓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22,246万元,净资产83,96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725万元,净利润3,717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江苏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79,842万元,净资产84,746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285万元,净利润779万元。
经查询,江苏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均为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步进行增资,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增资价格均为增资金额1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对应注册资本1元人民币,增资前后各股东方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七、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受市场前景及行业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次增资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与越秀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结论
十、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4-033
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对越秀新能源增资的公告
一、交易概况
越秀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1.5亿元人民币。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公司向绿色化、专业化转型升级,越秀租赁本次拟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向越秀新能源增资30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越秀新能源注册资本由21.5亿元增至51.5亿元,增资前后越秀租赁持有越秀新能源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越秀租赁仍持有越秀新能源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增资涉及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对越秀新能源增资的议案》,全体董事均表决同意本议案。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增资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
二、交易标的介绍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周建余
注册资本:2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二路1号A栋406房
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节能管理服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持有越秀新能源100%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越秀新能源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483,652万元,总负债1,112,961万元,净资产370,69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5,365万元,净利润4,409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越秀新能源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824,250万元,总负债1,453,041万元,净资产371,20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0,612万元,净利润518万元。
经查询,越秀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
公司履行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后,越秀租赁将对越秀新能源出具股东决定书,股东决定书将包括前述增资金额、出资方式等内容。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越秀新能源增资,是为了满足越秀新能源因业务发展产生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推动公司向绿色化、专业化转型升级,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本次以自有资金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越秀新能源获增资后,将提升经营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六、备查文件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4-034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发行债券
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公告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160亿元),其中: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公司债券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中期票据;越秀租赁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符合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条件的说明
此外,公司、越秀租赁及广州资产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发行方案
(一)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
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4、发行利率
固定利率,根据发行时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下简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
6、募集资金用途
(二)越秀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注册后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单笔发行规模。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品种及期限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固定利率,票面利率由越秀租赁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越秀租赁股东优先配售。
7、担保方式
8、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越秀租赁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程序,则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束。
(三)越秀租赁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越秀租赁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根据越秀租赁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固定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方案
1、发起机构/委托人/资产服务机构/差额支付承诺人:越秀租赁。
2、承销商:银行/证券公司。
3、发行机构/受托人:信托公司。
4、基础资产: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5、融资规模:总融资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注册后根据资产情况及市场行情决定单笔发行规模。
6、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7、发行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票据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票据不设预期收益率。
8、募集资金用途: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9、发行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
10、挂牌交易地点:银行间债券市场。
11、交易结构
(1)越秀租赁作为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的发起机构和信托委托人,将合法持有的应收账款等未受限租赁资产作为初始基础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
(2)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成立后,越秀租赁将其所有的基础资产定期转让给资产支持票据信托。
(3)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4)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后,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转至信托公司开立的发行收入缴款账户,再由信托公司将募集资金划付至越秀租赁。
(五)广州资产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方案
本次拟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注册后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单笔发行规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基础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并以该基础期限年度为1个周期,每个周期末,广州资产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一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固定利率,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广州资产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如有)重置一次。
5、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6、强制付息事件
若广州资产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选择递延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广州资产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依财政部规定要求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事项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若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前述事件的,则触发了强制付息条件,广州资产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7、赎回选择权
8、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广州资产股东优先配售。
9、募集资金用途
10、担保方式
11、拟上市交易所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广州资产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程序,则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
四、发行目的及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资产支持票据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此外,越秀租赁本次拟对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可以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以外的融资形式,能优化现有债务及资产结构。
1、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2、决定并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办理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4、在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完成后,办理资产支持票据的挂牌转让事宜;
5、签署与资产支持票据有关的交易文件;
6、决定越秀租赁作为资产支持票据项下原始权益人,将持有的基础资产项下全部未偿还本金、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转让予管理人设立的资产支持票据,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规模和不超过5年(含5年)的期限内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
8、办理与资产支持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4-035
关于拟调整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公告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中期票据等。具体发行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关于债券期限的调整
原条款:
调整后:
(二)中期票据发行方案关于发行期限的调整
“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不超过30年(含3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除上述调整外,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4-036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1、现场会议:2024年7月30日下午15:00开始;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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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事项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附件2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处理。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2024年7月29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资本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