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写的这个事情(案件),不但完全颠覆了我的三观,而且严重扭曲了我的五官。
这个事情(案件),比之前引起巨大争议的山西“订婚强奸案”更邪恶。
因为这是一起早有预谋的诈骗和诬陷。
被害人黄伟不但遭遇了“婚恋诈骗”(被骗走了85万),而且还成了“强奸犯”。
令人细思极恐。
2018年8月,出生于1984年的山西人王莹莹(女,谎称1987年出生,身份证号码1427321984XXXXXXXX,居住地为湖北武汉),隐瞒已婚已育的事实和身份,伪装成“处女”,以“婚恋”为名,跟当时工作和居住在广州的湖北人黄伟交往。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被害人黄伟是一名残疾人。而黄伟的残疾人身份,给王莹莹的行骗提供了便利条件。
因为残疾人身份,在确定恋爱关系并得到王莹莹的“结婚承诺”后,黄伟对王莹莹是有求必应。
黄伟给王莹莹的部分转账明细↓↓
王莹莹盗用网络图片,对黄伟谎称“花六七百万在美国做心脏手术”↓↓
此后的2020年,因为众所周知的武汉疫情,以及随之而来的疫情防控,又为身居武汉的王莹莹提供了“玩失踪”的便利条件,黄伟想跟王莹莹见面就更难了。2020年12月14日,黄伟突然被肖攀(王莹莹后来的再婚丈夫)的委托人找上门。
经过交谈,黄伟才知道:原来,王莹莹在跟他谈恋爱并承诺要跟他结婚的同时,又跟肖攀同居并筹备结婚。
而此时,无论是黄伟,还是肖攀,都不知道王莹莹其实早就跟别人结婚了。意识到被王莹莹“婚恋诈骗”的黄伟,随即前往湖北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分局金银湖派出所(王莹莹居住地派出所)报案,但警方不予立案。
黄伟以为自己的正义终于可以得到伸张,万万没想到,2021年5月17日下午,他刚从北京赶到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分局金银湖派出所,就被刑事拘留了,罪名是“涉嫌强奸”。而“强奸”的对象,是“自称处女”的王莹莹。
据黄伟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提交的控告书显示,他被“诱骗”到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分局金银湖派出所后,立即遭到了警方的逼供诱供,通宵达旦,长达13个小时。
对一个残疾人来说,被通宵达旦的诱供逼供,意味着什么?
更匪夷所思的是,据黄伟透露,在被警方逼供诱供时,警方竟然一直强调王莹莹是处女(第一次),并质问黄伟:为什么要告王莹莹诈骗?
就在黄伟被刑事拘留之后的第三天,2021年5月21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分局决定对王莹莹涉嫌诈骗一案立案侦查。
黄伟向警方报案被王莹莹诈骗之后,王莹莹立即向警方报案被黄伟强奸(而且是三年前的“强奸”)。
无论从逻辑还是从常识判断,这像是一个“被强奸者”和“强奸犯”之间的关系吗?
更搞笑的是,伪装成单身跟黄伟谈了几年恋爱的王莹莹、向警方谎称三年前被黄伟强奸了的“处女王莹莹”,其实早就已经结婚了,孩子都10岁了。
王莹莹跟陈海亮的离婚纠纷
由此可见,所谓的“黄伟强奸处女王莹莹”一案,简直就是一个可耻的笑话。
王莹莹跟肖攀火速再婚
王莹莹妄图以“孕妇”的身份躲避“诈骗刑事指控”,又是谁给她出的主意呢?
2021年6月1日,因为“黄伟涉嫌强奸一案”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但武汉警方并未撤销“强奸案”,而是对黄伟取保候审。
两年多过去了,黄伟仍然是“强奸案犯罪嫌疑人”。
“强奸案犯罪嫌疑人”,是黄伟挥之不去的噩梦,如同悬在头顶的一把利剑,让黄伟失眠、抑郁,甚至多次产生自杀的念头。
而两年多过去了,“黄伟被王莹莹诈骗一案”,同样毫无进展。
据被害人黄伟透露,隐瞒身份、虚构事实对他实施“婚恋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莹莹,至今逍遥法外。
让黄伟感到十分不理解的是,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分局将“王莹莹诈骗案”两次送交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后,又主动撤回案件,导致王莹莹至今都没有被逮捕和审判。
更蹊跷的是,据黄伟透露,他的代理律师竟然一直都不能查阅关于“黄伟强奸案”和“王莹莹诈骗案”的案件资料;最后,因为某种原因,他的代理律师主动提出解除代理合同。
武汉警方的这种回复,令人费解。
如果有犯罪事实,就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就撤销案件。所谓的“搁置了,这是悬案”,到底什么意思?
据黄伟透露,他多次要求武汉警方出具书面说明,但警方拒绝提供,并声称“没有先例”。
不论黄伟是否“涉嫌强奸”,也不论王莹莹是否“涉嫌诈骗”,武汉市警方难道不应该有一个明确的侦办结论和书面结果吗?
请问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分局金银湖派出所:这两个案子,你们拖了一年又一年,还要拖到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