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打工人员增多,传统的婚姻观念受到冲击,家庭婚姻感情类纠纷逐渐增多,而这一类矛盾纠纷如果不做好化解工作,很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甚至引发伤人事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稳定大局,使广大群众的安全感降低。
以吕河镇为例:2019年旬阳县公安局吕河派出所共接警情330起,其中家庭婚姻情感类警情57起,占总接警量的17.3%在这。57起警情中,家庭暴力16起,家庭内部矛盾16起,离婚纠纷7起,婚外恋纠纷6起,其他类型12起。
导致婚姻感情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解决这类矛盾纠纷的建议:
二是与道德评议相结合,重塑道德观念。将解决此类矛盾纠纷与“三治融合”相结合,通过开展道德评议,提高广大群众的道德、文化素质,大力推进公民的道德教育,逐步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从根本上预防这类纠纷的发生。培养自尊自信、互谅互让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家庭关系和睦、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其大都经历萌芽、升级、尖锐、激化四个发展阶段。矛盾处于萌芽阶段时,调解成功率高且效果好。随着矛盾阶段性发展,调解难度加大,纠纷容易反复,调解成功率降低。因此,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应早介入、早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是部门联合,携力化解。综治、司法、公安、妇联、村民调解组织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明确各自分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预防一般性感情纠纷转化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努力构建“党政主导、公安主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提高调解实效。
六是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矛盾。对发生婚姻情感纠纷当事人,通过组织心理医生进行心理疏导、开展道德教育小讲堂、法律知识小讲堂等方式,在潜移默化中让当事人,心理得到疏导、掌握整我解决矛盾的方法和法律程序,运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矛盾。
贵联络组提出的关于做好婚姻感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贵联络组所提的建议答复如下:
有效遏制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发态势,是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创建平安家庭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加,我县婚姻家庭纠纷数量逐年增多、矛盾相对集中,逐渐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为扎实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我县从2018年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纳入“三力联调”多元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调动各方资源,强化基础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真正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婚姻家庭感情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县先后成立和健全了“旬阳县婚姻家庭感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家事法庭”等机构,选任人民陪审员4名,聘请法律顾问1名,心理咨询师1名,21个镇依托镇调委会建立婚姻家庭感情纠纷调解室,18个基层公安派出所均建立了家暴投诉站,在305个村(社区)设立了“投诉箱”。近三年来共调解婚姻家庭感情类矛盾纠纷673件,占全县调解案件总量的10.4%。??
二、充实队伍,不断提高婚姻家庭感情纠纷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县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由妇联干部、政法系统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组成,聘请专职调解员3人。县“家事法庭”由具有多年调解经验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同时,根据新时期婚姻家庭现状和调解工作要求,积极发现、选聘一批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浓、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妇联干部和专家志愿者,充实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并通过采取脱产培训、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等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努力使调解员达到“四懂”和“四会”,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不断提升调解员的基本技能、工作规范和整体实力,形成了专家指导、调解员支撑、志愿者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随之出现婚姻家庭感情纠纷数量增多、内容多样、成因复杂、调处难度加大等情况。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我县“三力联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独特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主动跟进,主动思考,主动作为,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感情纠纷工作,为建设平安法治旬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