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自媒体”乱象有关问题线索投诉举报工作的通告
按照中央网信办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计划和湖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一部署,恩施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全州范围已组织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为行动取得实效,现面向全网广泛征集属地“自媒体”乱象有关问题线索。
一
投诉举报内容
(一)“自媒体”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
1.造谣传谣。一是编造虚假事件、离奇故事,臆造案事件原因、细节、进展或结果,无中生有制造谣言。二是集纳旧闻旧事冷饭热炒,使用异地新闻嫁接拼凑,选取无关人物、图片、音视频恶意关联,移花接木制造虚假消息。三是打着“国学经典”“红色文摘”等旗号,杜撰老一辈革命家诗词或者言论。
2.炮制有害信息。搭蹭公共政策、宏观经济形势、重大灾难事故、社会热点事件等,断章取义歪曲解读、颠倒是非抹黑攻击、渲染悲情煽动对立,制造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干扰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害信息。
3.恶意炒作。通过搬运倒灌、“标题党”炒作、集中发布相似文案、多账号联动发文等手段,对明知或应知为谣言、虚假消息、有害信息仍肆意传播的行为。在谣言、虚假消息已被澄清,有害信息已被查实的情况下,仍盲目跟风、人云亦云,搬运散播谣言、虚假消息、有害信息的行为。
(二)假冒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的“自媒体”
1.利用账号名称信息假冒仿冒。一是在名称、头像、简介等账号名称信息中,使用相同或相似名称、标识等,假冒仿冒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自媒体”。二是在账号名称信息中擅自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理名称、误导公众的“自媒体”。三是通过更改账号名称、修改个性签名、新设用户头像等方式,冒充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人员的“自媒体”。
3.无专业资质假冒仿冒。无教育、司法、医疗卫生等领域资质,擅自使用“教师”“教授”“律师”“医生”“医师”等称谓假冒仿冒专业人士,发布育儿、教育心理学、法条解读、案件剖析、医学知识科普、疫情形势解读等专业领域信息的“自媒体”。
(三)“自媒体”违规营利行为
3.利用弱势群体进行流量变现。一是哄骗、利诱老年人摆拍视频、开设直播,骗取网民点赞、打赏、捐赠等。二是欺骗、引诱残障人士,通过卖惨、恶搞、虐待等违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三是罔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利用未成年人牟利。
2.未遵守《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有关规定,出现损害国家形象,截取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讲话片段可能使原意扭曲或使人产生歧义,或通过截取视频片段、专门制作拼凑动图等方式,歪曲放大展示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语气语意语态的;泄露国家秘密,将各级党政机关未公开的文件、讲话公开上网的;恶意中伤或损害人民军队、国安、警察、行政、司法等国家公务人员形象和共产党党员形象的;侮辱、诽谤、贬损、恶搞他人等21个方面100条常见问题。
二
投诉举报处置
对照以上四个方面的典型问题,欢迎广大网民向我办举报有效线索,内容要素包括自媒体账号名称、自媒体账号所属平台或者网站域名以及违规违法例证(含文字说明、截图等)。
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媒体”账号运营者,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清理发布的违法违规和有害不良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恩施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举报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予以处置。
三
投诉举报渠道
为更好发挥专项行动作用,畅通违法违规线索收集渠道,恩施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通有害信息举报受理渠道,广泛受理网民依法依规举报的各类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